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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吉爾|英語民族史

原標題:丘吉爾|英語民族史


作者:薛力敏、林林譯


授權轉自:保守主義評論


按:丘吉爾《英語民族史》寫於二戰之前,出版於1957-1959年間,正值冷戰方興未艾之際。它被視為丘吉爾為勢衰的英國在二戰後錨定英美政治聯盟、維持國族體面的一大文事,甚至在確立英美特殊關係之時還念念不忘維持英國的領導地位,如今看來,這隻能是老大帝國的一種奢望。然而,正如「英語民族」這一概念由此書濫觴一樣,二戰後的世界圖景很大程度上也由此塑造,世界領袖的地位沒有脫出丘吉爾所構造的「英語民族」範圍之外。此書出版六年後,丘吉爾便逝世了。它承載了丘吉爾作為英國貴族所傳承的經史傳統。後世的科學史家或許會對其中的「輝格史觀」和個人英雄主義頗為不滿,經濟—文化史家亦會認為其以政治—軍事史為中心的布局有些落伍。然而從政治學和憲政史的角度看,則是「文武之道不墜於地」,「斯文在茲」矣。它反映的不是細節和史實上的準確,而是一位貴族的言傳身教,以及一個政治民族的歷史記憶和自我期許。讀英國史,不可不從此入。


本文摘錄自丘吉爾:《英語民族史》第一卷的前言,薛力敏、林林譯,南方出版社,2004年。另有新華出版社的新譯本,試讀部分見「原文鏈接」。


大約20年前,筆者就開始寫這部史書。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的時候,已經寫了50萬字左右。當然,1939年9月3日我到海軍部工作的時候,還有大量的篇幅尚待校對,此書遂擱置起來。在大約6年的大戰期間以及後來撰寫戰爭回憶錄的更長的時間裡,它始終擱在一邊。直到現在,一切都平靜下來了,《英語民族史》才得以問世。

如果以前需要這樣一部書,現在當然也需要它。在20世紀里,不列顛帝國和美利堅合眾國第二次以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規模並肩對付戰爭的災難。在大炮停止轟擊和炸彈停止爆炸之後,我們進一步認識到我們對全人類負有共同的職責。語言、法律、以及我們到目前為止的歷史發展進程已經提供了獨特的基礎,使我們的目標一致起來。我在動筆的時候認為,這個一致的目標可能會對人類的命運產生重大的影響。在20年後的今天,我認為,實現這種一致目標的必要性絲毫沒有減少。


恰恰相反,在這方面的工作更加有力,也更加現實,人類的眼界也有所擴展,在大西洋兩岸以及英聯邦各成員國,人們普遍感受到兄弟般的溫暖。新的一代即將誕生,已經採取了許多有深遠意義的實際措施。把英語民族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考慮,絕不等於某種狹隘觀念。它不等於使世界事務朝著某個特定的方向發展,也不等於禁止建立聯合歐洲或其他類似的組織,這些組織完全可以在我們所建立的世界組織中佔一席之地,相反,它卻能使這些組織更實際和更有生命力。人們越來越清楚的感到,如果形勢有利,英語民族可以伸手指正正確的道路;如果形勢不利,只要我們有力量,當然也能保衛自己。


此書並非要同歷史學家的專著相媲美,它只是闡述個人的觀點,寫出全世界英語民族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之形成過程。我對當代的重大歷史事件並非全無經歷,我以這樣的身份記敘了過去那些對我來說顯然很重要的事情。我使用"英語民族』一詞,是因為沒有任何其他的詞能夠既適用於不列顛群島的居民,也適用於一些獨立國家,這些國家本身及其語言和許多制度都來源於英格蘭,它們至今任然保持著這些贈禮,並且根據各自的情況加以充實和完善。


本卷追述了英語民族從最初階段到歐洲人發現新大陸的前夕這段時期的歷史情況,這段時期以博斯沃斯戰鬥而告終。這次戰鬥發生在1485年,是英國在動蕩不安的中世紀的最後一次戰鬥。同年,英國建立了一個新王朝。7年之後的1492年,哥倫布在美洲登陸,從此開始了人類歷史的新紀元。


不列顛島是本書內容的中心。這個島離歐洲大陸只有一水之隔,它的西部和北部群山起伏,東部和南部則地勢平緩,都是樹林密布的河谷,一望無際的丘陵和水勢緩慢的河流。在和平時期或戰爭年代,不管是海盜還是商人,不管是征服者還是傳教士,都可以輕而易舉地踏上這塊土地。島上的居民對歐洲大陸上的權力易手、信仰變化乃至各種時尚並非無動於衷,但是,他們對來自國外的每一種習慣和原則都作出獨特的改動,蓋上自己的印記。這個島曾是羅馬帝國的行省,後來聯繫中斷,在中世紀的劇烈動蕩中任憑浮沉;它回到基督教世界的懷抱,可是幾乎又被丹麥的異教徒拖出這個世界;它取得勝利,獲得統一,卻已經精疲力盡,幾乎不抵抗地屈服在諾曼底征服者的腳下;它似乎淹沒在龐大的天主教封建制度中,可是又以它特有的英姿重新屹立於世界。它的文化和語言既非純粹拉丁化,也不全是日耳曼化。她有一整套習俗,有的是丹麥人和他們之前的撒克遜人帶來的規矩,有的是從羅馬法典中摘出的法律格言,不管這些習俗的最初來源是什麼,它們在火爐鍛造中形成了習慣法。於是,我們看到了13世紀的英格蘭,這個世紀里產生了大憲章,也產生了早期的國會。

當我們透過歷史長河上的霧靄時,舊石器人和新石器人依稀可辨,也可看見遠古巨石紀念碑的建造者,還可以看見帶著酒杯和青銅工具離開萊茵蘭的移民。他們當中的某個人可能曾經站在如今多佛一帶綠草如茵的山坡上,指著腳下的峽谷對孫子說:「那條小灣里的海水比我的時候又漲高了。」而他的孫子到老年時,大概已經看到洶湧的海濤推著白色的浪花漫卷整個峽谷,沖刷芳草萋萋的山坡,使之成為陡峭的禿崖,從而把英吉利海峽同北海連接起來。從此,法國或比利時平原的部族再也無法徒步到英格蘭南部綠樹蔥蘢的山谷和丘陵地帶狩獵覓食,駕著獨木舟在平潮時渡過溪流而來的時代也一去不復返了。現在到不列顛來的人必須撐著大船,還要對付英吉利海峽的迷霧和駕駛那裡的潮汐,而且需要大膽謹慎,即使這樣,也未必能如願以償。


突然,迷霧驅散了,人類歷史的陽光一度普照不列顛。愷撒對不列顛的入侵只是一段毫不相干的插曲。但它表明,羅馬帝國的力量和地中海文化不一定要受大西洋海岸的限制。愷撒在迪爾的登陸彌補了大自然劈開的裂痕。在一個世紀的時間裡,羅馬世界在內戰中耗儘力量,或者說在新的帝國體制下慢慢地恢復元氣,而不列顛則局促不安地處在同歐洲大陸若即若離的狀態中,同時也通過貿易及和平交往的渠道吸收了西歐文化的某些特點。後來,羅馬一聲令下,羅馬軍團便揚帆而來。不列顛從此成為羅馬帝國的行省,這種地位維持了400年。在這個不短的時間裡,不列顛有大部分時間處於安謐的生活中。她那麼安詳、繁榮而又平靜,以致史卷沒有什麼可記載的。那麼這段時期過後留下了什麼呢?留下了壯觀的羅馬大道,有的地段已被森林所覆蓋;留下了規模宏偉的羅馬牆,它已是支離破碎的斷壁殘垣;還留下了要塞、集鎮和鄉宅。羅馬人以後的入侵者看到這些建築物的遺迹不禁肅然起敬。至於羅馬的語言、法律和制度,卻沒有留下什麼痕迹。但是,如果因此而認為羅馬的統治沒有絲毫影響,那就錯了,它為基督教的鞏固提供了事件。在遙遠的西方,有一個很小的基督教國王由於野蠻人的入侵浪潮而與世隔絕,它雖然受到嚴重的困擾,但是有群山作為屏障,得以保存下來。後來,基督教信仰從愛爾蘭重返蘇格蘭,使野蠻人處於古典文化的包圍之中;羅馬人則銘記著,不列顛曾經是基督教世界的一部分,以後可能重新回到它的懷抱。


不列顛島並非完全同大陸隔絕,它的東南部始終同海峽彼岸的法蘭克兄弟保持著一定的聯繫,羅馬傳教士因此可以來島上傳教。他們帶來了新的信仰。這種信仰在某些地區受到暫時的頑強抵制,但它以驚人的速度傳播開來,他們還帶來一種新的政治制度,即教會機構。這個機構將有自己的領袖和官員,召開自己的大會,制定自己的法律,這一切都必須適合島上居民的古老傳統。他們還為教會與國家關係的嚴重問題撒下了種子,這顆種子不斷生長,1000年以後使二者的共同基礎一分為二。不過,那是以後的事情。當時頗為重要的是,由於英格蘭信奉基督教,她又變成西歐世界的一部分。英格蘭的傳教士不久將到大陸上執行自己的使命;英格蘭的朝聖者將越過阿爾卑斯山脈,去瞻仰羅馬的奇觀,這些人當中也有公子王孫,他們在塵世做了虔誠的事情,希望死後在耶穌使徒們的墓旁安息。


不僅如此,英格蘭人還有一種組織,它不受語言和習俗紛雜甚至過度不同的限制。不管諸王之間進行如何激烈的鬥爭,教會是統一而不可分割的;它在各地舉行同樣的宗教儀式,它的傳教士被奉若神靈。肯特王國失去早年的強盛,諾森伯利亞王國被默西亞王國取而代之,而坎特伯雷和約克的地位卻永不衰落。俗界人士寫了許多年鑒,其中都是記載征伐殘殺之事,內容貧乏,篇幅冗長,同英格蘭教會的光輝成就成為鮮明的對比。基督教世界最偉大的學者是諾森伯里亞的一位修士,最受歡迎的作家是西撒克遜的一位修道院院長,最早到德意志傳教的是德文郡的博尼費斯,查理帝國文化振興事業的中堅是約克的阿爾克溫。


但是,不列顛島上的朝氣蓬勃、繁榮興旺和尚顯稚氣的文化得不到有力的軍事保護。北方動亂迭起,丹麥海盜一再到波羅的海和挪威的海灣去搶劫財物,為密集的人口尋找新的樂園。不列顛有許多黃燦燦的金子、精巧的金屬製品和珍貴的刺繡,這些東西收藏在毫無防禦力量的教堂和修道院里。但她缺乏艦隊的防護,也沒有能夠統一全島力量的君王,野蠻人可能以為這些財物是專為他們保存的禮物,可以隨時前來取走。英格蘭平原上那些寬闊而緩慢的河流使他們的大帆船得以長驅直入,能夠駛到英格蘭的中心地帶。這隻行動迅速和紀律嚴明的武裝匪幫騎馬或徒步登陸以後,從田間倉促召集起來的農民如何能夠抵擋得住呢?這場風暴一爆發,英格蘭北部、中部和東部立即被它的怒濤所壓垮。倘若西塞克斯也屈膝投降,那麼整個英格蘭就統統被征服了。侵略者的行動逐步表明,他們來此既是為了搶劫,也是為了拓居。

這場風暴終於過去了,人們可以計算一下他們的損失了。從東海岸中部深入到德比郡的廣大地區落入丹麥人得手中,這些已經變成農民的航海者仍然保持著軍隊的組織。但是,已經發展成為歐洲北部重要港口之一的倫敦和整個南部沒有淪陷,那裡是王室的大本營和力量所在;同歐洲大陸的聯繫也沒有中斷。阿爾弗烈德國王的王朝進行了多年的努力,通過和平的方式和艱苦的戰鬥取得了優勢,重新統一了全國。這方面的成就非常顯著,以致丹麥人取代英格蘭國王的短暫統治對歷史沒有產生多大的影響。阿爾弗烈德也是一名基督教徒,他也到羅馬朝聖過。在這個簡短的插曲之後,原來的王族得以復辟,而且可能把王位世代相傳下去。可是,在1066年10月至聖誕節這短暫的3個月里,發生了驚人的變化。法國的一個既非偉大也不是最強的省份的統治者渡過英吉利海峽,登上了英格蘭的王位。


諾曼底人所闖入的社會是一個王國,它對所有講標準英語的人有絕對的權威,並對威爾士人和蘇格蘭人有一定的君主權。可以說,它由國王通過政務會實行統治,政務會由教俗兩界的賢人組成,即由主教、修道院院長、大地主和宮廷官員組成。就這一點來說,它同那些在羅馬帝國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王國沒有任何區別。最後一位強大的國王死後,它還表現出消弱王權、破壞統一和分裂割據的危險趨勢。不過這只是趨勢而已,因為人們仍然普遍認為,王國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王國的秩序人人應當遵守。在這種秩序里,許多異常複雜的權利和義務使人與人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而這些權利和義務在郡與郡之間有很大的差異,甚至在鄰近的村莊之間也迥然不同。但總的說來,英格蘭人的原則是,自由人可以自己選擇領主,戰時隨他出征,平時為他工作,而領主必須保護他們不受鄰居的侵犯,並且在法庭上支持他們。此外,他們還可以投奔新領主,從他手中得到土地。這些領主組成統治階級,其中的大領主參加國王的政務會;較小的領主是郡或地區的要人,當自由人在法庭上確定某個問題的是非曲折時,領主的話是舉足輕重的。可是,我們並不能說有一個紳士階級,因為撒克遜人在貴族和農民之間划了一條分明的界線,沒有產生中間階級的餘地。不過,當時有產生紳士階級的胚胎,後來它終於發育長大,成為紳士階級。


諾曼底人推行新制度的時候,英格蘭就是處於這樣一種狀態。征服者威廉繼承了以前各代國王的一切權利,但是他的政務會成員主要是在法國生長和講法語的人。國王制止了割據的趨勢,他的法律在全國各地得到遵守。附庸與領主關係的靈活性被大大減少,以適應更先進或曰更合乎邏輯的諾曼底原則——即附庸與領主的關係不僅受道義和法律的約束,也受物質的影響。這樣,如果某人是附庸,他所領有的土地以及對領主的效忠可以決定他的地位;如果他是領主,他可以對附庸發號施令。諾曼底時代的統治階級是比撒克遜時代更徹底的地主階級。


英格蘭雖然在猛烈的推動下再次同大陸聯繫起來,併入西歐的封建制度,但她仍然保持著自己的特性。這種特性表現在她脫離歐洲之後的五六百年里逐漸形成的制度中,並將得到迅速的發展。英格蘭原來的官僚貴族被以財產和附庸的忠誠為基礎的諾曼底貴族所取代,平民在忙忙碌碌的太平生活中富裕起來。在這種生活中,英格蘭人和諾曼底人迅速融為一體,不久將從中產生大陪審員、地方治安員、郡選議員、不居高位而有很大權力的貴族以及國王本人。這已是遙遠的過去了。同時,我們可以描繪出亨利二世統治時期的英國政治格局:國王的地位強大,他通過法官和郡守控制著全國的每一個角落;教會擁有實力,它同國王和解,使雙方的權利都得到承認;貴族富有,剛愎自用,根據慣例,國王在所有的國務問題上必須同他們商議;維持地方統治的紳士階級有所擴大;國王身邊的官員都是精通法律和財政的人。還必須提及的是,由於社會秩序良好,海陸交通安全和商業發達,各個自治市的財力愈加雄厚,地位日益重要。

站在此處展望未來,我們可以看到君主的重要作用。在諾曼底人征服英格蘭後的一段時期里,出現了三位強有力的統治者征服者威廉國王殘酷無情,意志堅定,在英國本土建立了一整套諾曼底制度;他的兒子亨利一世目光遠大,處事穩重,是一位曠世之才;亨利一世的孫子亨利二世是一位偉大的政治家,他認為,國家的統一和國王的權力互為唇齒,為了鞏固二者,惟一的辦法是以一定的代價遍伸正義,並且用王權加強這種做法。在金雀花王朝統治時期,某些關係顯出緊張的趨勢。國王對貴族施加壓力,開始驅逐長期效勞的謀臣。我們需要一位能幹的國王來維護法律,但他必須是一位公正的國王,必須為了眾人的利益維護這些法律,而不是單純為了保護或擴大自己的利益。約翰國王登基以後,英格蘭開始了大規模政治嘗試的時代。


任何一個從童年時代就聽說過大憲章的人,如果他讀到紐約最近隆重接受大憲章的一份副本的消息,並且初次拿起這個歷史文獻拜讀一下,便會深感失望。他會同意某些歷史學家的主張,不把它譯為「自由大憲章」,而是譯作「一長串特權目錄」,這些特權是損害國家利益的貴族特權。其原因是,我們的法律概念同祖先的法律概念完全不同。我們認為,法律是隨著環境而不斷變化的,如果一個政府不積極立法,它就應該受到譴責。中世紀的社會變化緩慢,其社會結構是由習俗和教令決定的,因此人們認為,法律是一成不變的標準,一旦發生不法行為或糾紛,可以用這個標準來確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大憲章」並不是我們想像的立法或憲法式文件,而只是確定國王與貴族之間關係的法律。其中有許多對我們似乎是微不足道的條款,從這些條款中可以間接地看出國王在哪些方面侵犯了貴族的傳統權利。反過來,取得勝利的貴族大概也過分地侵犯了國王的權利。當時沒有人認為大憲章徹底解決了所有重大問題,它的重要性不在於具體的條款,而在於廣泛地確立了這樣一條原則:國王也要服從法律。「國王不應當服從哪個人,但是應當服從上帝和法律。」這一點已經明確。國王有他的許可權,在這個範圍內,他不受任何人的控制。如果他越出這個許可權,就必須強迫他退回去;倘若他無視存在已久的政務會,拒納賢人之諫,試圖通過宮內官員和寵臣獨攬朝政,他就必然會越出自己的許可權。


換句話說,個人統治是不允許的,因為它很容易變得專橫恣肆,反覆無常。可是,要防止個人統治也並非易事。國王力量強大,遠遠超過任何一個顯要貴族,也超越大多數顯要貴族的聯合力量。為了使王權受到一定的限制,只靠貴族的傳統特權是不夠的,必須有更廣泛的反抗力量。在13世紀中葉,國會這一新的名詞出現了。它的概念很模糊,最先使用這個詞的那些人如果能夠預見到它以後的含義,一定會感到震驚的。但是後來逐漸產生了一種普遍的看法:如果說國王僅同政務會「商議大事」是不夠的,那麼在另一方面,貴族僅僅堅持參加政務會的權利也是不夠的。雖然貴族常常宣稱自己代表全國的利益,但實際上他們只代表自己,而國王則代表了全體人民的利益。那麼,為什麼不召用地位不太高的紳士和市民呢?他們常常在地方問題上起作用。為什麼不讓他們在國家事務中發揮力量呢?把他們召到威斯敏斯特宮來吧,每個郡來兩名紳士,每個自治市來兩名商人。他們到那裡幹什麼,那是不大明白的。大概是要聽聽貴族的講話,向貴族訴說民眾的疾苦,私下就一些事情進行商討,理解國王對蘇格蘭和法國有何打算,並且在出錢時爽快一些,以謝知遇之恩。那時的國會是一顆很嫩的幼苗,它還沒有很強大的生命力,完全可能被當作不值得繼續下去的實驗而拋在一邊。可是,它竟然扎了根。在兩三代之後,一個慎重的政治家會感到,要統治英格蘭,國會同國王一樣是不可缺少的。很難說國會有哪些實權。一般來說,任何重要的法案只有經過它的批准才能生效:對傳統習慣所作的重大改革必須經過國會頒布法案才能付諸實施;徵收新的稅款必須得到下院的批准。至於它還有什麼其他權力,後來的時間將宣告於世。不過,它的權力是在一系列偶然的機遇中得到鞏固的。愛德華三世進行對法戰爭需要錢;亨利四世攝取王冠需要支持;在玫瑰戰爭中,較量的雙方需要為他們的行動爭取社會的某種支持,而能夠給予這種支持的只有國會。


貴族勢力在15世紀的派系鬥爭和內戰中滅亡了,留在政治舞台上的國王受到國會的約束。當時國會已經明確分為兩院,上院由貴族組成,下院議員都是各郡、市的代表。在此之前,國會沒有發生什麼變化。但是,老派貴族在戰鬥中或戰鬥之後遭到的毀滅將打破兩院的力量平衡,而身為騎士或平民的下院議員代表則在無政府狀態中受苦最深而在強大的政府統治下受益最多的那些人。國王同下院是天然的盟友。下院支持國王,不反對他犧牲貴族的利益來擴大自己的特權,不反對他成立「北方政務會」和「威爾士政務會」,或者為了保護小人物不受大人物的侵犯在星室法院行使糾正錯案的審判權;另一方面,國王也很願意把地方統治權交給地方治安官,他們忠於國王,熱衷於鎮壓屢教不改的乞丐,並且想悄悄地、安穩地發財致富。直到1937年,加冕儀式中還提到都鐸王朝的理想。當時的祈禱文說,願國王手下有「忠誠的貴族、盡職的紳士和正直、安分而且恭順的平民」。終有一天平民要問,他們是否除了服從統治之外別無其他職責呢?


到15世紀末,英語民族的主要特徵和制度已經形成。在諾曼底人征服英格蘭之前,盎格魯撒克遜人帶來的落後的日耳曼語言,已經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由於教會裡拉丁文的影響而面貌一新,它增加了許多來源於布里吞語和丹麥語的辭彙。它的擴展和進化過程由於諾曼底人帶來法語而加速了,這兩種語言迅速同化。13世紀的文字殘存了下來,現在的一般人看過後,即使不能全懂,也能認出是一種英文。人們認為,到14世紀末,即喬叟所生活的那個世紀,連那些最顯要的人物也不講法語了,他們統統講英語。不過,不但是語言具有英格蘭特點。英語民族同其他國家不同,這些國家保持著羅馬法和羅馬統治制度的特徵和傳統,而英語民族在本卷涉及的歷史時期結束時,已經建立了一套法律原則和幾乎可以稱為「民主精神」的原則。這些原則經受了動亂以及法國和西班牙帝國的衝擊。哥倫布朝著美洲大陸揚帆出發的時候,國會、陪審團制度、地方自治以及新聞自由的萌芽已經破土而出,至少已經處於早期的發育階段。


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歷史。只有了解這些歷史,才能理解我們今天面臨的問題、危險、挑戰和機會。我這樣說,並不想挑起稱王稱霸的野心死灰復燃,也不想在歷史研究中造成有利於民族野心的氣氛。只要有了辨別能力,我們的視野就會不斷擴大。我寫此書時抱著這樣一種希望:回顧我們祖先遇到的波折和苦難,不僅會為今日的英語民族增添力量,也將為實現世界大聯合起到微小的作用。


溫斯頓·丘吉爾


1956年1月15日


於肯特郡韋斯特哈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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