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有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有它房子才歸你
房產證上有沒有你的姓名,並不能斷定房子不是你的。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能來自於房產挂號,房子作為不動產品權,它的建立、改變、轉讓和消除,需求經依法挂號,才會發作效能;未經挂號,不發作法律效能。
房產證上有你的姓名,房子也不一定就是你的
1、 婚前買房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結婚前買的房子,只要一方出錢,但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的姓名。像這樣的狀況,鬧上法庭的話,一般視為出資一方對未出資一方的贈與,沒有詐騙、鉗制,一般不能吊銷。由於產權改變挂號具有極強的公示效能,要吊銷也需求由出資方舉證。假如有證據證明你沒有出錢,那麼寫上你的姓名也是白費。
房子是婚前買的且產權挂號在付出首付一方的名下,視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關於婚後一起還貸及還貸部分則為夫妻一起財產,在離婚時進行切割。當然,也有許多狀況就是小夫妻買房後,由於收入過低,家裡的白叟也有幫助還貸。在離婚切割時,一方爸爸媽媽幫助償還的房貸,通常狀況下也傾向於認為是一方爸爸媽媽對自己孩子的贈與,不作為夫妻一起財產切割。
2、 婚後買房
婚後買的房子,就算是只寫一個人的姓名,也是歸於夫妻一起財產。若一方爸爸媽媽出全資後,這套房又挂號在自己子女名下,那麼這套房視為出資爸爸媽媽對自己子女的贈與,為小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假如爸爸媽媽僅僅部分出資,這出資部分也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其餘部分仍按夫妻一起財產切割。
但是,房產證要下崗,今後房產證寫誰名都沒用!
自5月1日起實施。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分為本行政區域內不動產挂號組織,擔任不動產挂號作業。不動產挂號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不動產挂號組織處理。據了解,現在31個省(區、市)中,除西藏自治區以外,均已發放出首本不動產權證書。依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作業組織,要力求今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布新證。
這也就意味著,今後買房子拿的是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將停止頒布!
不動產權證書是啥?
不動產一致挂號,是指將本來渙散在土地、房子、海域、林地等多個部分的不動產挂號責任整合到一個部分,核發一致的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一致挂號完成了不動產挂號組織、挂號簿證、挂號根據和信息平台的「四一致」,最大極限地節省行政本錢,提高作業效率,完成簡政高效。
不動產一致挂號實施後,市民新購商品房辦證,將由本來別離處理《房子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改為1個部分處理1本《不動產權證書》即可,保持收費不變,本來各部分依法現已發放的證書持續有用,不強制要求替換證書,不增加企業和大眾負擔。
挂號後,原有房地產權證還有用嗎?
依照國家「不變不換」的準則,新證頒布前依法頒布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持續有用,權利不變化,證書不替換,在依法處理改變挂號、轉移挂號等挂號時,逐漸替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老證在很長一段時間仍然有用,不必著急撕掉。
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能來自於房產挂號
今後不必糾結結婚前寫名仍是結婚後寫名了,房產證沒有你的姓名也無所謂,房產挂號薄上有你名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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