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勛池:書法家更應該保護文字的尊嚴
書法家更應該保護文字的尊嚴
□胥勛池
書法藝術的基本對象是文字,而書法家靠書法藝術吃飯也就是靠文字吃飯的說法估計少有人會反對。可詭異的是借藝術之名傷害文字打臉自己的又恰恰是書法家自己,那些為了迎合西方藝術觀念而「創新」的丑書可證。
丑書者,將博眼球的吼、哭,甚至盲寫、射墨,配合以打拳抽風的書寫行為與書法藝術混為一談。而書丑者則以書法藝術的實用意義不再為由,大講空間分割、線條造型、視覺效果……為此不惜污二爨、板橋、金農之名來為其背書,還以「傳統功夫深厚」「線條質量高」的曾經來遮現丑。總之,丑書也好,書丑也罷,已經對書法藝術的未來產生了嚴重的不良影響。
誠然,書法藝術也是表現藝術,不能單憑它自然的時間空間形態就有韻味悠長的客觀美感。而書者在文字的點畫和章句的意義驅動下由一維而二維而三維,將線性的點畫速度、節奏、輕重、提按等等,與幾何的結構章法相聯動,又體現出變化無盡的主觀美感。它雖然不是熊秉明先生所說的「中國文化的核心」,但作為中華民族文字的外在美和內在文化思想、哲學精神的完美統一體,無疑是民族藝術的最高形式。因此,將任何丑怪的文字書寫行為視為書法藝術,或稱作順應時代的藝術創新,都是對書法藝術的嚴重傷害。
書法藝術更是一種特殊的藝術形式,有其形的規定性、義的指向性和釋讀的秩序性。藝術的探索不能脫形去義字不成字,顛鸞倒鳳文不像文。因此,那種論墨色就神叨叨地講什麼濃在眼中淡在心中,講點畫就搞乾坤大挪移,談結構就五馬分屍的行為,是書法藝術審美底線的喪失。而與文字及筆墨紙硯好像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怒目切齒甩墨、砸筆、戳紙,鬼哭狼嚎跳大神,甚至不雅書寫……種種表現既噁心了書法藝術,更是對書法藝術本體的破壞。
作為書法藝術本體的文字對於中華民族的文化意義,就如人體各組織對於每個人的生理意義一樣,不可分離、不敢損傷。任何以「抽象」為名在點畫上的裝神弄鬼,以「造型」為由將文字無良拆裝,以「創新」為幌子對書法藝術綜合審美進行的暴力切割,都是民族文化的自輕自賤和書法藝術的自病自殘,是缺乏藝術道德也是無文化良心的表現。
一個書法家的藝術追求當以遵從文字的意義、規定為前提,對文字即使沒有敬畏之心,也應該有起碼的尊重。如果認為書法藝術受限於文字定則,何不在書法藝術之外以文字的點畫元素和結構形態為藝術母體,創造出與文字音義無關的、並列于山水畫、花鳥畫、人物畫的叫作漢文畫的東西。這樣就可以愛怎麼來就怎麼來,既創造了新的畫科還沒有了丑書的罵名,如此可謂兩全,豈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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