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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時逃難埋下寶物,專家:無主文物上繳國家,後人上訴六年討回

文物保護法第五條的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因為這條法律,安徽省五河縣出現了後人與政府對簿公堂的情景:

73年前,也就是民國時期,五河縣有一個富甲一方的大地主胡景唐,因為在五河縣經營茶葉,在蚌埠市開設銀樓,胡家集聚了大量的財產。。。1945年,胡景唐去世,而且當時是抗日戰爭時期,為了生命更有保障,胡家後人搬遷至明光市居住,不過在搬遷之前,家人多次把大部分元寶、銀元深埋於祖宅地下——

再後來,胡家後人因為事業工作定居外地,女兒胡兆姮則居住在北京的,解放後,五河縣祖宅也被政府沒收,可以說,兩者並沒有交集了!

直到2008年,胡家老宅地挖到元寶、銀元······不得不說的是,建國以來,五河縣地方政府和有關單位在搞建設時,在胡家祖宅地下挖掘出窖藏元寶、銀元共三次,2008年則是第四次~~~

根據目擊建築工人的介紹,窖藏元寶、銀元並不深,因為當時地基需挖深1.9米,工人在放線時,發現一塊磚有影響,拿開這塊磚就發現了一個罈子,裡面裝有銀元寶37個——根據胡兆姮的調查,這三次共挖出大元寶2隻、小元寶42隻(法院認定5隻)、銀錠5隻、銀元約1800枚(法院認定489枚),現均存放於五河縣文管所。。。

不過,五河縣文管所拒絕歸還,因為「無主文物、上繳國家」,胡兆姮只好去找證據,跑五河、走蚌埠、來合肥、奔北京······

胡兆姮首先證明了當時祖宅前、後、右三面都是公路,無住戶,只有左邊住了幾家,而且他們的家境不允許他們擁有如此巨大的元寶、銀元。。。不僅如此,這些老鄰居都出面證實了,而且肯定挖出財寶的地方就是胡家的祖宅!

不僅如此,1954年,胡兆姮的母親和姐姐胡兆娟從外地回到五河縣挖出了三壇元寶、銀元,並將其全部捐獻給了國家,這一點也有五河縣衛生院醫生可以作證!

。。。

證據確鑿,也就是這批文物是有主人的——

胡兆姮也拿回了祖先留下來的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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