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獻忠臨死前,做了三件狠事,歷代義軍無人做到!
原標題:張獻忠臨死前,做了三件狠事,歷代義軍無人做到!
關於張獻忠,最為人所熟知的是三件事,(1)農民起義軍,或曰流寇,(2)江口沉銀,獻忠寶藏,(3)殺人狂魔,屠了四川。前兩個問題不用說,已經早有定論,矛盾就在於第三個點。
正因為第三點的存在,所以歷史上對張獻忠的評價一直不高。如今,關於張獻忠是「殺人狂魔」的反駁證據越來越多,至少說明當時四川人口銳減,屎盆子還真不能全部扣在張獻忠頭上,滿清的責任更大。
閑話休提,言歸正傳。張獻忠的歷史名聲雖然不太好,但其實只是被扭曲了。至少,從張獻忠死前所做的三件事來看,張獻忠是一個偉人。對別人狠,對自己更狠,所做之事,讓人動容!
第一件,殺掉幼子妻妾
大順三年(1646)七月,為了北上陝西抗擊清軍,張獻忠決定放棄成都。在此時,張獻忠做了一件狠事。
清朝吳偉業在《鹿樵紀聞(綏寇紀略)·獻忠屠蜀》 中記載,張獻忠「盡殺其妻妾,一子尚幼,亦撲殺之」!
有人說,張獻忠之所以殺掉妻妾和才1周歲的幼子,主要是兩個方面的原因。
(1)因為皇子年幼,膽小總是號哭,所以張獻忠認為自己是英雄,總不能留下一個慫蛋吧,所以不如殺了。
(2)張獻忠北上抗清,準備死戰,殺掉妻妾兒子,根本不給自己留煩惱和退路。
第二件,北上抗擊清軍
1645年,南明弘光政權覆滅之後,清軍誘降張獻忠,「張獻忠前此擾亂,皆明朝之事」,意思清朝會給你榮華富貴。
然而,張獻忠置之不理,反而增強了抗清的決心。1646年,張獻忠北上抗清。
1646年11月27日早晨,清軍偷襲張獻忠部隊。面對突襲,張獻忠指揮得當,擊斃了清軍多員大將。
然而,曾是張獻忠手下的劉進忠,為清將指點說:「此八大王也。」清將急發暗箭射之,張獻忠不幸中箭。
可以說,張獻忠部隊和清軍比,戰鬥力雖差一些,但清軍也沒有逆天。只是在叛徒和漢奸的指引下,張獻忠敗了!
第三件,讓部下全歸明
張獻忠中箭之後,當時並未死亡,對他的義子們說了兩句話。
(1)「明朝三百年正統,未必遽絕,亦天意也。我死,爾急歸明,毋為不義。」
(2)「韃子方外野人,非我族類,如果爾等貪圖富貴榮華,怕死求生,降了韃子,朕在九泉之下也不會饒了你們!」
眾所周知,1630年,張獻忠24歲的時候,就開始起義造反,和明軍一直是死對頭。但臨死前卻讓部下歸明,何其可貴!
其實,當時張獻忠已經看到了清軍的兇殘,知道以大順軍抵抗不了清軍,所以讓部下併入明軍,共同抗清!
後記
後來,他們與南明聯合,共同抗擊清軍,轉戰在西南各省的廣大地區,堅持了近二十年,直到清朝的康熙年間。
可以說,南明之所以能夠延續,主要靠的就是張獻忠的部隊。但可惜的是,孫可望的投降,讓大好局面毀於一旦。
至於張獻忠屠川,清朝人說「屠了六萬萬有餘」,抹黑到了如此無底線的地步了,還能讓人相信嗎?
不管如何,從張獻忠臨死前做的三件事來看,他不愧是大英雄、大豪傑。或許,這叫做一卷遮百丑吧。就憑他臨死前的三件事,就應該給他一個「民族英雄」的稱號。相比洪承疇、范文程等漢奸,張獻忠形象理所當然的更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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