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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腳六十年?保護環境 不是說說而已

作為一種形成於侏羅紀白堊紀時期特殊自然景點,丹霞地貌是活化石一般的存在。

但就在最近,一隊人堂而皇之的踩在了七彩丹霞未開放地區,並大放厥詞:「不是說踩一腳要60年才能恢復,我們不知道踩了多少,我還弄了些沙子。」

對他們而言,這只是一次另類的探險,而對七彩丹霞地貌,是一種徹底的損壞。人與自然需要的不是互相損毀,互相報復,而是相互尊重,和諧共處。

我們在很長時間裡,曾經擔當過自然界的主人,對資源無止境的開發,對自然無止境的索取,對環境無休止的破壞。

我們以為我們主宰了自然,但漸漸地,我們發現自然開始對我們展開了報復。酸雨連綿,山洪橫流,沙暴縱橫,災害頻發,自然用它獨特的手段對我們展開了報復。

人類認識到了錯誤,開始保護環境:退耕還林,植樹種草,節能減排。自然也以其獨特的方式回饋了我們。

之所以要與自然和諧相處,是因為我們與自然萬物都有著共同的來源。

張載主張「民胞物與」,民為同胞,物為同輩,二程講「理一分殊」,既然人與物都源自共同的天,那麼從根本上來講,人與物是平等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雖然人與物在本質上是平等的的,但人與物卻不完全相同,這是因為人與物有著各自不同的生存方式。

面對不同的方式,我們需要的是理解與尊重,而不是強迫認同,強迫接受,違背自然本身的運行軌跡,去對自然進行破壞。

雖然我們是萬物之靈,但那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肆意掠奪,放肆破壞。朱子講:「人為萬物之靈,自是與物異,若迷其靈而昏之,則與禽獸何?」若是對自然進行一昧掠奪,我們與禽獸有何異?

在人與自然相處的過程中,主導人與自然關係的永遠是人,而要想將人與自然的關係處理好,關鍵也在人。

中庸在千年前給出了我們如何與自然相處的答案:「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

在與自然相處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真誠對待自然,避免一己私慾對自然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壞。

人與自然的和諧,是通過互補與協調達到的,是建立在對自然充分尊重的基礎之上的。

當我們將自己與自然看作整體時,自然會對我們包容;當我們從一己之私出發時,自然也會對我們排斥。

我們的一舉一動,每一個念頭都要好好注意,應尊重天地萬物,尊重自然。我們不能隨性而為,要順勢而為、因勢利導。

我們要以人為根本,但不是人主導萬物,是人要尊重天地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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