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再婚女人的真實經歷:小三用「真愛」,毀我14年的婚姻
(山哥聊情感,圖片來自網路)
微友問:
山哥,關注您好久了,今天鼓足勇氣求助於您。
我和老公結婚14年,我們是再婚家庭,他妻子是96年生病去世的。我們是99年進修認識的,在他的猛追下,我拋家棄子義無反顧和他了結婚。
他有一女兒,現上大一,我有一女兒判給了前夫。我和老公沒要小孩,因為都有自己的孩子,這也許就是一個錯誤,應該要一個自己的孩子。
2013年4月老公和小三好上了,之前我們的感情還是挺好的,之後他突然象變了一個人冷酷無情,對我不管不問,錢也不拿回來一分,但從沒提過離婚。因為我的收入挺高的,我也不在乎。
他雖然從沒提離婚,他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用各種方法逼我提離婚,我明確告訴他,房子歸我,該給我的錢給我,我就離婚。否則,我不會給那女騰位置的!老公和那女是一個辦公室的,抬頭不見低頭見。
那女是09年工作的,2014年離婚至今沒小孩,她今年32歲,比我老公小12歲,兩人愛的死去活來,都認為找到了真愛。女的要給老公生個他們自己的孩子,老公也特想要一個孩子。在這幾年裡吵吵鬧鬧,老公倒從沒提過離婚。
今年3月25日老公突然提離婚,還讓我偷偷摸摸離婚,不能告訴親戚朋友,我明確告訴他,房子歸我,該給的錢給我,我立刻就離婚,丈夫又說他沒錢。我想問山哥,我繼續和小三耗下去嗎?我不能凈身出戶吧?我咋辦?幫我分析一下。
山哥答:
一直以來,對於婚姻,我都堅持這樣一個觀點:守住現有的婚姻,遠比重新選擇一段未知的婚姻,更靠譜更穩妥。這就好比營銷學裡所講的,開發一個新客戶的成本,遠比維護一個老客戶的成本要高很多。
你在二婚選擇中,能將這段婚姻維繫了14年,已經算是個奇蹟了。事實上,真正摧毀你婚姻的根本元兇,不是小三,也不是你和你丈夫沒有及時生個孩子,甚至不是這個男人,而是你自己。
透過你的傾訴,可以明確,當年,你是在這個男人猛追之下,拋家棄子和他結的婚。可見,當初你對待這份感情有多魯莽和不理智。你在做出這份選擇時,本身就種下了因果報應的種子。所以,你有今天,也是自討苦吃的結果,怪不得別人。
婚姻是神聖的,感情也是不能隨隨便便輕易褻瀆的,可惜,你和你丈夫,連同那個女人在這方面做得都不好。為此,你們作為當事人,都需要捫心自問和深刻自省,如果不能從中窺見自我的劣根和短板,不能及時彌補和修復,那接下來的生活肯定還會磕磕絆絆,甚至苦果不斷。
當然,感情這種東西有時候很難說得清,人與人之間,尤其是男女之間的情愫,更是很難理得明白。愛情也好,真愛也罷,很多時候都是一種感覺和體驗,有時充滿意外,有時猝不及防,有時糊裡糊塗,有時動人心魄,有時欲罷不能,有時又會充滿苦澀,但也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流逝,而自生自滅。
男人吧,對待感情和異性會存在喜新厭舊的本能,這也是男人的性本能,當年,你丈夫也曾猛追你,讓你芳心亂動,分寸大亂,從而選擇義無反顧;現在,你丈夫也不過是重複當年追你的勁頭,把心思花到另一個女人身上,重溫久違的感覺。你丈夫能夠對你從熱情回歸冷淡,乃至要始亂終棄,那麼對這個女人也同樣如此,只是需要時間來驗證最終的結果。
為此,你要明白你丈夫貪戀那個女人的到底是什麼,是真愛,還是美貌,還是年輕,還是能為他生個孩子?同時,你也要明白你自己要的是什麼,是這個男人本身,還是這個男人的物質,還是這個男人帶給你的虛假的愛情?
現在來看,這個當年對你無限熾熱的男人,已經在你面前銷聲匿跡了,他最終留給你的,也不過是痛徹心扉的傷害和無情的冷漠。既然,他已經提出離婚,你也提出了自己的條件,那麼協議不成,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訴訟,畢竟和他過了十幾年,得不到他的人,那就只能爭取一下屬於自己的權益了。
所謂夫妻,也不過是婚姻沒破裂時怎麼都好,一旦反目成仇,也只能是紛紛自保了。畢竟,不是所有婚姻破裂的夫妻都能做到好聚好散,既然相互撕破臉那也就沒啥好說的,何況你們是再婚家庭。
對於你說和小三耗下去,也可能會耗來個好結果,也可能會耗個人財兩空,這就看你自己的智慧了。至於說你凈身出戶那倒不至於,因為你丈夫是過錯方,要凈身出戶也是他才對,建議你做好最壞的打算吧,注意防範你丈夫做財產轉移,並搜集你丈夫具有說服力的出軌證據,以備不時之需,這麼做不是陰損,而是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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