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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丨《論語》中的修身之道

解讀丨《論語》中的修身之道

學 無 止 境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論語·先進》)

子路想舉薦子羔做費這個地方的長官,「宰」就相當於後來的縣令這樣的官職。孔子就說了:「你這是害了別人家的兒子!」子路就回答了:「那裡有老百姓,有土地和五穀,為什麼一定要先讀書,然後才叫做學問呢?」孔子厲聲批評他:「所以我才討厭強嘴利舌的人。」孔子為什麼會這麼說呢?

朱熹《論語集注》曰:治民事神,固學者事,然必學之已成,然後可仕以行其學。若初未嘗學,而使之即仕以為學,其不至於慢神而虐民者幾希矣。子路之言,非其本意,但理屈詞窮,而取辨於口以御人耳。故夫子不斥其非,而特惡其佞也。

范氏(范祖禹)曰:「古者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蓋道之本在於修身,而後及於治人,其說具於方冊。讀而知之,然後能行。何可以不讀書也?子路乃欲使子羔以政為學,失先後本末之序矣。不知其過而以口給御人,故夫子惡其佞也。」

朱熹認為,治民事神,固然是學者之事,然而必須學之已成,然後可以入仕以行其所學。若開始未嘗學習,而讓他立即入仕以便學習,那麼能夠不慢神虐民的就很少了。子路之言,並非其本意,但是理屈詞窮,因而採取狡辯以抵禦別人指責。所以孔子不斥責他的過錯,而是特地厭惡他的強嘴利舌。

范氏說:「古代人先學習然後才入政,未聞通過從政而學習的。大概道的根本在於修身,而後才旁及於治人,為政的方略在書本上都有。讀了然後知曉,然後才能踐行。怎麼能夠不讀書呢?子路竟然想讓子羔以政為學,就喪失了先後本末的次序。不知道自己過失還以辯解抵禦別人,所以夫子厭惡他的強嘴利舌。」

解讀丨《論語》中的修身之道

這樣我們就明白了古人為什麼強調「學而優則仕」。只有學好了,治國安民的方略學到家了,然後再從政去將其學以致用,那麼就不但做到了修身,而且能夠齊家、治國、平天下。古代的這種為學和做官的次序是否可行,我們不必過分追究,因為上下五千年的歷史經驗教訓已經擺在那裡。只是其中有一點,特別值得我們現代人學習,那就是先學做人後學做事。

學習的目的是為了什麼,不是說為了別人如何如何,為了社會如何如何,為了國家如何如何,應該首先想到為了自己如何如何。這也就是孔子所經常提到的那句「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論語·憲問》)的真正涵義。古代的學者學習是為了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水平,現在的學者學習是為了讓別人如何如何,為了讓別人對自己如何如何。出發點不同,整個味道就全變了。

孔子的「為己之學」,也不是單純的為了提高自己,就不管不顧他人了。古人云「學不躐等」(《禮記·學記》)。他這裡強調的是一種為學之次第,即首先要把自己的素質和水平提高了,然後才有資格去教導別人,也即「打鐵先須自身硬」。儒家的治學本意就是如此。這種治學理路後來發展到宋代,產生了「公、私領域」之分。

根據余英時先生的觀點,在王安石那裡,就已經出現了「公、私」的分界。為了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水平,可以算得上「私」;但儒家並不局限於此,而是將其運用到社會公共領域,用於為政治國,那就是「公」。其實,從這裡來看,所謂的「公、私」的劃分,在先秦孔子那裡就已經顯露端倪了。「為己」即是為「私」,「為人」即是為「公」。古代的學者為了提高自身的素質而學習,然後才去從政,去「為人民服務」,而現在有的學人不管自身素質如何,一心想賺取功名利祿,這樣急功近利的心態自然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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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正 言 順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論語·子路》)

子路對老師孔子說:「如果衛國國君(衛出公輒)等著您去治理國政,您打算先做什麼啊?」孔子回答說:「那一定是先糾正名分上的不當吧!」子路道:「(真沒想到)您的迂腐竟然達到這種程度!這個又何必您去糾正!」孔子此時一定非常生氣,批評子路道:「太粗野了吧,仲由啊!君子對於他所不知道的,大概採取保留態度。用詞不當,那麼言語就不能通順;言語不通順,那麼事情就不能做好;事情做不好,那麼國家的禮樂制度就興辦不起來;禮樂制度興辦不起來,那麼刑罰也就不會得當;刑罰不得當,那麼老百姓就會惶恐不安,手足無措。所以,君子用一個詞,一定可以說得出來,說得出來也一定能夠實行。君子對於措辭說話,要沒有一點馬虎苟且的地方。」

朱熹《論語集注》對此解說比較詳盡。孔子跟子路的對話發生在什麼時間?應是魯哀公十年(前483年),孔子從楚國返回衛國。此時衛出公不以自己的父親為父親而稱頌自己的祖父,名實紊亂,謝氏說:「正名雖然是因為衛國國君而言,然而為政之道,都應當以此為先。」為什麼衛出公不認父而認祖?胡氏(胡寅)曰:「衛國的太子蒯聵恥於他的母親南子的淫亂,想殺掉她沒有成功,只能出奔避難。靈公想立公子郢,郢推辭不幹。靈公死後,夫人(南子)想立他,結果他又推辭了。於是便立蒯聵的兒子輒,以便排拒蒯聵。蒯聵想殺他的母親,得罪了他的父親,而輒依靠國家來排拒他的父親,都是無父之人,他們不能治國已經很明了了。孔子為政治國,而以正名為先。一定將具體的事情的本末,告訴天王,請求方伯,命令公子郢立為國君。那麼人倫就得正,天理就得順,名正言順那麼事情就會成功。孔子告訴子路這麼詳細,可是子路始終執迷不悟。所以一直侍奉衛出公輒不離開,最後死於他的禍難。所以子路是只知道得人之食就不應逃避他人的禍難,卻不知道輒的食物是不義之食。」胡氏解釋得很好,故在此詳細引述。

關於孔子的「正名」,《左傳·成公二年》曾經載有孔子的話,說「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即孔子認為唯有國家禮器與名分不可以借給別人。《論語》這一「名」字應該和《左傳》的「名」字相同。《論語》中孔子還曾有「觚不觚」之嘆: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論語·雍也》)

解讀丨《論語》中的修身之道

清劉寶楠《論語正義》曰:此章言為政須遵禮道也。觚者,禮器,所以盛酒。二升曰觚。言觚者,用之當以禮,若用之失禮,則不成為觚也,故孔子嘆之觚哉!觚哉!言非觚也,以喻人君為政當以道,若不得其道,則不成為政也。朱熹《論語集注》則曰:程子曰:「觚而失其形制,則非觚也。舉一器,而天下之物莫不皆然。故君而失其君之道,則為不君;臣而失其臣之職,則為虛位。」范氏曰:「人而不仁則非人,國而不治則不國矣。」

魯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孔子年三十五歲。魯三家共攻昭公,昭公奔於齊,孔子也在此年到齊。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豈能得而食諸!」(《論語·顏淵》)孔子對齊景公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也是正名。齊景公大為嘆服,連連稱善,並進一步發揮說,如果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那麼即便有粟米滿倉,我哪裡能夠吃得上呀!可見名正言順在為政治國中是多麼重要。

◎本文原載於《中國紀檢監察報》(作者常會營,孔廟和國子監博物館副研究員),圖源網路,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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