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污名化的戶外廣告,應該如何進行整改?
文 | Rita
戶外廣告,作為固定在一個地點、且能夠長時期展示的廣告類型,對於提高企業和品牌的知名度十分有效。企業和品牌們希望通過有創意的戶外廣告,提升企業形象,傳播商業信息。各級政府也希望通過戶外廣告,樹立城市形象,美化城市。
隨著戶外廣告的不斷創新,戶外廣告不僅僅只是廣告,更多的文化的載體,是體現城市經濟發達程度的標誌之一。
近日,針對城市形象建設與戶外廣告設置規劃,中國廣告協會和秦皇島人民政府,在秦皇島共同主辦了以「新時代、新規劃、新管理、新發展」為主題的2018年中國戶外廣告論壇(下稱論壇)。
在論壇上,中國廣告協會會長張國華表示,近年來,戶外廣告在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挑戰。
在這些年裡,有些城市、部門和領導認為,戶外廣告是城市的「牛皮蘚」,有礙觀瞻,降低了城市品位。
事實上這種想法是有偏頗的,戶外廣告如果足夠有創意、創新,往往能夠成為城市的一道靚麗風景線和標誌,給城市添彩。
隨著城市的升級,城市美化、亮化需求的提高,在城市與國際接軌的大趨勢下,戶外廣告現在必須進行升級和重新規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告司副司長黃新民認為,戶外廣告不僅是廣告,還是文化的承載。行業要站在國家經濟發展戰略轉型的高度,看待戶外廣告,要將其融入到國家發展文化產業戰略的大背景下,並給予重視。
在中國廣告協會會長張國華看來,應該對私搭亂建、有礙觀瞻的非法廣告牌,進行及時拆除。另外,企業通過政府招牌掛拿到的合法廣告牌,如果租賃期還未到,但將要被拆除的廣告牌,可以考慮給予合理補償,或進行廣告牌位置置換,或提出明確的整改要求,以提升戶外廣告品質。
同時,戶外廣告企業,一定要遵守《廣告法》,注意廣告導向,對於虛假廣告和違法廣告,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依法依規。在廣告的政治導向上,要以正能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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