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少校營長」退伍能分配到什麼工作?民政局有規定!
軍情
09-09
原標題:解讀:「少校營長」退伍能分配到什麼工作?民政局有規定!
營長:是軍隊中營一級編製的最高軍事長官或指揮員(武警叫大隊長),在1955年施行的軍銜制中,營長的編製軍銜是大尉,在1988年以後施行的軍銜制中,編製軍銜為少校,資歷較淺者為上尉,資歷較深者為中校。每個營有加上炊事員在500人左右。
營長屬於地方的科級,可以擔任相當的職務,大約是科長或主任科員。具體看民政局怎麼安排了,一般情況是降半格待遇,實職看情況安排
比如我們單位來個軍轉的正團上校,是副處級待遇,安排了個副科長的職務,還算不錯,有個實職,後來提成了幹部處副處長了,實力還是有的。
如果是作戰部隊實職營長的話,民政有政策,向作戰部隊擔任過實職的軍轉幹部傾斜,畢竟付出太多、又沒有機會跟地方打太多交道、對地方的業務也了解很少。
我們縣城那邊有軍轉的教導員在農村派出所當普通民警的,偶所在的省會城市裡有個副團長被安置到一個派出所當普通民警,去年剛當紮根基層安心工作的軍轉幹部典型。
※軍隊里什麼級別才能配備「警衛員」? 一般級別的還真配不了!
※科普: 一個旅有多少人? 師長為何不能管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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