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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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央行等三部門發布提示,目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凡未經批准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准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的,也屬違法行為。
外匯按金也稱外匯保證金,一般指客戶投資一定數量的資金作為保證金,按一定槓桿倍數在擴大的投資金額範圍內進行外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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