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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一官員去吃飯,隨行丫鬟要了4根黃瓜,結賬時官員的錢都不夠

導讀:根據清朝誰料記載,外省地方官員每3年要進行一次考核,其中一二品大員由皇上直接負責,而其他品級低的官員則由吏部負責考核。地方官進京考核往往關係到今後的仕途,所以都會準備厚禮賄賂吏部官員。可一些職位低微或是清官根本沒有多餘的錢財,所以每次來京述職對於他們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據《清史彙編》記載,乾隆年間,江南一個地方官入京述職,前後行程超過3個月,到達京城時盤纏已經所剩無幾。雖然錢財緊缺,但為了在吏部考核中獲得一個好成績,官員決定還是要準備一些禮品,於是帶領這隨行的丫鬟到前門外購買禮品。

官員第一次來到京城,被眼前的繁華所吸引,左逛右看不覺間已經到了中午,主僕兩人都感覺有些腹中飢餓。於是便來到路邊一個小店吃飯。按照清朝的禮儀,隨行僕人是不能跟主人一桌吃飯的。

於是官員就讓隨行的丫鬟到大廳尋一處地方,自己來到樓上雅間吃飯。臨走時,官員叫過丫鬟低聲說道:「咱們的盤纏所剩不多,不要胡亂點菜,京城地方不比江南小城,物價昂貴。」丫鬟點頭知曉。

等官員吃飽喝足後,叫來店家結賬,發現居然要五十吊錢。官員大驚失色,問道:「你不要欺詐我,我吃的東西根本不到十吊錢,何來五十?」店家解釋說:「大人您花的不多,可是外面您家的丫鬟吃的都是昂貴之物,足足四十吊還多。」

聽了店家的話,官員大怒,連忙叫來隨行丫鬟質問。丫鬟一聽連連喊冤,說自己怕老爺多花錢,連葷腥都沒敢吃,就點了四個黃瓜做的小菜而已。

聽了丫鬟的話,官員欲哭無淚,向她解釋說:「你知道在京城,冬天的黃瓜是什麼價錢嗎?」丫鬟回答說:「最多也就三十文一根吧。」旁邊的店家立刻糾正道:「你說的是夏天的價錢,現在是寒冬臘月,一根黃瓜就要十吊錢。」

丫鬟聽了目瞪口呆,連忙向老爺認錯,官員也沒有辦法,只能硬著頭皮付了錢離開。這件事傳出去後,成了地方官入京教育隨行僕人京師物價高昂的例子。

參考文獻:《清史彙編》、《清代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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