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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隋與爭鋒之蘭亭收筆

啟明按:一支毛筆,如何做出好的鋒穎?蘭亭的收筆有哪些極端情況?

上一篇聊到蘭亭的鋒穎,從現代工藝來看如何做出好的鋒穎呢?

一從選穎入手,上尖的毛都應用有好的鋒穎,又細又直,所謂「千萬毛中選一毫」比較誇張,但是對筆毫嚴格把關,不合格的毛料不故意往裡放是有必要的。

在王學雷先生的《古筆考》中還有這樣一種說法:「唯兔謂之毫」,也就是說宋元以前的古人只把兔毫稱為「毫」,而羊毛,鹿毛等都只能稱為「毛」。如果按照這種說法,千萬毛中也不可能選出一根毫。

「唯兔謂之毫」體現了古人對兔毫的重視和偏愛,在古人看來只有兔毫才有那種銳度,狼毫和羊毫都是軟得不值一提的。從我個人接觸筆的體會來看,羊毫也有穎很銳的,反倒是狼毫雖然軟硬最為適中但是鋒穎的銳度甚至不如好的羊毫。

二是在修筆環節,修筆主要是為了去掉不好的毛料,因為在下料的時候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精確,那麼在制筆的最後一道工序修筆環節就仔細檢查,把不好的毛料挑出去,不斷得在手掌上轉動筆尖檢查筆尖的順溜程度,一邊檢查一邊挑,直到確認筆尖的聚鋒和靈活度達到要求。

雖然我們不能斷言在蘭亭出現以前的制筆技術一定做不出像蘭亭筆一樣好的鋒穎,但是從傳世的摹本等作品來看,筆尖的靈、銳、活確實都達不到蘭亭筆的水平。後面還會談到初唐甚至以後的如寫《文賦》的筆鋒穎也是遠不如蘭亭筆。

筆尖是最薄最活的,是最容易使轉的,而按到筆肚後筆轉彎的難度就大大增加,要是按到筆根可能筆已經很難回彈了。

我一直認為學習唐楷要盡量接近原大去臨摹就是基於這個。例如歐的九成功,柳的玄秘塔原帖字都不大,作者用筆尖寫出,筆尖活而容易使轉,因此他們寫收筆和轉折的時候都不需要刻意的提按,而是轉轉筆略帶點手的上下運動就可以了。而我們要求初學者放大寫,一按就按到接近筆肚的位置,要收筆或者轉彎的時候不完全提起來再下去打死也轉不過。這種練習作為一種加大難度的訓練雖說尚可,但是要知道這種書寫方式是大大偏離了原作者的書寫狀態,千萬不要以為原作者也是這樣寫,也是非要提按得死去活來才能寫得出來。

由於蘭亭的字徑比較小,例如第一行「年」字的長度不到2cm,其他字以此類推。字越小,線條越細就越是用筆淺,淺則活。要想寫得淺首先要筆的鋒做得夠好,如果沒有好的鋒按下去就是一大片那還怎麼能寫得淺呢?

蘭亭單字——啟明注

米芾蜀素帖局部——啟明注

蘭亭和蜀素都是用筆淺線條寫得極活的尤物,這種尤物整個中國書法史的行書中並不多見。學習此類作品如果不找一支鋒穎極好的筆按原大寫寫,老是放大數倍按到筆肚生拉硬扯怎麼都無法體會到筆尖那幾根筆毫與人之間細膩入微妙不可言的互動關係,一藏一露一折一轉幾乎都不需力氣而在一念之間。

中國書法之所以能成為如此牛的藝術,離不開獨特的工具毛筆,而毛筆之所以能寫出豐富多變的線條,在於筆的彈性。而筆彈性的黃金區域就在筆尖,所謂用筆就是用鋒。一支筆好不好,貴不貴,首先在於鋒,鋒磨掉了打一折恐怕也沒人要。

而現在所謂的二王書風,經常是筆按到一個粗度就一直刷下去,刷到底,然後寫到自己都想吐了,覺得太沒有變化,就加入一些墨色變化,還是改變不了只會在筆的一個彈性條件下行筆的本質。如果你喜歡把筆按到一個深度就一直刷下去那為什麼要買毛筆呢,買把刷子不是更好?這樣寫出來的字還能叫毛筆書法嗎?難道不是硬筆書法的放大版嗎?

寧可大筆寫小字不要小筆寫大字,大筆寫小字用的是筆尖,而小筆寫大字用的是筆肚。當代書法動輒按到筆肚按到筆根,自以為是一種創新,實則是走進了古人心照不宣的一條死胡同,其結果是點畫間氣韻全無,支離破碎,上氣不接下氣。

前面說蘭亭的起筆有一種形態是「探按轉」三步完成,所謂的「探」是筆尖的第一根筆毫先著紙,我並不是說寫的時候要像迎接香港回歸一樣小心翼翼地等待筆尖的第一根筆毫與紙接觸的那一瞬間,那就沒法寫字了。在書寫熟練的情況下,人與筆是一種默契的,眼睛不看也基本知道筆寫下去大概會是什麼效果。

學習書法首先是從一個一個動作開始的,開始是一個動作一個動作的寫,然後到一筆一筆寫,對每一筆有信心了,就一個偏旁部首當一筆寫,信心再強一點就一個字當一筆寫,再熟練一點就一行當一筆寫,越來越心無掛礙,筆底生風。

在沒有信心的時候往往喜歡死死盯著筆尖,生怕用筆不到位線條不成形,慢慢地寫得熟練了就能通過手感知筆尖在紙上的力度方位的變化便能知道筆有沒有到位,線條大概是寫成了什麼樣子,這時候眼睛進入一種似看非看的狀態。

前幾天跟一個中國美院的研究生朋友聊我的觀點,在他看來筆的製作在漢代應該已經發展成熟了,書家只要選擇自己喜歡的筆去寫就行了,因此也覺得筆對筆法的影響是極其小的。我覺得他的這個觀點正是反映了目前對筆的發展歷史是多麼的漠視,看過本文前面的內容的應該知道,筆從漢代到晉唐經歷了纏紙之變,說明古人這個時候還在想辦法克服漢代筆的大毛病,何談漢代毛筆製作已經成熟呢?

我的思路當然是考慮在論證筆和筆法這兩個動態變數之間的相互關係,基本觀點是筆變直接導致筆法變。

目前流行的觀點是筆法就是大師們根據自己的審美憑空發明的,體現的是大師們的用筆技巧,大致可以稱為技巧決定論。而我的觀點是這些筆法都是為了彌補筆的缺陷而產生的,是筆逼著大師們這樣寫的,大致可以稱為工具決定論。

這兩種論大家可以都參考參考,兼聽則明而已。

前面聊到蘭亭起筆的探轉按,這種方式主要是用來克服硬毫下按時因行程過短速度太快而導致崩毫的情況。如圖:

但是不可能每一筆都明確的交待探轉按得過程,如果每一筆都要這樣複雜地去起筆,那字就沒法寫了。對於其他的起筆方式,例如側入漸按,切筆都是有的,就不一一展開了。

只要能保證在硬毫下按的過程中,也就是筆彈性逐步加大的過程中筆毫不出現異動,都是可以的。在實際操作中,作者通過手感應筆桿傳遞上來的抗力可以感覺到筆毫的排列是不是在一種有序的狀態,人與筆之間有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如果說探轉按分部式入筆是蘭亭起筆的一種較為常見的特殊情況。下面我們來聊聊蘭亭收筆的幾種極端情況。

起筆下按是一個筆的彈性加大的過程,而收筆要解決的是讓筆的彈性合理釋放的問題,當然最穩妥的方式是加長行程逐步釋放,而有些點畫沒法刻意去加長,那麼就要在一瞬間將彈性釋放掉同時還不破壞線條的規矩的外形。

我們先來看第一種,奶嘴尖式收。

這種尖不同於一般的牽絲連帶,牽絲連帶可以看做是行筆的一部分,而這種奶嘴尖是線條已經寫完,為了在極短的行程範圍內釋放掉筆的彈性而產生的。完全是多餘的。

如果有足夠長的行程,大多數情況書者會選擇邊行筆邊釋放,這樣就不會出現一個多餘的尖。而這種情況是已經不需要再行筆了,只能突然釋放,這樣就帶來一個多餘的尖,我估計把這種尖命名為釋彈尖,是為了釋放筆的彈性而產生的尖。

這種情況不僅出現在蘭亭里,米芾帖子里也有。

出自米芾《竹前槐後帖》

另一種釋放筆毫彈性的極端情況就是就地拔起,不出鋒。

這一豎先側鋒入筆,很快轉中鋒行筆,行至末端突然連根拔起,收筆處沒有留下筆鋒的痕迹,末端留下的是筆肚下按留下的不規則的輪廓,與其說這是一種收筆,不如說根本就沒有收筆。

下面再聊聊行筆,既然兔毫過硬,入筆時按下去快了容易崩刺,收筆時又要考慮如何釋放掉過大的彈性,而最穩妥的辦法就是加長入筆和收筆的行程,慢慢按下去然後再慢慢提起來,這樣不就順應了硬毫的彈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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