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在宋朝包拯的官職放到現在是多大的官,權力有多大?

在宋朝包拯的官職放到現在是多大的官,權力有多大?

包拯,他有很多名字,最被人熟知的就是包青天,彼時他為開封府尹,廉潔公正,斷案如神,鐵面無私,不懼權貴,民間流傳著關於他斷案的各種各樣的故事,明顯被神話,變成了一個符號。

包拯在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登進士第後,累遷監察御史,然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又後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又改任知諫院。並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後,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

包拯最為我們老百姓熟知的官是開封府尹,但這是評書裡面的,歷史上是權知開封府事。因為開封府尹是趙匡義當過的官,後來一般不會授予外姓人當。

那麼開封府的當家一般叫做知開封府事,前面加權的意思是代理的意思。

翻譯一下就是代理主持開封府的全面工作。雖然是代理,但其實他就是一把手,也並不是臨時的官員,而是正式的差遣,只是宋朝的叫法如此。

1062年去世時,包拯最終官銜是 樞密副使(軍委副主席)朝散大夫(從六品)給事中(正四品)上輕車都尉(把勳章官職化,正四品)東海郡開國侯(貴族身份,從三品)食邑一千八百戶(象徵性封地)食實封四百戶(實質封地收入)賜紫金魚袋(官員頂級配飾)贈禮部尚書(追贈的榮譽官職,從二品)。

因為宋朝是三省六部,而包拯在的是禮部,禮部設尚書、侍郎各一員,這就相當於至少是今天的副部級了。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娛樂影視屋 的精彩文章:

拖雷去世後,窩闊台為什麼不吞併他的軍隊和財富?難道他有別的目的?

TAG:娛樂影視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