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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馬關談判中真實的李鴻章,被子彈擊中左顴,苦撐無援慘淡經營

1895年3月19日,全權大臣李鴻章、全權大臣參議李經方、參贊伍廷芳等到達日本門司港,從20日開始在春帆樓進行談判。一個月前,日本軍隊攻佔了威海衛,將北洋艦隊全殲。

談判一共進行了四次。首日的談判,為了掩飾上次驅趕中國使節,伊藤博文等故意以確認相互資格開場。以前日本之所以不願意開始談判,就是因為看到戰局對己有利,為日後能在談判桌上收穫更大,就找茬兒說中國赴日代表資格有問題,一方面用高叫「不擴大」來瓦解中國方面的戰爭意志,另一方面以軍人無法控制為由,鼓勵軍人繼續擴大戰爭規模。

在春帆樓,日本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陸奧,與中國代表相互交換全權證書。彼此確認敕書「甚妥」之後,中國代表把要求停戰的英文節略面交伊藤。伊藤「略思」片刻,答明日回復。

次日,中日雙方全權大臣開始了第二次談判。日本終於亮出底牌,李鴻章要求休戰,而伊藤以軍方強烈反對休戰為由,提出休戰條件是讓日本軍隊佔領尚沒有進行戰爭、日本軍隊還沒有侵入的天津大沽、天津、山海關,要那裡的中國軍隊解除武裝,同時要中國交出天津、山海關的鐵路,休戰期間中國方面負擔日軍的軍費。

看到日本提出的休戰條件太無理,李鴻章要求擱置休戰談判。伊藤威脅李鴻章道,一旦提出了休戰條件,開始審議而又中止的話,今後就不能再提此問題。李鴻章要求三天之後再開始談判。

散會後,李鴻章立刻將上述內容電告總理衙門。不料,他發回的每封電報都被日本人截獲。電報到達清廷之後,光緒感到日本欺人太甚,自己也無法決定,因此將電報以及自己的意見一起遞上,希望慈禧提出意見,而慈禧沒有任何表示。

三天後,第三次談判開始。談判結束後,李鴻章離開春帆樓,將至行館,日本人小山豐太郎向李鴻章開槍,子彈擊中李鴻章左顴。

這次開槍事件可謂日本人精心策劃的一場陰謀,因為:

一、日本報章在介紹這次襲擊的背景時,故意將日本的想法「泄露」出去:「日本國內對這麼早就開始談判不滿,日本應該擴大戰果。日本好容易才壓制住了反對派,想跟中國和談,可李鴻章不想和平,因此只有除去李鴻章才可能和平。」

二、小山豐太郎說是要殺死李鴻章,可實際上他槍中共有五發子彈,而他只開了一槍便立即逃離,並沒有將李鴻章打死的想法。

三、 24日開槍,30日就被判處無期徒刑,由此可以推斷槍擊事件完全是針對李鴻章而精心策劃的「表演」。

四、3月25日晚伊藤去廣島見天皇,藉機對外宣傳:伊藤力壓群雄,壓的結果是滿足李鴻章要求停戰的一個虛禮。這與他在第二次談判中所說的一致:提出了休戰條件就不能改變,必須休戰。

五、最重要的一點是,迄今為止的所有說辭,均主要依據陸奧的回憶錄《蹇蹇錄》,並沒有參考三國干涉還遼、日本立刻接受以及日本面臨的實際困難綜合作出結論。

日本總是利用「同種相殘,外夷得利」來瓦解中國的戰爭意志,當初說為了朝鮮獨立才出面的,可待中國撤出了朝鮮,日本又追打進了中國。李鴻章依然是以前的老套路—花錢消災,清政府也一直避戰。此前日本將中國談判代表張蔭桓等驅逐回國時,有意向伍廷芳透露戰爭已經花費了一億五千萬日元,不在此基礎上進行談判不行。李鴻章這次來,日本已經知道清政府至少願意支付這麼多錢。

其實,日本雖然口口聲聲要直搗北京,可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都不具備這個實力。

日本當時的軍隊總人數為七個師團,加上後備隊,不過22萬人。為深入中國大陸,日本已實際投入兵力17萬多,幾乎傾巢出動,國內已無兵再派,也無防可守了。中國完全可以一邊在陸上跟日本糾纏,一邊利用移動的海軍主動攻擊日本。

當初李鴻章輕信日本,為和平談判創造「氣氛」,下令北洋海軍「保船避戰」,結果讓日本軍隊於1895年1月20日輕鬆從榮城登陸,迂迴包圍了威海要塞。當然清軍完全可以在日本背後再次形成更大的包圍圈,讓入侵者腹背受敵,可中國陸軍不支援海軍,看著入侵者登陸;海軍也不離開威海要塞,等著「和平到來」。

李鴻章被槍擊後,伊藤博文假裝「震怒」,派陸奧去慰問李鴻章,其實是去觀察李鴻章的反應,接著天皇派遣醫生,皇太后送親手製作的繃帶,派遣護士。慰問品、慰問信、慰問電報堆積如山,日本表演了一場「渴望和平」的大戲,挽留李鴻章「談完了再走」。李鴻章在給北京的電報中稱:「對於我遇難,日本官民表示出痛惜的態度,這都是表演的把戲。」他看到了對方在「演戲」,但並沒有看到日本的真正弱點。陸奧看到這封破譯了的電報,只是苦笑點頭,慶幸日本的弱點沒有被李鴻章看破。

陸奧專門找了伊藤:「這次事件過程中,皇室與國民對李鴻章表示了充分的禮儀,但是單從禮節上、社交上對他有所表示恐怕不夠,還是應該干一件有現實意義的事,否則李鴻章應該不會滿足。利用這個機會,允許清政府提出無條件停戰,這樣的話,不光向清政府表現出了日本的誠意,其他國家也會理解日本所採取的措施。」

對於陸奧提出的「無條件停戰」,伊藤表示贊成,但是在向廣島發電報後,軍部回電:「現在停戰對日本不利,希望慎重考慮。」伊藤為此「專門」向天皇請示,25日夜「專程」趕往廣島,27日夜回電,稱停戰獲得了天皇的同意。28日早晨,陸奧看望躺在病床上的李鴻章,告訴他「喜訊」。30日,簽定了停戰條約。

4月1日,日本向李鴻章提出了「和平提案」,內容大致就是後來的《馬關條約》的內容。要中國割地、賠錢,日本要求中國四天之內必須答覆。

李鴻章立刻將此電告光緒皇帝。中國方面因為意見分歧,並沒有在規定的四天期限內給李鴻章任何答覆。而北京沒有回電,日本也無從知道中國方面的真實想法。李鴻章在沒有中國方面任何指示的情況下,4月5日自己起草了一個內容回復日本,除了承認朝鮮獨立外,對日本的割地、賠償要求均不接受。但他當天再次向北京致電:「若欲和議速成,賠費恐須過一萬萬,讓地恐不止台、澎。」

4月8日,總理衙門的複電到。「先將讓地應以一處為斷,賠費應以萬萬為斷,與之竭力申說。」

4月14日,總理衙門再電李鴻章:「原冀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無可商改,即尊前旨與之定約。」這是光緒皇帝的最終指示,4月17日,李鴻章與日本人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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