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女子花8500元買了一個教訓!這樣的話你打死也不要信
臨近開學
不少地方的招生工作還在繼續進行中
一些騙子也在其中渾水摸魚
最近南昌的李女士就遇到了招生騙局
南婉兒在此分享她的經歷
也給大家提個醒
「對方自稱是奧鵬教育的招生老師,可以幫忙報名獲得網路教育的本科學歷。可是完成報名,學籍也生成了,學費卻一直都沒有交。」近日,市民李女士投訴稱,去年12月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叫「譚軍」的男子,對方在收取8500元費用後,只幫她完成了入學,未繳納剩餘的學費。
市民投訴:繳納了8500元學費卻沒能入學
去年12月,市民李女士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了一名叫譚軍的男子,該男子自稱是奧鵬教育的招生老師,可以幫李女士獲得北京理工大學網路教育本科學位。「之前有一位朋友通過他報名,成功拿到了本科學位,出於對朋友的信任,我就相信了對方。」李女士見了譚軍一面後,對方稱需先交1000元報名費。由於工作比較繁忙,去年12月份,李女士將自己的身份證和大專畢業證交給對方,並轉了1000元給譚軍。
今年3月初,李女士收到了奧鵬教育發送的錄取通知簡訊。李女士聯繫了譚軍,對方表示,需要再繳納7500元,把兩年半的學費全交清就可完成錄取。由於工作繁忙,也出於對朋友的信任,李女士通過支付寶把7500元轉給了譚軍,讓其幫忙代交。
李女士7500元的支付寶轉賬記錄
李女士滿懷期待地等待入讀的消息,結果譚軍遲遲未把繳費發票寄給她。4月中旬,奧鵬教育的工作人員告知李女士,他們沒有收到李女士繳納的學費,若李女士再不繳納4800元學費則無法入讀。
明明交給譚軍8500元錢,為何奧鵬的工作人員說她沒有繳納學費?李女士說,奧鵬教育解釋稱,譚軍不是他們的招生工作人員。李女士聯繫上譚軍,對方承認未繳納學費,讓她等候一段時間,他會想辦法把錢交上。「從4月份一直交涉到了8月份,現在馬上臨近9月開學了,譚軍還是沒有把錢交上。」李女士氣憤地說,除了自己交給譚軍的8500元報名費,還有兩位朋友也相信了譚軍的話:「不用考試直接拿到教師資格證」,他們各交了5000元給譚軍,如今譚軍的電話雖然可以打通,但是一直無法聯繫上本人。
李女士與譚軍的微信聊天記錄
記者協調:奧鵬教育暫時墊付3000元學費
8月29下午,記者多次撥打譚軍的手機號,但是對方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
隨後,記者與李女士來到位於丁公路125號的奧鵬教育。據負責人門橋介紹,譚軍並不是他們的招生人員,「以前有學生報名,他介紹過來,相當於兼職的(業務員),現在只有一個學生沒有交錢。」
「目前,我們只收到了李女士的200元預報名費,剩餘6000多元沒收到。」門橋說,他們曾聯繫譚軍來學習中心,並簽署了一份承諾書,承諾會幫李女士取得成人高考等其他學歷。
不過,李女士提出質疑,此前她與門橋溝通,得到的答覆是,譚軍簽署的是她放棄就讀的承諾書。記者提出查看該份承諾書原件,門橋稱負責保管承諾書的工作人員不在,無法查看。「現在我們也聯繫不上譚軍,不知道他在哪裡。以他的為人,可能是出了一些問題,確實沒有錢。」門橋稱,李女士完成報名後,已經收到了一條通知簡訊,如果按照簡訊上的電話聯繫,把錢直接交給學習中心,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經過協調,奧鵬教育與李女士達成協議,先代為墊付3000元學費,待李女士找到譚軍索要回被騙學費後,再補交學費。門橋表示,他們會積極配合李女士尋找譚軍,同時希望李女士通過法律途徑索要被騙的學費。
江西電大:學生必須本人參加入學測試
記者在奧鵬教育辦公室牆面上看到懸掛著幾條規定,「嚴禁中介生」、「嚴禁亂承諾」,其中「嚴禁中介生」條款規定,「嚴禁通過各種中介或二級代理機構進行招生服務、教學支持服務或考試服務,嚴禁接受從中介或二級代理機構轉移過來的學生」;「嚴禁亂承諾」中,規定學習中心在招生諮詢服務過程中,承諾學生包過、不用考試、一年拿證等嚴重違反網路教育規定的行為。
記者聯繫了奧鵬教育的監管部門江西廣播電視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網路教育學院楊院長,他表示,李女士所報的網路教育本科,雖然是免試入學,但是需要經過入學測試,必須本人參與,不能代考。
那麼,李女士是否參與了入學測試?李女士稱並沒有,而是直接報名入學。對此,門橋未予以直接回應。
「『奧鵬教育』學習中心沒有承諾包過的情況,學習中心反饋稱,譚軍和李女士是朋友關係,算是朋友介紹,不算中介機構。」楊院長表示,如果(奧鵬教育)學習中心存在有組織的、幫別人代做入學測試,他們將展開調查,查實後進行處理。
律師說法:譚軍涉嫌非法侵佔
那麼,李女士應該如何追回被騙的錢,針對此事,北京市中銀(南昌)律師事務所章思宇認為,中間人(譚軍)卷學生的學費潛逃,最重要的是中間人與奧鵬教育之間的關係。如果中間人是奧鵬教育的老師(有職務),該中間人可能構成職務侵佔。這種情況下,奧鵬教育應承擔返還學費的民事責任。
如果中間人只是一名中介,他收取報名費後,未交給教育機構,也不予以退還,涉案金額超過1萬元,則構成非法侵占罪。受害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挽回損失。
章思宇分析,若有充分證據證明,譚軍的行為足以讓學生產生誤解,認為他可以代表機構收取學費,那譚軍與教育機構之間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教育機構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章思宇建議,李女士儘快前往公安機關報警,由警方調查處理此事。
不考試直接拿證?!
類似這種話大家千萬不要輕信!
來源|南昌晚報全媒體主力記者 鄒鵬飛
主力編輯 | 黃青
審校 | 金官
核發 | 李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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