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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凈身前都要立「婚書」,「婚書」是個啥東東?

太監是皇權社會中的特有產物,是有異於正常人的畸型存在。太監的別稱很多,比如宦官、閹人、寺人、宦者、中官、內官、內臣、內侍、內監,等等。

入宮做太監的人,大多窮苦人家的孩子,是為生活所迫的不得已選擇。比如清朝晚期的大太監李蓮英,他的父親就是個無業游民,沒有正常的經濟來源供養一大家子,所以,在李蓮英7歲時,就託人給凈了身,次年進宮,一步步爬上了太監總管的高位的。

其實,在那個時代,要想進宮做太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據清代筆記《宸坦雜識》記載,要想凈身入宮做太監,還必須得滿足幾個條件,一是要有介紹人,這個介紹人得是宮中有地位的太監;二是要立「婚書」,想凈身入宮的孩子,家長得找來一幫證人,在證人的見證下,立下「婚書」;三是持有「婚書」與凈身師傅簽定「手術告知書」。滿足這幾條後,凈身師傅才會接活為其「手術」摘除「命根」。

那麼,什麼是「婚書」呢?在這裡,「婚書」是個非常形象的指稱,把自己當成「女人」那樣「嫁」到皇宮裡,就相當於民間的「賣身契」。所以,「婚書」必須是自願具結,一切都是當事者的自我意願。

因為那時的醫療條件差,外科手術水平低下,凈身是一個充風險的過程,有人甚至會死在「手術台」上,所以有了「婚書」,還得與凈身師傅簽定「生死和約「。

凈身前,孩子的家長得請上三老四少作為證明人,寫明自願凈身,生死不論,免得將來出了麻煩,凈身師跟著吃官司。這種合同都是格式化的,充滿了凈身師的「套路",比如,字面上雖然標明「自願凈身,分文不取」,但是,事後報酬是少不了的,可是私下交易,也有兩種價錢,保活的是一種價,管閹不保活的,又是一種價。

一切準備就緒,就可以開始手術了。孩子的家人會挑選一個好日子,把凈身者關進密不透風房間里。禁閉期間,絕對不能飲食,免得有排泄的穢物沾染手術後的創口,致使傷口惡化,危及生命。之所以要密不透風,也是為了凈身者的安全。這樣,經過三四天之後,就正式閹割了。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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