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事件:每個人,都是善惡同體的
來源:拾遺(ID:shiyi201633)
1
這兩天最火的事件,
當屬劉強東涉嫌強姦案。
此案曝光後,一些媒體和網民,
發出了這樣一種聲音:
「在最近發生的劉強東事件中,
很多人選擇性失憶了:
忘了劉強東『十大慈善家』的稱號,
忘了京東給16萬人提供的就業崗位,
忘了他捐贈億元助力養老、教育事業,
忘了滴滴事件時他站出來控訴的模樣,
……
現在對劉強東進行攻擊的人,
跟白眼狼有什麼區別?」
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
劉強東做過這麼多好事,
為什麼你們盯著他這點「污跡」不放?
劉強東行過這麼多善事,
難道還不能抵消他這點「過錯」嗎?
2
7月份,多位名人涉嫌性侵,
且有的名人已經承認性侵。
然後,也有很多人站出來呼籲:
「某某某雖然有性侵醜聞,
但他在科學圈/公益圈/XX圈,
還是做出了很大的成就,
我們不應抹殺他的貢獻,
應該寬容一下原諒一下,
不要把人家的事業給毀掉了。」
說這些話的意思就是:
看在人家做過很多貢獻的份上,
我們就不要追究他們的罪責了。
現在這種看法相當流行,
所以我想來談談
「功過相抵」
理論。
3
毛姆寫過一個短篇小說,
大概講了這麼一個事情:
一個慣犯死後接受審判,
審判官是大天使加百列,
證人席上坐著一個偉岸老者。
加百列每宣讀一條罪狀,
老者就站起來為慣犯開脫罪責——比如,他第一次殺人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妹妹。
最後,慣犯被判罰去地獄。
慣犯對判罰結果毫不意外,
他只是對老者感到好奇:「你是誰啊?」
老者說:「我是上帝。」
慣犯感嘆說:「那你為什麼不做審判官啊?」
老者說:「若我來做審判官,天下就無罪人了。」
這個故事是什麼意思?
倫理的歸倫理,法律的歸法律。
兩者不能互相干擾。
4
長久以來,
很多人都存在一個思維誤區,
認為如果一個人的功大於過,
那麼功過相抵之後,
這個人總體上來說還是個有功之人。
乍聽之下,這似乎很有道理——誰沒犯過錯呢?
可是冷靜想一想,
就會發現事情並沒這麼簡單。
如果功過可以相抵,
那這個社會就會徹底亂套:
我創造了1000萬財富,
那是不是就可以貪污100萬元?
我救了100個人的性命,
那是不是就可以殺死10個人?
我做了10件好事,
那是不是就可以強姦1個人?
大家心裡都在想:
「我做出了這麼多貢獻,
犯一點錯誤有什麼大不了。」
「反正功可抵過,我雖犯了錯誤,
但只要找個時間再補功就沒事了。」
看吧,如果功過可以相抵,
那整個國家和社會就崩潰了。
5
1938年,張自忠率部前往台兒庄,
參加大會戰,抗擊日軍。
部隊行軍中,一老鄉哭著追了上來,
「一個軍官強姦了我16歲的女兒。」
張自忠一聽,大怒。
一查,強姦者乃警衛營長孫二勇。
軍法官偷問張自忠:「如何處理?」
張自忠斬釘截鐵:「按軍法,槍斃。」
副軍長求情:「留他一命吧,畢竟他救過你!」
孫二勇曾數次立下大功。
他是張自忠手下大刀隊隊員,
喜峰口長城上,
他砍下了15名鬼子的腦袋。
「七七事變」中,
他率一個半連扼守盧溝橋,
與日軍一個旅團搏殺,
橋不動,他也不動。
張自忠代理北平市長,遇刺殺,
他用身子替張自忠擋了三顆子彈。
但張自忠還是堅決地說:「去執行吧!」
一聲槍響,張自忠紅了眼睛:
「怨我,怨我平時沒教好你們。」
哪知孫二勇竟然僥倖沒死,
20天後,他一瘸一拐追上部隊。
張自忠吩咐:「給他換身衣服,弄點吃的。「
然後,他召開幹部大會。
會上,他宣布:「再斃!」
行刑前,他跟孫二勇說:
「你就放心走吧!我會替你多殺幾個鬼子!」
一聲槍響,張自忠淚灑衣襟。
功過對比,是我們的一種習慣,
常有「三七開」「五五開」「功大於過」「功不抵過」之類的定性。
這種功過比較的辯證法,
用在歷史人物的評價上是可以的。
但一旦涉及到違法亂紀,
過與功就不能糾纏在一起進行對比,
過就是過,功就是功,
兩者不能混淆起來進行價值排序。
無論曾經立下多大的功勞,
都不能成為做壞事的借口。
6
從劉強東事件延伸出來,
我再講一個有趣的心理現象——
道德許可效應。
這個效應是心理學家莫林和米勒提出的。
莫林和米勒曾經做過一個實驗:
讓兩組學生分別接受兩個命題。
第一組學生接受的命題是:大多數女人都不聰明,更適合在家看孩子,而不是出來工作。
學生立馬提出抗議:「這是性別歧視。」
第二組學生接受的命題是:有些女人真的不聰明,更適合在家看孩子。
接受命題的學生態度都比較緩和。
接下來,莫林和米勒讓這兩組人去當招聘考官——判斷應聘者是否適合某高層職位。
這幾份工作所處行業,
一直是男性主導的,
比如建築業和金融業。
實驗結果讓人大吃一驚:
剛剛強烈反對性別歧視的第一組學生,
反而更傾向於選擇男性來擔任這些職務。
而剛剛態度緩和的第二組學生,
對男女應聘者反而做到了公平公正。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莫林和米勒說:「那些明確反對過性別歧視的學生,便認為自己不是一個有性別歧視的人了,所以便獲得了一種道德許可——做什麼都不帶性別歧視,於是便為所欲為的任性發揮。」
這就是著名的「道德執照效應」:
當一個人覺得自己行了善事之後,
他就會獲得一種道德優越感,
彷彿取得了一種「道德許可證」——
我可以心安理得的地放縱一下自己。
7
這種道德許可效應,
在我們生活中無處不在。
「我這周鍛煉了三次,必須吃一塊提拉米蘇獎勵自己。」
「我已經學習很長時間了,今天要看電視好好休息下。」
「我這周都沒有出去吃飯,應該買件衣服犒賞自己。」
「我剛才給了乞丐幾塊錢,現在闖下紅燈有什麼關係。」
莫林和米勒在研究中發現:
和那些記不起自己做過善事的人相比,
清楚記得自己行善經歷的人,
在慈善活動中會少捐60%。
為了彌補家裡用電消耗的碳能源,
有的家庭會多花250美元栽一棵樹,
但這種栽樹家庭平均所消耗的能源,
竟然比不栽樹家庭高了10%。
莫林和米勒總結說:
「道德許可是個詭異的陷阱,
當我們做了「好事」之後,
會自我感覺良好,
從而允許自己犯錯或者作惡。」
8
去年,我們小區有個人被抓了。
他是一家國企的老總,
非常有能力的一個人。
他接手國企的時候,
企業深陷泥潭,虧損數億。
他接手6年後,
企業不僅還清了債務,
還掙回了十幾億利潤。
去年,他被抓的時候,
覺得自己實在超級委屈:
「沒有我,哪有企業現在。
我為企業賺了十幾億,
吃回扣200萬怎麼了?」
這幾年反腐案中,有一個現象非常突出——能人腐敗。
為什麼這麼多能人倒在了貪腐路上?
很多都是因為道德許可效應。
我立下了這麼多功勞,
受點賄不是理所當然嗎?
我做出了這麼多貢獻,
養個女人有什麼大不了?
「我已經做了這麼多好事,應該得到一點獎勵。」
這種道德許可產生的補償效應,
常常會使我們墮落。
當我們覺得自己品德高尚時,
往往會更快地通向罪惡。
9
劉強東事件曝光後,
很多自媒體和網民站出來說:
「劉強東行過這麼多善,怎麼可能去作惡?」
「劉強東這麼勵志的人,怎麼可能去強姦?」
「劉強東這麼有錢有地位,什麼樣的女人睡不到,還用去強姦嗎?」
「我不信劉強東會做出這等荒唐事,一定是有人陷害他。」
劉強東有沒有性侵我不知道,
這個還是交給法院去判定吧。
我只是想說:
千萬不要以為好人就不會作惡,
其實,好人是很容易作惡的。
主持人柴靜有句話說得好:
「電視節目習慣把一個人塑造為好人,
另一個是壞人,
實際這個世上沒有好人和壞人,
只有做了好事的人,
和做了壞事的人。」
人啊,都是善惡同體的!
本文轉載自「拾遺」(ID:shiyi201633)。一個有趣、有品、有態度的文化生活微刊。
?
長按下方二維碼,進入公眾號
回復
開飯
,送你今天日簽~TAG:武志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