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交了新女友,但前妻說為了孩子要和我復婚,我該如何選擇
網友自述:
「我跟前妻是高中時期好朋友,大三時候她改變了我們的關係,然後在一起五年,期間分分合合無數次,所謂合久必婚,最終我們走進了婚姻的圍城,緊接著小孩子出生了。
但從戀愛到結婚後我們的價值觀,性格多有不合,婚後更是因為小孩、雙方家庭和現實因素矛盾不斷。
去年九月,在她家裡人慫恿下,我們離婚了,因為小孩才不到兩歲,所以由她撫養。離婚階段我因為她和她們家在財產和其他方面的表現非常寒心。
今年五月,我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女孩,比我小五歲,我們關係發展得很快,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但前妻婚後總是以小孩子的問題來找我,想跟我複合,加上我們的小孩狀態不是太好,性格內向,膽小,兩歲多了還不說話,她總是給我一種小孩生活得不好的暗示。
離婚的時候我對她和她們家人可謂是萬念俱灰,寒心至極。所以我那時候發誓不會再跟她復婚。現在內心真的是為了小孩,周圍的人也都勸我為了小孩復婚。
我和前妻無盡的爭吵和離婚財產等爭鬥也消磨殆盡了感情。但她用小孩來找我就讓我沒辦法。所以我現在真的很無助。矛盾的心理讓我非常痛苦,而且這種痛苦與日俱增,讓我無力抵抗。我該怎麼辦?我該不該和前妻復婚?」
我的建議:你當初為什麼離婚?離婚的那一刻,你是如何做出決定的?現在復婚,只是為了孩子?這個借口不成立,若是不和睦,復婚在一起,同樣不能給孩子一個溫馨的家。
你要想想未來想活在什麼樣的日子裡,未來是你自己的。孩子,你是得負責但自己的未來幾十年的生活,你也得對自己負責。若是復婚不幸福,孩子也是會感受到的,也是種傷害。
你現在的情況是前妻逼你做生活的選擇,而不是你自己做的選擇,你現在是成年人了,你所做的決定都是自己的選擇,不要把理由推給別人,人生的路就是你選擇的,心軟不是你的借口。
為了孩子,你當初幹嘛還要離婚?為了孩子你為什麼還要開始新的感情生活?離婚與結婚難道就是兩個本子互換的遊戲?如果這樣考慮問題,那你真的很不成熟。
我認為還是不要復婚的好,畢竟過去了就過去了,沒有了以前的感覺,而且因為當初鬧離婚時為了個人利益而採取的方式,肯定會造成在內心的刺。如果以後相處還是經常鬧矛盾的話,對孩子一樣不好。你可以做的是,平時對小孩多些關愛,畢竟是沒辦法才分開的。
你前妻可能現在為了復婚會改變點,但你復婚後,一旦她累了,不想偽裝改變了,你們會走向互相憎恨,這對孩子更加不好。
所以如何選擇,你應該謹慎,一定要果斷,不要腳踩兩隻船。你要好好考慮,從自己的內心出發,如果你愛前妻,就果斷複合,如果不愛了,就不要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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