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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互殺,那場轟動上海灘的電車血案

原標題:底層互殺,那場轟動上海灘的電車血案


判處王萬祥無期徒刑,


剝奪公權終身!

1941年9月,這則判決結果一經公布,即在上海灘引起人們熱議,大家紛紛拍手叫好,當然也有人認為應該無期徒刑不夠解恨,應該處以極刑。


王萬祥是誰?他為何會激起了人們的「公憤」?這一切,還得那年9月13日所發生的事說起。


這一天,英商電車公司358號售票員南通海門人王萬祥在20路無軌電車上當班。和往常一樣,為了揩油(指侵佔別人或公家的財務,亦指占女性便宜)車費,在溫州人項東川遞來車資後,王萬祥並未給他車票。兩人隨即發生爭執,衝突中王萬祥一把將項東川推出車外,後者腦後著地,送醫後不治身亡。


《售票員推斃乘客案 法院判決全文》,《申報》,1941年10月3日


王萬祥旋即被送至捕房拘押,後該案由民國著名法官石美瑜審理。庭審中,有名叫嚴德發的男子不請自來,聲稱項東川系自己不慎跌出車外,與王萬祥無關。但很快又有同車乘客許申金、蔣靖出庭指認王萬祥的犯罪事實。經過法官盤問,發現嚴德發當時並未在現場,純屬作偽證,而許申金、蔣靖所言則屬實,因此最終做出了前述判決。



本案法官石美瑜(1908-1992),戰後曾任國民政府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庭長


此次血案的發生,在上海灘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僅案發至宣判前,《申報》就接到了數百封讀者來信。人們之所以如此關注此事,源於當時廣泛存在的售票員揩油現象。



自1908年英商電車公司在上海開行出第一條電車線路以後,上海的公共交通體系發展迅速,有軌、無軌電車逐漸成為上海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與如今乘坐公交車投幣、刷卡、掃碼等付費方式不同,當時的電車都是人工售票。售票員從公司領取票據,然後乘客一手交錢,售票員一手給票。收班後與公司根據售票數量核對票款,這一模式也讓售票員找到了揩油的機會。


一般而言,揩油的方式可以分為兩類:

一、收錢不給票


這是最常見的揩油方式。由於票據本身對於乘客一般並無用處,不少乘客便不去糾結這一點,這就給了售票員可乘之機。而針對這一情況,電車公司也會派查票員進行檢查,但無奈人數有限,無法再根本上改變這一頑疾。


二、收錢不找零


相較於收錢不給票,這種方式更為陰損。常見的操作方法是,收錢給票之後,表面上和乘客說稍後找零給你,之後卻以各種辦法拖延,待到乘客快到站時,售票員兩手一攤:沒有零錢啊先生,實在伐好意思。於是,那沒有找的錢,就進了售票員的腰包。

有鑒於此,一些精明的乘客就會早早計算好所乘站數對應的票價,準備好零錢。而與此同時,部分熱鬧的車站附近也常有小販擺攤賣些雜貨,乘客們遇到沒零錢時,就會買點東西,把整錢找開,這也算是一種生意經吧。


30年代中後期,上海電車售票員月收入在20元至60元不等,比起上海灘當時最多的紗廠工人,要高出不少。(榮家旗下的申新九廠領班收入也就30-60元/月)。但考慮到每天9到12個小時站立工作的勞動強度,以及但凡出現遲到、票款錯誤等情況就會遭遇扣罰工資,售票員生活依舊不易。




在此情況下,相較於通過工人運動迫使資方加薪,揩油行為無疑是更直接的提高收入的途徑。而對於這種底層互殺的行為,當時有些人還覺得是天經地義。


英電、法電是洋人企業,我揩的是洋人油,你乘客要是索取車票,就是幫洋人忙,就是不愛國。



王萬祥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報紙上曾言揩油現象有所收斂,然而大家其實都心知肚明,只要售票員直接接觸票款,揩油行為的完全杜絕幾乎是不可能的。


直至20多年前小曹曹上學乘車時,售票員裝傻不給票的現象時有發生,最終到了無人售票普及,刷卡乘車成為主流,揩油現象才終於杜絕。當然,一同消失的還有售票員本身。


不過,若是走出去看看,類似情況你依舊還是可以看到些影子,比如長途大巴,司機時常會在高速公路休息區攬客,而這些乘客的票款最後到哪裡去了?動動腳指頭也就可以想出來了……


本文主要參考資料:


1、《申報》


2、《上海產業和上海職工》,朱邦興、胡林閣、徐聲合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6月出版


本文轉自小曹曹和小章章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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