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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犯法,與小人同罪,宋朝這位謙謙君子,因為賣廢紙喝酒被免職

北宋著名詞人蘇舜欽,字子美,河南開封人,歷任縣尉、縣令、大理評事、集賢殿校理、監進奏院等官職。

曾因支持革新派領袖范仲淹,得罪了守舊派,任內賣掉一些廢棄的公文,遭人彈劾,被朝廷罷了官。

蘇舜欽為人豁達豪放,不喜歡受約束。蘇舜欽到岳父杜祁公家作客期間,每到黃昏時,就一邊讀書,一邊喝酒,把書中的精彩段子當成了下酒菜,有時一喝就是一斗。

他岳父很好奇,就躲在一旁偷偷看他。蘇舜欽當時正在看《漢書》,讀到張良和刺客拋出大鐵椎,砸在秦始皇馬車上的時候,他拍了一下桌子,大聲嘆息:「可惜啊!沒砸中!」隨即喝了一大口酒。

過了一會了,讀到張良說:「自打我在下邳起義之後,與皇帝相遇在陳留,這是天意啊!」蘇舜欽再次拍案而起:「君臣相遇,如此艱難!」於是又喝了一大口酒。老岳父哈哈大笑:「有這麼好的下酒菜,一斗酒不算多!」

蘇舜欽一生好酒,酒局不斷,可有一次喝酒,他卻把自己坑了。北宋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蘇舜欽出任監進奏院,負責朝廷公文機要處秘書工作。

當時院內公文資料堆積如山,蘇舜欽自作主張,將廢紙賣掉換了一些銀兩,邀來梅堯臣等官員一起聚餐喝酒。席間,蘇舜欽請來歌姬助興,吟詩彈唱,好不熱鬧。

負責糾察官員的御史王拱辰得知情況後,派屬下官員彈劾蘇舜欽,同時把情況上報仁宗皇帝。根據宋代法律規定:官員公務活動有用餐的標準,若違規將受到相應懲處。「即赴非公使酒食者,杖八十。」

非公務吃喝本來就犯禁,還找來歌姬作陪,蘇舜欽屬於頂風違紀,罪加一等,以「監主自盜」罪被削職為民。有人說蘇舜欽得罪了小人被告發,他自掏腰包,出了一部分錢,不屬於純粹的公款吃喝。

計較這些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作為官員必須遵章守法,只要是你犯了法,就是罪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什麼君子和小人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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