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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因為受不住誘惑,用生命換來了一個血的教訓,至今都很實用

在中國數千年歷史上,貪官總是懲而不絕,而且胃口越來越大,手段越來越狠,數量越來越多。貪官們身居要職,肆天忌憚,利用手中的權力,瘋狂地聚斂錢財,貪污受賄,致使辱國、敗政、害民、壞業,成為了社會一大公害。

所以,對於官員來說,有必要注意與富人的交際方式,不可過分糾纏,否則,很容易被人利用。富人企圖以錢財謀權,如果,官員不能抵擋住誘惑,勢必要犯錯誤,在古代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宋代大貪官陳皤在其臨死前就寫下了一首詩:

「積玉堆金官義崇,禍來倏忽變成空;

五年榮貴今何在,不異南柯一夢中。」

可以說,他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一個血的教訓:「貪贓、枉法得來的富貴,猶如南柯一夢,是不會長久的。」古今一直都有一個現象,有錢人喜歡巴結官員,有些想法長遠的富人甚至討好在他看來具有發展前景的讀書人。

北宋時期,當包拯還在讀書時,他就遇到了一個想要「結秀才緣」的富人。史料之中記錄了一個這樣的故事:

包拯和李某正在一所寺廟中里學習,前往寺廟的路會途經一戶富人家。這兩人從來沒有去拜訪富人。有一天,富人在門口等著,等著兩個人路過,便邀請他們進屋坐坐,但被二人婉拒了。過了幾天,富人又邀請兩人,並且,要以酒食加以招待。

因為富人似乎非常誠心,李某便準備接受邀請。包拯認真地對李說:「他是一個有錢人,我們將來可能成為國家的官員。今天,與富人交好,難保他日不會為其所利用。」兩人最終還是沒有踏入富人家的大門。

包拯是廬州合肥人,十多年後,他任職家鄉廬州的知州。早些年,那位試圖與包拯交好的富人,果然企圖與包拯糾纏,但是,每次都是碰一鼻子灰。包拯為官至清,甚至,明確拒絕親戚、同鄉、故人等上門拜訪,也不和他們有往來甚至書信。

甚至,為此他制定了一個家規:「犯貪贓罪的子孫後代不得返回家鄉,不得將其埋葬於包家墓地。」

這裡,秦檜的故事則完全是個反面教材。

史書記載:秦檜為官之前,曾去往一戶富人家要求資助。富人給了他5000錢,他要求再多給一點,富人不同意。而富人的家庭導師曹泳拿出了兩匹絹給他,之後,秦檜拿著錢物欣然離開了。

紹興十二年1月,因宋高宗力主對金國議和,君臣合計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岳飛,宋孝宗趙昚繼位,岳飛昭雪,秦檜作為謀害岳飛主要的人,被褫奪王爵,改謚繆丑,紹興二十五年11月18日病死。就這樣一個無恥至極的奸臣既然落得壽終,簡直是天理不容。

秦檜和包拯,兩樣作為,兩樣境界。像秦這樣的人可以被富人所利用;而富人卻完全無法在包拯這裡以錢謀權。

這裡,還有一個例子:在隋文帝奪取北周政權,成為天下之主的過程中,劉昉立下了很大的功勞,因此,被封為上大將軍,賜爵黃國公,所獲賞賜無數。劉昉仗著自身功勞,一向十分驕傲蠻橫。史書評價此人:「極其貪財,終日與富商廝混在一起。」

在包括隋朝在內的中國古代社會,商人的社會地位是很低的。即使商人擁有足以匹敵國家的財富,重臣劉昉和他們也不處於同一社會等級,那麼,為什麼劉偉不僅不鄙視他們,而且,還特別熱衷於與他們交際呢?

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錢」。他看中了商人口袋裡的錢,而商人需要他手握的權。事實上,劉昉並不用擔心錢財不夠用。位高權重的他不僅俸祿極為豐厚,而且,楊堅之前還賞賜給他大量財物;但是錢嘛,對他來說總是越多越好的。

為了賺取高額利潤,他竟然在都城糧食緊缺的情況下,公然違抗朝廷的禁酒令,命其愛妾租下一處商鋪,販酒發國難財。之後,有朝中官員實在看不下去,便向皇帝告發他的行為,稱:「劉昉所受朝中俸祿頗豐,卻還要販酒牟利,應當予以追究,以整頓朝政。」

但是,楊堅念他有功,此事便不了了之了。

在稱帝之前,楊堅就有意疏遠了劉昉。劉昉認為自己居功至偉,如今卻遭到冷落,心中不禁不安起來,同時一股不滿的怨氣也逐漸積累,於是終日與梁士彥、宇文忻之流廝混在一起,起初只是說幾句埋怨話,後來竟然發展到圖謀造反的地步。後事情敗露,一干人等均被處以死刑。

我們再舉一個例子:唐朝許敬宗由一介小官接連升遷至宰相,仕途可謂極為順暢。實則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奸臣。

提起他就不得不提起他曾經說過的一番話,這番話讓高宗下決心廢黜王皇后,立武則天為後。許敬宗曾言:「農民辛苦勞作一年多收了十斛糧食,便打算換了妻子;皇上擁有一個國家,想換個皇后,臣下何出反對之言呢?」

他的這番話得到了帝後的一致賞識,於不久後,便被提拔為宰相。

但是,許敬宗這個人非常貪財,為了撈錢,他將自己的一個女兒嫁給富商馮盎的兒子,將另一個女兒嫁給了朝中新貴錢九隴之子,兩次嫁女共獲取數十萬的聘禮。

而且這個人還是個只進不出的主兒,兒子娶媳婦他都能趁機撈一筆:「敬宗為子娶尉遲寶琳孫女,多得賂遺。」別人娶親賠錢,而他兒子娶親還能賺錢。

唐朝時期,婚姻是非常講究門當戶對的,而且特別重視門第。他兩次將女兒下嫁的行為令當時很多人不解。後有人彈劾他為謀錢財而將女兒遠嫁,他也因此被貶為鄭州刺史。

許敬宗並不缺錢,除了朝廷俸祿等正當收入,他還在擔任多任各類史書主編的過程中,以給人立傳或曲寫歷史等,收取高額賄賂,其生活也自然過得十分奢靡了。

但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照樣對「錢財」沒有任何抵抗力。古人云:「以鋼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衰;以人為鏡,可從明得失... ...」

參考資料:

『《宋史·包拯傳》、《宋史·包拯傳》、《隋書·劉昉傳》、《奸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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