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到什麼程度才能在一起
美文
09-13
喜歡上一個人或許只需要一秒鐘,可決定要不要和一個人在一起,卻需要經歷時間的淘洗,那麼喜歡一個人多久?喜歡到什麼程度?才能在一起呢?
於是我拿這個問題問了身邊的朋友,他們說:應該是那種一秒鐘不見都會想念的人吧!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好的壞的都想第一時間和ta分享。
這讓我想到了這樣一句話:喜歡是一時間的怦然心動,而愛必定經過長久的陪伴,喜歡的程度有很多種,但最終能變成愛的,才是真的喜歡吧!
愛,就是當你掉了一顆大門牙,仍然可以坦然的笑,因為你知道你的另一半,不會因為你的不完整,就停止愛你。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明明開始的時候很喜歡,可到了最後反而厭煩的不得了,這是因為開始的時候新鮮感大於喜歡,從而忽略了對方身上的缺點。
而一旦這些缺點在以後的日子裡暴露出來,對方就可能接受不了,從而選擇了分手。
所以說,喜歡一個人可以,但不要立馬就在一起,總要有一個考察期,一個彼此了解熟悉的過程。
如果你喜歡一個人的程度,已經達到了非ta不可,離開ta就不知道怎麼過,而和ta在一起的時候多了幾分安穩和前所未有的開心,那麼你是真的喜歡ta。
若是你們相處起來很輕鬆,在一起很舒服,有說不完的話,願意在彼此身上浪費時間,無所畏懼的把你攬入懷中,那麼這個人就是你命中注定的人吧~
一段感情,就是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除了ta你誰都不想要,你想得到ta,並且佔為己有。
真正的喜歡,佔有慾都很強,而真正的愛,卻是甘願付出,如果你遇見了那個總會在第一時間想起的,總想佔為己有,又想為ta付出的人,那麼你是真的真的很喜歡。
終究會有那麼一天,你遇見一個人,你愛ta如生命,ta愛你也勝過愛自己。你們之間一定要是很喜歡很喜歡的那種才能在一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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