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主與邊界
人完全自由
在放逐了上帝之後,人才發現自己是自由的。但幾乎就在意識到自己的自由的同時,人發現自己陷入了虛無。在被拋入世的情境中,人如何發現尋求自己存在的意義?薩特提出人的選擇和行動;加繆用西西福斯的神話告誡人們要勇於承擔荒誕和虛無。
——《卡夫卡藝術世界的圖式》
離開上帝之後,人完全實現了自由,如果不再需要遵守上帝定下的法則,那麼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力量阻止你去做你想做的事情?
因而人完全自由,你可以做任何你力所能及的事情,也僅限於力所能力的事。
於是人積極發展自身的能力,尋求突破原有的「自由」,而不是在原有的框架內保守自身。這樣,人與人之間的因「自由」產生的矛盾就無法避免了。
人與人之間,差異多於相同
地鐵內不吃東西以及不抽煙已經是約定俗成的事情,然而很顯然這剝奪了人的自由。就以吃東西為例,有些人或許就這個時間段有空吃東西,那麼是否可以以此為特例,對這部分人網開一面呢?
當然不能!
這個問題的「同質性」問題有很多:一個家庭生活很困難的人,是否能在鬧市區佔道擺地攤?一個上班就快遲到的年輕人是否可以橫穿馬路?一個人開車想在路邊買點東西可是沒車位,是否可以隨意停在路邊?
當然不能!
任何房子只要打開一扇窗,人們就會高呼再開一個門吧!因為眼看世界是無法滿足人類的,自然需要擁抱世界。
如果有人可以在那裡擺地攤,為什麼我不行?如果有人可以橫穿馬路,為什麼我不行?如果有人可以隨意停車,為什麼我不行?
……
因為這一切會妨礙別人的自由。
桃木乃被傳為「文明」的行為,這種作秀等同於打開一扇窗
不該吃東西的地方怎麼也不該吃
個人的暴力和民主的暴力
你家裡來了許多朋友,其中有一個愛講「葷段子」的朋友。他不顧在場有許多孩子及女士,大談特談下半身,並時時誇耀自己的「性成功」。
假設在場的大多數人都厭惡他,紛紛向主人投訴,希望這個混蛋趕緊滾出去。這當然是大家行使了民主的權力。
假設在場的大多數人都挺喜歡他,而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母親向主人投訴,希望那人結束自己的表演。主人徵求大家的意見之後表示,大家都喜歡他,他沒辦法做主。最後大家紛紛表示那位少見多怪的母親應該趕緊滾出去。這難道不是大家行使了民主的權力嗎?
民主的暴力與個人的暴力原本沒有區別。
不同之處在於「邊界」問題。
「火鍋」原則和分離法則
有三個人,有人想吃海鮮,有人想吃烤肉,還有一個卻是素食主義者,於是他們找出來最民主的辦法——吃火鍋。可是想吃海鮮的覺得不夠鮮,想吃烤肉的覺得水煮肉不夠勁,素食主義者更覺得自己的腸胃被侮辱了。
……
父女倆一個想看體育頻道,一個想看動畫片。父親看球女兒搗蛋,女兒看動畫片父親生干氣。於是父親只能再買一個電視機,那麼問題就解決了。
這個就是「邊界」。大人無法欣賞動畫片的幼稚,小孩無法品味體育節目的刺激。
如同不吃豬肉的走到一群吃豬肉的中間依舊可以不吃豬肉,而吃豬肉的走到不吃豬肉的中間依舊堅持吃豬肉,那就別怪不吃豬肉的給你一刀。
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吃豬肉的跟吃豬肉的過,不吃豬肉的跟不吃豬肉的過,超越了邊界那就直接用刀招呼吧。如果你無法提刀保護自己的邊界,那麼就等著身邊的人都不吃豬肉吧。
上帝的邊界
於是,在信仰層面,人天然是自由的。(上帝賦予的自由意志)在經驗層面,人又是有限的。(自然法、時間與空間的限定)在現實層面,人又需服從於現實邊界。(法律、法則)
因而上帝的邊界基於摩西十誡,天然排斥「罪惡」。於是人們用世俗的法律侵犯信徒的自由。如今女權、平權、環保都已經成為政治正確,同性戀合法也漸漸逼近……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又有誰知道呢?
然而這些自認為正確的人似乎忘記了一件事情,那便是他們如同那個愛講「葷段子」的朋友一樣,為了一群樂於享受身體歡愉的人,以民主為手段,侵犯著信徒的自由……你是那樣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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