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喀爾喀蒙古的「九白之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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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白之貢」指的是清代時期蒙古喀爾喀向清廷進貢「白駝一隻、白馬八匹」,屬於清朝朝貢體系的一部分。滿清入關後的一段時期內,清廷對一些尚未歸附的蒙古部落強制推行朝貢制度,「九白之貢」的背景是清朝勢力的擴張與喀爾喀各部的衰落。17世紀50年代,喀爾喀部的主要首領扎薩克圖汗素巴第、土謝圖汗袞布、車臣汗碩壘等人相繼死去,喀爾喀各部權力鬥爭日趨激烈,這種情況下他們在清朝面前力求妥協。因此在順治七年(1650年)十月,喀爾喀部派遣三名大台吉率團來京議和,並呈給清廷的書信,內容有著明顯示弱的意味。
到了第二年,即順治八年,有些喀爾喀的首領依從清廷的要求已開始進貢九白了。同年十二月,清廷遣使到喀爾喀,正式提出喀爾喀年貢九白的要求。隨後,喀爾喀九白年貢開始成為定製。喀爾喀之所以會答應清廷的要求,與清廷制定貿易禁令有關,清廷規定內地不可擅買喀爾喀等部的駝馬。這一貿易限制影響了喀爾喀部民眾的生計,因此喀爾喀諸汗不得不做出讓步。順治十六年是喀爾喀各部與清廷正式修好的年份,喀爾喀向清廷年貢九白,同時清廷取消貿易限制,並賞賜大量財物,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喀爾喀各部的物資需求,這也成為喀爾喀蒙古被納入清朝制度的開端。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喀爾喀與衛拉特準噶爾部發生軍事衝突,噶爾丹率兵打進蒙古高原中心地帶,喀爾喀各部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南遷投奔清朝。康熙三十年,清廷舉行多倫會盟,喀爾喀正式歸附清朝。
九白年貢的時間一般開始於陰曆九月,這時喀爾喀部派出的貢使從當地出發,歷時一個月左右,至十月中旬到達北京;貢使代表喀爾喀部向清廷進貢後,會受到清廷的賞賜,比如說順治十二年(1655年):「每年進貢九白之扎薩克等賞給重三十兩,銀茶桶各一、茶盤各一、緞各三十、布各七十…」並由禮部專門負責筵宴。其後貢使一般會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左右離京,大概在明年一月底或二月初,返回庫倫。整個行程約5個月。
在清朝,九白年貢具有典型的外交意義。作為清代朝貢體系的一部分,九白年貢一方面增進了喀爾喀部與清朝的交流,增強認同感,正如時人所評價的:「投誠向化,以次為信。故不可不一歲無九白貢也。」同時,九白年貢也被視為清朝與蒙古交往的政治基礎、表示君臣關係的法律制度,以此將喀爾喀各部納入到清朝的統治之下。同時,清朝不僅給予貢使優待,而且對地位重要的王公,清廷又給與御前、乾清門行走的「榮譽」,使其蒙受皇恩,更加效忠朝廷。可以說,九白之貢是建立在清朝國力強盛的基礎上的,因此到了晚清,國力漸衰,清朝對蒙古的控制力削弱,九白之貢之制也難以繼續維持。因此在宣統三年(1911年),八世哲布尊丹巴宣布「自立」,九白年貢制度自行終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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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胡一舟 楊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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