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砍人案:囂張砍人者反被砍死,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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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不要欺負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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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崑山市發生了一起持刀殺人案。
從網上流傳的視頻來看,十字路口直行紅燈,一輛寶馬車越線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撞上前方一輛電動車。寶馬車上下來一男一女與電動車小哥交涉。
之後二人轉身準備離開,此時寶馬車上下來一個黑衣男,不顧阻攔衝上去對電動車小哥拳打腳踢,電動車小哥連連直退。
黑衣男則越打越來勁,居然跑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砍向電動車小哥,一刀又一刀。一頓亂砍之中,長刀落地,電動車小哥搶前一步撿起長刀反砍寶馬黑衣男。
據後續報道,此次衝突中電動車小哥及寶馬黑衣男均受了傷,寶馬黑衣男經搶救無效死亡,電動車男沒有生命危險。
這場傷人殺人事件,引發了網上熱烈討論:電動車小哥和寶馬黑衣男,誰之過?電動車小哥是正當防衛還是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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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整個視頻,電動車小哥沒有主動挑起衝突,在遭到黑衣男挑釁時一直在退後未還手;反觀黑衣男,不依不撓,拳打腳踢還不夠,居然還上手拿刀砍人。如此惡人,天理難容。
網友幾乎一邊倒支持電動車小哥:不作死就不會死。欺負老實人!被急紅眼了,才沒了輕重。
有些人認為,就算黑衣男有錯,電動車小哥也不該得理不饒人,殺了黑衣男。
然而試想一下,假如黑衣男的刀不曾掉落,或者沒有被電動車小哥撿起,以這個黑衣男如此暴戾的脾性,他會放過電動車小哥嗎?如果電動車小哥持刀騎車離開,這個黑衣男會不會開車撞上去?
況且旁邊的人也沒有有力有效的勸阻,在電動車小哥處在兇險之境時,他身邊無一外援,他若不還手反擊,只能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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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網上扒出了黑衣男的身份,前科累累:2001年因盜竊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2006年因打架被拘留五日;2007年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2009年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2013年,又因尋釁滋事,拿刀扎進對方左胸,故意傷人被刑事拘留。
如此一個社會毒瘤,假如電動車小哥願意放他一馬,和他和解,他能同意嗎?佔道的是他!挑起事端的是他!帶刀的是他!先砍人的還是他!面對如此兇徒,解除自身危機的最好辦法就是反擊。
常言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如果當良善受到欺壓,忍讓被當成懦弱,悲憫被當成傻瓜,那太讓人心寒了。
曾經在一本書中讀過「如果善良的守法公民沒有更大的暴力保護自己,那天然擁有暴力屬性的罪犯就會攫取這些善良者的利益,把善良者淪為奴隸」。所以敢於和這個社會的惡勢力作鬥爭,也是為了讓社會更加和諧。
根據最新消息,崑山檢察院已經連夜提前介入「8·27」街頭砍人案,相信檢察機關會準確對案件進行定性。
最後死者為大,希望他在另一個世界不要這樣囂張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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