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關於離婚、財產及孩子
一、關於離婚
1.我國離婚制度僅包含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不存在自動離婚的規定。
2.即便分居滿兩年,並不能自動離婚,法院也不會隨便判離婚,所以不要等毫無意義的「兩年」,立刻開始起訴吧。
3.關於訴訟離婚,從立案到判決一般是3個月,如果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需要等6個月重新起訴,前後要花費1年多的時間。所以,不要再猶豫,立刻委託律師開始啟動程序吧!
4.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可以隨時提離婚。
5.復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重點:離婚時分割的財產,不會因復婚變成共同財產,需要有相關的協議約定。
6.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7.離婚協議,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請律師幫你起草吧。(如果沒有子女、財產,可以例外)
8.離婚協議是要辦理完離婚手續後才生效的哦。
9.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法律只能是事後的救濟,打不過還躲不過嗎?先確保自己安全,然後再考慮要不要維繫暴力的婚姻吧。(家暴是會上癮的,期望對方痛哭流涕、痛改前非,多半是做夢)
10.遇到婚外情怎麼辦?別指望法院會判決過錯方「凈身出戶」,除非對方願意放棄所有財產。
11.「婚外情」是道德詞語,在法律上,叫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12.婚姻法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13.找偵探公司有沒有用?如果是查「婚外情」的,就算了吧,法院多半不認可,即便認可了,賠償的金額可能還不夠支付偵探費用的。
二、關於財產
14.結婚之後的收入,一般為共同財產,但婚姻中弱勢的一方,至少應該知道財產的具體情況並保留證據。
15.婚前的存款,婚後產生的利息,屬於個人財產(花掉的就不算了啊);婚前買的房子,婚後的增值,同樣屬於個人財產。
16.結婚後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一般為共同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協議中明確指定只歸個人的,屬於個人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協議的具體內容,最好由律師幫助起草。
17.夫妻可以對婚前、婚後的財產歸屬做出約定,必須是書面,盡量公證。具體內容,要請教律師。
18.彩禮要不要退?如果沒有領結婚證,要退;如果領結婚證後沒有共同生活,也要退。
三、關於子女
19.未滿2周歲的子女,一般會判母親撫養,滿10周歲的子女,法官會詢問子女的意願做參考。(至關重要的是,孩子的實際控制權,切記!)
20.子女的撫養費,法律只規定到18歲,大學的費用,一定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哦。
21.即使離婚協議中約定不給撫養費,子女未來還是有權利要求的。
22.關於探望子女的權利,雖然法律有規定,但法院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往往不好操作,希望雙方能夠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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