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吏偷了一錢縣令大怒 吏:你能殺了我 縣令寫16字 小吏被斬
在歷史上或者現在的生活中,一直存在著這樣一類人,他們的性格屬於兩個極端,既有天使般的柔情,又有惡魔般的冷酷,期間又恩怨分明,專治各種不服。這種人一旦掌權,作為下屬如果犯了錯,最好還是當面坦白,主動認錯為好,如若不然,絕對沒有好果子吃。北宋的吏部尚書張詠就是這樣一個人。
張詠,字復之,號乖崖。為什麼給自己取「乖崖」這個號呢?用他自己的話說是:乖則違眾,崖不利物,乖崖之名,聊以表德。聽起來有點生澀難懂,金庸曾解釋說:張詠性子很古怪,所以自號乖崖,乖是乖張怪癖,崖是崖岸自高之意。通俗一點說就是張詠性格乖張古怪,看不順眼的事情誰的帳也不買,他曾敢在朝廷諷刺宰相寇準不學無術,寇準也只能一笑了之,由此可見一斑。
張詠年少時好擊劍,喜飲酒,為人慷慨不拘小節,但做事情任性使氣,常常讓人難以預料。他在太平興國五年考中進士,歷仕太宗,真宗兩朝,是北宋的名臣,主要的功績就是治理蜀中。淳化五年,張詠外調益州知州,時逢四川亂民造反,叛民首領王小波殺掉彭縣知縣,佔據其地,張詠率兵圍剿,殺了王小波。然叛亂並沒有因此平息,變民又推舉李順為首領,攻略州縣,聲勢浩大。
於是太宗就派太監王繼恩統大軍助張詠破敵,李順兵敗被殺後,王繼恩統軍無方,士兵四處劫掠。張詠看到後非常生氣,就讓官兵將這些為非作歹的士兵捉住,全部投入井中淹死了,王繼恩聽說後,深知他是個怪人,不好惹,也就假裝不知道。但他手下的士兵從此都知道了張詠是一個惡魔式的人物,看見張詠都變得規矩起來。
張詠在歷史上最出名的事情是他「一錢誅吏」的故事,當初張詠考中進士後,出任崇陽令。有一天,張詠看到一個小吏從縣衙庫房中出來,在他的頭巾下藏有一文錢。張詠當場大怒,就讓衙役將他捉住,要杖打他,結果小吏反而憤怒的說:「不就是一文錢嗎?有什麼大不了的,你也只能杖責我,還能把我給殺了?」張詠一聽更是氣不打一處來,偷了錢你還有理了,還敢將我的軍!
於是他大筆一揮在紙上寫了16個字: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小吏看到這16個字,當場就慫了,因為根據張詠的判定,一日一錢,一千日就一千錢,那麼三千日就是三千錢。在宋代一千錢就是一貫,根據趙匡胤定下的法律,偷盜3貫也就是三千錢以上者一律處死,並且小吏又是監守自盜,侵吞國庫資產,知法犯法,因此罪加一等。
寫完這幾個字,張詠不等小吏再繼續狡辯,就提著劍走下台,將小吏當場格殺了。他的這種暴躁冷酷的性格讓堂上的衙役們都不寒而慄。
對待壞人或者有錯還不知悔改的人,張詠一項都是以暴制暴,然而對於下層百姓或者一些可憐的人,張詠又充滿了寬大和柔情。有一次張詠去外地做官,途經一戶人家借宿,結果半夜時分,張詠聽到這家人哭哭啼啼,讓他睡不著覺。於是他拍門詢問何事半夜還在啼哭,這家的戶主人推說無事,但依舊面色悲傷。張詠看他不說,就再三追問,最後戶主推託不過,就訴說起心裡的難過事,原來這個戶主在外地做小官,虧空了公款,其悍仆知道後,就要挾他將長女嫁給自己,不然就要告發他。
一家人無計可施,深夜想起可憐的長女,就不禁失聲痛哭。張詠聽完不動聲色,天明後邀此悍仆到一密林中,警告他不要強人所難。結果悍仆看他是一介書生,罵他狗咬耗子多管閑事。張詠聽罷心中暴怒,就揮劍將悍仆斬殺了。回來後對戶主人說悍仆已死,並告誡他以後不要貪贓枉法。戶主人後來才得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吏部尚書,頓時驚懼不已。
張詠在杭州做知州時,正好趕上鬧饑荒,百姓們都去販私鹽度日,但是朝廷嚴禁販賣私鹽,因此官兵捉拿了數百人。輪到定罪處決時,張詠卻教訓幾句就將他們全部釋放了,部屬就說:「如果就這樣放了他們,恐怕就難以禁止了。」張詠道:「錢塘十萬家,飢者十之八九,若不販鹽求生,一旦作亂為盜,就成大患了。待秋收之後,百姓有了糧食,再以舊法禁販私鹽。」隨後史官就將此事記載了下來,稱讚他通情達理,有仁德之心。
張詠卒於1015年,終年69歲,他仁政愛民,體恤弱小,但又脾氣暴躁,嫉惡如仇,愛管天下不平事,敬君子而不恤小人。所以後世有人說幸好張詠出生在太平盛世,如果在亂世,他不是稱霸一方的梟雄,就是一個殺人無數的俠客。
※此人在楚漢爭霸中一出場就被項羽活活燒死,但被後人尊為城隍爺
※李軌擁兵十萬,李淵想討伐又怕打不過,一小卒說我一人就能滅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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