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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賣唱我愛上美女觀眾,連唱6天情歌才知:她娃都3歲了

莫康康是一個富二代,在我所有的朋友裡面,唯一一個真正有錢的主兒。

但他不矜不伐,從不顯山露水。

所以,最開始,我一直以為丫就是一沒有工作沒有抱負整天虛度青春還愛臆想的廢人。

剛認識他時是在2014年的春天,我因為失戀,導致業餘時間的娛樂方式極度匱乏,再加上對於音樂的喜愛,腦子一熱花四千塊錢報了個吉他培訓班。

在培訓學校認識的第一個朋友就是莫康康。

這沒什麼緣分可言,也談不上興趣相投,志同道合。

因為二三十個學生里,就他媽我和莫康康是成年人,其餘都是小學生。

莫康康比我學得早,他對吉他的天賦也很高。

時間久了,他就成了我的第二個老師。

後來他發現我彈奏的水平也算可以,於是提議帶我去商場門口賣藝。

那時候像抖音上的王北車還有摩登兄弟這種煙嗓唱法還沒流行開來,但莫康康就已經具備這種唱法了。

並且是與生俱來的。

第一次街頭賣藝,我甚是緊張。

莫康康開導我,說:「你比我大兩歲,論起成長閱歷和見識都比我廣,吃的餃子比我吃過的饅頭都多,你緊張什麼呀!咱們這是展示才藝,你看那些路過的人,他們連吉他幾根弦都不知道,咱們應該感到驕傲。」

那天晚上我倆唱了十首歌,周邊的人越聚越多,我的自信也就越來越滿。

還有的人給我倆放下十塊二十塊作為打賞。

我們一共收到了三百二十塊錢。

往回走時莫康康說:「要不咱倆成立一個組合吧,用咱倆的名字縮寫,你叫王宇,組合的名字就叫康王。」

我差點拿吉他砸他,康王不是去屑止癢的洗髮水嗎?

我嘲笑他見識短,莫康康笑笑不語,他從那三百二十塊錢里抽出一張一百的遞給我,說:「這是今晚的抽成。」

我再次想拿起吉他打丫的。

「哥,你看我那車沒油了,最少也得加一百塊錢的吧。」他可憐巴巴地看著我。

「你那車沒油關我屁事?咱倆一人一百六才對啊,你用你應得的錢加油才說得過去啊!」我嘴上這麼說,但心裡卻沒有跟他計較的意思。

跟他認識幾個月了,莫康康這人誠實善良講義氣,唯一的毛病就是摳門。

他撓撓頭不好意思地說:「後天我還要交房租,唉……」

看他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我只好把錢揣起來,然後擺擺手,「得了,又來了,行,我拿一百,但今晚算是咱倆的首次演出,晚飯也沒吃,待會兒的宵夜你請。」

「沒問題哥,走,拉麵,大碗的管夠……」

就這樣我和莫康康隔三差五的就背著吉他在我們市裡幾個大的商場門口唱歌,時間久了,我漸漸走出了失戀的陰影,每次唱歌時看到周圍一圈的人,我就備感欣慰,心情也隨之變好。

我越來越愛這樣的生活了。

或許是我骨子裡本身就帶有這種表現的慾望吧,每唱完一首歌,聽到那些人鼓掌歡呼,我激動的心臟一晚上都要跳出來幾十次。

在這之前,我們這個五線城市從沒有街頭藝人表演這種活動。

所以我倆就悄悄地火了。

那會兒網路的力量遠沒有現在這麼發達,流傳度最快的是貼吧。

我和莫康康的表演總會在我們市的貼吧里出現,一個帖子蓋樓幾千層。

幾乎每天都有粉絲把視頻錄下來發在貼吧上。

後來他們就在貼吧裡面點歌,列出歌單讓我倆唱。

那時候白天上班總忙著看貼吧,下午一下班飯都不吃就跑到莫康康家找他排練新歌。

莫康康住的地方離我不遠,他那個小區是剛建的,基本以小戶型為主。

他租的那套就是不到五十平米的戶型,除了洗手間割開外,卧室、客廳和廚房是貫通式的。

莫康康的房子里全是書,不誇張地說,你在他房間的任何一個地方都能隨手摸起一本看。

並且書籍種類繁多,有《雙城記》《老人與海》這樣的世界名著,也有《活著》《河岸》這種國內作家的作品。

頓時我對他刮目相看,沒想到丫這樣放蕩不羈、隨性自由的人還是個文人墨客。

「我的錢都用在買書和旅行上了,有句名言警句叫『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我要趁年輕,多看書多走路。我那輛奔騰開了四年了,跑了十五萬公里。」莫康康掃著吉他,拿起酸奶吸一口,眯著眼睛朝我笑。

我竟然還看到了幾本全英文的書和雜誌,用目瞪口呆形容我真的不誇張,丫竟然能看懂英文,丫就是一無業游民,整日無所事事的他還能看英文書。

「你他媽到底幹什麼的?」我吃驚地看著他。

「我在英國上過學啊……」他看都不看我,繼續撥動琴弦練習羅志祥的《愛轉角》。

去國外讀過書?這他媽什麼家庭,非富即貴啊!家裡有礦啊!

我顫抖著手從口袋裡掏出泰山煙點上,「你家幹什麼的?」

「問這幹嗎?呵呵,趕緊排練,待會兒去唱歌,今晚能掙不少錢呢!」他催促道。

我帶著疑惑從包里拿出了吉他……

天一冷我們就很少去賣唱了,那段時間莫康康就開著他那輛奔騰B70開始流浪。

2014年12月初他就收拾東西走了,回來的時候是2015年4月。他這種了無牽掛的流浪式的旅行我還真有點不太理解。

他說他喜歡行走的感覺,喜歡陌生的地方那種不一樣的風土人情給他帶來的驚喜感。

這不由得讓我對他的家庭狀況再次產生疑惑。

2015年我倆唱過三次,然後莫康康又收拾東西開著奔騰上路了。

我疑惑地問他:「整天吃了這頓下一頓吃什麼都不知道,你哪來的錢旅遊?」

他說出去旅遊的經費都是走到一個地方然後賣唱掙來的。

在湖南的時候莫康康認識了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約好一起去北京闖蕩。

就這樣,2015年莫康康在北京唱了大半年。

春節前他回來了。

「北京不行,不適合我。」他淡淡地對我說。

他抽著煙,去北京這一年他學會了抽煙喝酒。

「怎麼不適合你?搞藝術的都擠破頭往北京鑽,如過江之鯽。那些說不適合的都是沒有熬出頭的,或者本事不行給自己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罷了。」我揶揄道。

莫康康吐出一口煙霧,笑了笑,「你沒明白我的話。」

他說話永遠不急不慢,也從不跟我犟。

一副與世無爭看破紅塵的樣子,不管天大的事兒在他眼裡都渺小得跟螞蟻一樣。

「那些人玩音樂都很勢利,有個人快四十了整天喊著要做中國第二個黃家駒,另外一些雖然沒這麼恐怖的夢想,但個個都想出專輯,開演唱會。所以,他們和我不一樣。」

我嗤笑他,說:「人家那是有理想,為了理想在奮鬥,你弔兒郎當的啥也沒有。」

莫康康再次淡淡一笑,「我覺得音樂就是抱著玩玩的心態,愛好,喜歡就好了,你把它當成事業來做,並且還定下不可能實現的目標,太急功近利不好。」

我點點頭,對他的話似懂非懂,總感覺他在裝逼。

2016年春天,莫康康又和我搭檔開始賣唱,這一次多了一個打架子鼓的。

他叫小庄,是莫康康在北京時認識的朋友。

這哥們兒絡腮鬍子,一米八五的個頭,體重接近二百斤。

「他打鼓的水平咱倆玩吉他加起來都比不上。」莫康康說。

我有些懷疑,但還是開玩笑地說:「看這體型就知道是打鼓的。」

我們市中間有一條大河,全市最大的公園沿河而建,無論白天黑夜這裡人頭攢動。

我和莫康康還有小庄就在這裡演出。

莫康康和茉莉也就是在這裡遇見的。

有了架子鼓的加入,演出效果更加出色。

那天晚上莫康康嘶吼著許巍的《故鄉》,他唱到「我是永遠向著遠方,獨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時,他看到了站在人群里的茉莉。

他說當時他就喜歡上了茉莉,那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秋水盈盈,與世無爭地看著他,像是夜幕里,人群中有兩顆星星在閃爍。

他說他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漂亮的眼睛,茉莉就是歌里唱的那個茫茫人海之中,他的女人。

莫康康唱得更加投入,他一直看著茉莉唱。

唱完的時候他看到茉莉的眼睛泛起了淚光。

莫康康的手在幾個口袋裡胡亂地摸,半天也沒摸出一張紙。

他想給茉莉,讓她擦擦眼淚。

但離我們三米左右的茉莉,自己用手抹拭著眼角,然後轉身擠進人群,走掉了。

茉莉這一走好幾天再沒有出現。

莫康康失去了魂魄,整日無精打采。認識他幾年,從未見他這樣。

之前我還拿他打趣,你怎麼身邊連個女朋友都沒有?小伙兒長得白白凈凈身體也沒有殘疾,怎麼就沒個女朋友呢?你是不是同性戀啊?

萬萬沒想到他一旦喜歡上了一個人,竟然如此瘋狂沉醉其中。

可茉莉就是一個聽我們演唱歌曲的過客,與那些人群里的陌生人一樣,他們就是在公園散步的,看到我們在唱歌,停下來聽一會兒,聽完就走。

城市這麼大,再次相遇的幾率不亞於大海撈針。

茉莉石沉大海一般。每天晚上唱歌時,莫康康一雙眼睛如同警察尋找犯人一樣敏銳地在人群中尋找茉莉,總是未果。

他還堅持每晚都唱《故鄉》,他說如果那姑娘聽到這歌肯定會圍過來的。

我突然想起一招兒,「咱們在貼吧里不是挺出名嗎?要不發個帖子怎麼樣?」我對莫康康說。

莫康康跳起來差點兒頭頂天花板,「還是你心眼兒多,我怎麼就沒想到。」

接著莫康康就打開貼吧軟體,寫了一個尋人啟事。

他寫的很簡單:聽我唱歌流淚的那個穿黑色連衣裙的姑娘,我是周六晚上在水上公園唱《故鄉》的歌手,真心希望你會再來聽我唱歌。

帖子發出後引起不小的轟動,吧友紛紛調侃莫康康,有的說我們唱個歌是為了泡妞兒,更多數人還是三觀很正的,他們留言給莫康康打氣加油,願他早日與那姑娘重逢。

過了六天後,茉莉真的出現了。

這次出現並沒有令莫康康感到久別重逢的歡喜和興奮,因為茉莉手裡還領著一個大概兩三歲的女孩。

唱完《故鄉》後莫康康面色暗沉,周圍好多人鼓掌吶喊:「再來一首!」

茉莉今晚沒有走,聽完《故鄉》後也沒有流淚。

她意猶未盡地站在那裡,偶爾低頭看看身旁的女孩,小聲地說幾句話。

我們一連唱了四首歌。

莫康康今晚表現失常,我說的不是他唱歌失常,而是唱歌時的表情和舉手投足。

以往他唱歌時會有些表情和動作,比如揮揮右手,帶著大家打拍子。

還有的時候一首歌唱完,他會鞠躬,興奮地說:「你們喜歡嗎?」

像個明星在開小型演唱會。

但今晚他一直沉默不語,眼神停在茉莉那邊沒有動過。

就在茉莉轉身要離開時,莫康康疾步向前走進人群。

為了引回圍觀群眾的注意力,我清清嗓子說:「下面這首歌是我唱,你們不要吝嗇掌聲,給我一點兒鼓勵。」

我唱了一首花兒樂隊的老歌《泡沫》。

唱完後莫康康回來了,一臉失落,如同霜打的茄子。

他摘掉吉他對我和小庄說:「回家吧。」

那晚莫康康要請我倆喝酒。

我開玩笑地問:「你不會要拿著今晚掙的錢請客吧?」

莫康康淡淡一笑,「我沒你想像中那麼窮,那麼小氣。」

「怎麼樣?那妞兒泡到了沒?」一直不善言談的小庄突然呲牙偷笑。

「只知道她叫茉莉,喜歡我唱的歌。」莫康康吐一口氣,看起來好像也沒有那麼悲傷。

認識他兩三年,還沒真正見過他有多麼悲痛多麼不堪的一面,他從來都是陽光燦爛,活力十足。

我們三個人坐著奔騰B70來到一家川菜館,莫康康把菜單遞給我和小庄,說你倆隨便點吧,給我來一盆毛血旺就行。

他起身出去,然後拿回來兩瓶五糧液。

「我拿了我爸的,放車裡好久了,再不喝就蒸發了,哈哈。」他突然大笑起來,一點兒沒有了剛才的失落。

這是我第一次見莫康康喝白酒,以前和他吃飯,只見他喝一瓶兩瓶的啤酒。

我猜他表面看起來沒事人一樣,但心裡肯定在為茉莉流淚。

「那妞兒什麼情況?」一杯酒下肚,我抽著煙試探道。

「結婚了。」莫康康毫無掩飾,直截了當。

「呵呵,沒想到你還看上了一個少婦!」小庄酒量不是很大,滿臉通紅地笑著說。

莫康康跟著笑,不停地吃著毛血旺。

「我好像跟喜歡的人都沒有緣分,老天也註定要捉弄我。但凡我看上的姑娘,都會有一個理由讓我擁有不了。」

他深喝一口酒,抿嘴笑。

「難道你以前喜歡的人都是已婚少婦?」我好奇地問。

莫康康笑而不語,眼神盯著那盆滿是紅辣椒的毛血旺一動不動。

「我這人不愛吃辣,但你們知道我為什麼喜歡吃毛血旺嗎?」

我比劃手指著他快速地說:「真他媽俗,肯定為一姑娘唄!」

莫康康點點頭,舉起杯,「來,喝一口,這酒兩三千一瓶呢!」

莫康康在英國留學時認識了一個韓國姑娘,是在學校組織的跨年晚會上認識的。

那姑娘在台上彈著吉他唱《我的野蠻女友》里的片尾曲《I Believe 》,她長發飄飄,皓齒明眸,比全智賢還要有味道。

莫康康心動了,他從沒有見過一個女孩兒可以如此乾淨清澈,唱歌還那麼好聽。

當晚他就託人打聽了一些這個姑娘的大體資料。

當得知人家喜歡足球時,莫康康一拍大腿,正好他足球踢得還算不錯。

第二天他就準備搞一場足球比賽,並且還要把那個韓國女孩也叫來。

第三天足球比賽拉開帷幕,那個韓國女孩也如約而至。

莫康康在場上自信滿滿,鬥志昂揚,終於不負眾望地獨中兩元。

賽後他很西方地走上看台,到那個姑娘身邊,擦了擦汗水說:「你好,我能做你的男朋友嗎?」

那姑娘一臉茫然,有些傻掉,半天才回過神,指了指球場,說:「你踢球好棒,可以進職業俱樂部了。」

莫康康搖搖頭,說:「謝謝,這個不重要。沒認識你之前,我喜歡圍著球場跑,但現在,我更喜歡圍著你的心跑。」

女孩答應他了,倆人在一起就是四年。

這四年莫康康帶她看英超還去西班牙看西甲聯賽,倆人的足跡遍布全球。

女孩喜歡吃辣,莫康康帶他回中國吃川菜,第一次吃毛血旺時,女孩驚呼連連,不停點頭稱讚,可愛得像個孩子。

「後來呢?」小庄醉眼迷離地望著莫康康,看起來挺喜歡聽這種愛情故事的。

「先別說後來,我就問你一句,莫康康你他媽到底什麼家庭?之前你說你留學英國,我問你你不說,現在又他媽帶妞兒週遊世界,你家裡是不是巨有錢?」我似乎也喝多了,臉紅脖子粗地瞪著他。

莫康康嘿嘿地笑,「我家裡是有一點錢,但那個不重要啊,又不是我的,我這人吃喝全靠自己的,你看我都和你們一起賣唱為生。」

「去你的,當初你為一百塊都和我計較,你個小氣的人,你那個韓國妞兒是不是因為你摳門才和你分手的?」我半開玩笑半生氣地看著他。

突然莫康康臉色一沉,低著頭許久沒有說話。(小說名:《流浪歌手的情人》,作者:1986年降落。來自【公號:dudiangushi2018】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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