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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家軍猛將牛皋並沒有受岳飛案牽連,宋高宗為何一直都沒有重用他?

岳家軍著名將領牛皋,字伯遠,汝州魯山(今屬河南平頂山),最初為獵戶,精於騎射,南宋初年曾聚眾抗金,紹興三年(公元1133年)投奔了岳家軍。

牛皋作戰勇猛,屢立戰功,曾生擒偽齊將領王嵩,活捉義軍首領楊幺,率部抗擊金人,收復中原失地,屢戰屢勝,威名遠揚。

岳飛以「莫須有」罪名被處斬,岳家軍大部分人並沒有受到牽連,牛皋就是其中之一。

紹興九年(1139年),當時岳飛還活著,他是在紹興十一年(1142年)遇害的。

朝廷以牛皋和董先戰功卓著,擬定此二人主持河南軍務。

宋高宗當場否決,他的理由是——董先貪婪「好貨」,而牛皋「嗜酒」容易誤事,「皆有所短,未可統眾」。

宋高宗雖然因為議和而殺岳飛,苟且偷安,飽受逅病,但他在識人、用人上確實頗有見地。

宋高宗用人不注重德行,只考慮才能,董先、牛皋確實是難得的將才,但有致命的弱點,缺乏獨當一面的帥才,用這類人純屬冒險,輕則誤事,嚴重點就會誤國。

宋高宗只見過董先、牛皋一面,說出這番話,就等於給這二位一語定終生了。此後,就算是有天大的功勞,也不可能被重用了。宋高宗眼光非同尋常,堪稱老道毒辣。

岳飛被解除職務後,部將並非都是忠於他的,一些同鄉,包括王貴、姚政等人,或遭脅迫,或主動配合朝廷為其羅織罪名。

在南宋紹興年間,沒有「岳家軍」的說法,岳飛的部隊只忠於朝廷,和岳飛父子同時被斬的張憲,也並非岳飛的死黨,只是這個人堅持原則,誓死不為秦檜作偽證,才被當成同案犯冤殺的。

牛皋對岳飛的死也是心存不滿的,但是他不可能為了自己已經免職的上司,而去得罪朝廷。

岳飛去世,牛皋升任駐紮鄂州的御前左軍統制、寧國軍承宣使,屬於朝廷的侍衛長官,談不上重用,但也屬於高級將領。

倘若牛皋是岳飛的黨羽,朝廷不可能如此安排,之所以提拔他,完全是因為牛皋屬於可以拉攏、安撫的對象。

事實上,牛皋並非《說岳全傳》所說的岳飛嫡系,他曾經自己單打獨鬥,一度追隨偽齊政權,說好聽點是投靠了岳飛,實際上他投降的是宋軍。

紹興十七年(1147年),牛皋因反對宋金議和,遭到秦檜的陷害。

秦檜密令牛皋部下——御前諸軍都統制田師中,以毒酒將其殺害,宋高宗是有先見之明的,牛皋「嗜酒」,最終誤了自己的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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