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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新釋

原標題:「文體」新釋


  陳師道《後山詩話》云:「歐陽少師始以文體為對屬,又善敘事,不用故事陳言,而文益高,次退之雲。」(何文煥輯《歷代詩話》)歐陽少師,即歐陽修:「修以風節自持……熙寧四年,以太子少師致仕。」(《宋史》卷三百一十九《歐陽修傳》)「文體」,有兩種解釋,一為「文雅有節的體態」,一為「文章的體裁或風格」(《辭源》)。顯然,以《辭源》「文體」義項,解釋「以文體為對屬」之「文體」,頗難。那麼,陳師道所謂的「文體」,又當何解?


在《後山詩話》中,類似的提法另有:「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之舞,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何文煥輯《歷代詩話》)所引之文,頗有爭議:「今考其中於蘇軾、黃庭堅、秦觀,俱有不滿之詞,殊不類師道語。且謂蘇軾詞如教坊雷大使舞,極天下之工,而終非本色。」(《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九十五《後山詩話提要》)對這種說法,古建的反駁有一定道理:「後山為人又頗自負,至於其出言品評蘇軾詩文之弊,亦在情理之中。而通觀全書,仍以稱道杜甫、蘇黃為旨,雖略有微詞,不過寥寥,尚無傷大體。」(《〈後山詩話〉作者考辨》,《海南師範學院學報》,2004年第3期)

因此,比照「以文為詩」「以詩為詞」,可以類推出「以文體為對屬」之「文體」「對屬」,均為某一文體名,其反映的是「對屬」因「文體」的滲透而帶來的新變。那麼,「對屬」「文體」,又具體指哪兩種文體呢?


對屬,指詩文中兩句綴成對偶。據《本事詩》記載,李白醉後,獲唐玄宗之命,寫行樂詩十首。首篇為:「柳色黃金嫩,梨花白雪香。玉樓巢翡翠,金殿宿鴛鴦。選妓隨雕輦,征歌出洞房。宮中誰第一?飛燕在昭陽。」從全詩看,命辭遣意,「律度對屬,無不精絕」。詩中有對屬,形成詩體之一種律詩。文中頻用對屬,亦形成「文體」之一種四六。


四六,也稱四六文或四六體,乃駢文之一體,因以四字六字為對偶,故名。其形成於南朝,盛行於唐宋。李商隱 《〈樊南甲集〉序》:「作二十卷,喚曰《樊南四六》。」(徐樹榖箋徐炯注《李義山文集箋注》卷九)有時,四六、對屬相連,指稱「四六」:「上命孫覿草表,但言請和稱藩而已。使人齎草示尼堪,尼堪以為未是。金人往來者數四,皆不中,而要四六對屬作降表。」(徐夢華《三朝北盟會編》卷七十一)未被修改的降表有「一統之基,遽失籓籬之守。七世之廟,幾為灰燼之餘。既煩汗馬之勞,敢緩牽羊之請」等四六語。由此可知,「以文體為對屬」之「對屬」,為四六文,或四六體,是以四六文的特徵「對屬」借指四六文。


「對屬」是指四六文,而伴隨四六文或駢文的發展則是對古文的提倡。那麼,「以文體為對屬」之「文體」,是否會是「古文」呢?

物盛則弊易生,文也如是。當駢文盛行時,其華麗的一面,遂為人所詬病:「文也者,非雲尚形似,牽比類,以局夫儷偶,旅於奇靡。其於言也,必淺而乖矣。所務乎激揚雅訓,彰宣事實而已。」(蕭穎士《蕭茂挺文集·送劉太真詩序》)拘於形,則失於實。蕭穎士論文,有貶有崇,其用力批判的「比類」「儷偶」正是駢文所具有的特點。中唐文壇旗手韓愈,延續此調,力排駢文,並拈出「古文」一詞,示人所好:「愈之為古文,豈獨取其句讀不類於今者耶?思古人而不得見,學古道則欲兼通其辭。通其辭者,本志於古道者也。」(馬其昶校注、馬茂元整理《韓昌黎文集校注》第五卷《題哀辭後》)企求「句讀不類於今者」,並非是簡單的詞句革新,而是借詞句的調整,以期「修其辭以明其道」(《韓昌黎文集校注》第二卷《爭臣論》),也即明儒道,旨在使對辭的關注遠離「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的偏執。而從成效來看,未如所冀:「直至韓文公出來,盡掃去了,方做成古文。然亦止做得未屬對合偶以前體格,然當時亦無人信他,故其文亦變不盡。」(《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九《論文上》)所以,對四六文的改革,有宋仍在接續。


五代文弊,宋初柳開開始為古文,其後「楊億、劉筠尚聲偶之辭,天下學者靡然從之,修於是時獨以古文稱」(《宋史》卷四百四十二《穆修傳》)。楊億,字大年,身居高位,詩文尚聲偶,「本朝四六,以劉筠、楊大年為體,必謹四字六字律令,故曰四六」(邵博《聞見後錄》卷十六)。又因主持科舉考試,故其文風一度成為士人追捧的對象。晚輩歐陽修,厭棄四六,曾自道:「況今世人所謂四六者,非修所好。少為進士,時不免作之。自及第,遂棄不復作。在西京佐三相幕府,於職當作亦不為作。」(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卷四十七《答陝西安撫使范龍圖辭辟命書》)


事實上,歐陽修厭棄駢文,只是對駢文的某些做法有些意見:「往時作四六者多用古人語,及廣引故事,以炫博學,而不思述事不暢。近時文章變體,如蘇氏父子以四六述敘,委曲精盡,不減古人。」(《歐陽修全集》卷一百三十《蘇氏四六》)因此,反對駢文,踐行古文,並非是置駢文與古文於水火不容,而是革駢文之弊,留駢文之精。就創作實踐而言,歐陽修本人更像是一位駢文的革新者:「歐公四六對屬,流轉變化,有如彈丸,而矯枉已過,學之太枯,不若子瞻,尚多風致。」(蔣維鈞輯錄、何焯校正《義門讀書記》卷三十八)《宋史·歐陽修傳》亦竭力稱許其文,認為「公之文備眾體,變化開闔,因物命意,各極其工,或過退之。如《醉翁亭記》《真州東園記》,創意立法,前世未有其體」。「流轉變化」,「創意立法,前世未有其體」,彰顯了歐陽修對文體的突破與變革,如《醉翁亭記》中的「已而夕陽在山,人影散亂,太守歸而賓客從也。樹林陰翳,鳴聲上下,遊人去而禽鳥樂也」,「似散非散,似排非排,文家之創調也」(吳楚材、吳調侯《古文觀止》卷十)。所以,「文備眾體」說,應當包括歐陽修「以文體為對屬」的實驗。


由是觀之,「以文體為對屬」之「文體」,乃為古文。「以文體為對屬」,即以古文為駢文,使原本辨識度清晰的駢文變得模糊起來。這種新變體現的正是對駢文的修正與完善,而不是對駢文的全盤抹殺。「以文為詩」「以詩為詞」「以文體為對屬」等文論話語的提出,反映了宋人不忘明辨文體間的新生現象,也折射了宋時文論對文體新變的理論回應。

(作者:高建旺,系山西師範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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