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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問人性

本文經授權轉發自微信公眾號

「新原理研究所」(ID:newprincipia)

撰文:李世佳(華東師範大學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明園晨暉學者)

社會心理學家們常常面臨這樣的兩難處境:個人之於社會,究竟誰重誰輕?社會學家和保守派哲學家也許會強調,社會結構是穩定的基石,無論這個結構有多麼不合理,反抗都會對社會結構帶來威脅從而引起動蕩,所以社會結構應該凌駕於個人需求之上。然而人文學者和大多數心理學家會認為,每一個生命的意願都必須要尊重,如果個人的道德判斷與社會權威的判斷發生了衝突,應該遵從自己的內心而不是盲從社會權威。

毫無疑問,人類是最典型的社會性動物之一,當我們在討論人性的時候,我們有時候很難區分我們看到的到底是「人性」,還是「社會性」。漢娜·阿倫特在1963年出版的《耶路撒冷的艾希曼》這本書里,提到了「平庸的惡」的概念。納粹德國軍官阿道夫·艾希曼在二戰期間簽發了處死數萬猶太人的命令,是一個比惡魔還可怕的存在;但是阿倫特卻發現,和想像中那個殘忍無道、嗜血為樂的殺人魔鬼相比,真正的艾希曼只是一個平凡無趣、近乎乏味的人。他像機器一樣順從上級的指示,對命令毫不動腦,麻木機械的完成任務,從來不去思考自己任務的意義。

艾希曼也是納粹德國大部分德國軍官的縮影。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德國人輕易的服從納粹的權威,對猶太人進行了種族滅絕式的大屠殺?英國作家斯諾曾經指出:「回首思考漫長而灰暗的人類歷史時,你會發現,以服從的名義所犯下的罪行,遠多於以反抗為名的罪行。」正因為如此,二戰之後很多社會心理學家也開始反思,當服從權威的惡戰勝了遵從內心的善,二戰的悲劇是否會重演?我們該如何避免?

在服從權威的研究中,最負盛名的就是1960年到1963年間在耶魯大學進行的米爾格拉姆服從實驗。身為納粹德國最大的受害者團體——猶太人團體中的一員,耶魯大學心理學系的斯坦利·米爾格拉姆在深刻反思服從權威現象的同時,首次把可控的實驗室環境引入了科學研究中。他設計了19個獨立的實驗,實驗對象多達1000人,年齡跨度從20歲到50歲,涵蓋了幾乎各種職業。他的研究問題很明確:當權威角色下命令,要求一個人作出挑戰其個人認知和道德的行為時,會對這個人產生怎樣的直接和即刻影響。

米爾格拉姆電擊實驗

這個社會心理學上最經典的實驗,其初始理念十分簡單:一個人來到心理學實驗室,被要求作出一系列的行為,這些行為的強度逐漸加強,開始與他們的道德意識相違背。為了隱藏實驗的真實意圖從而研究人們的真實反應,米爾格拉姆對廣告招募來的志願者謊稱這是一個研究學習與記憶的實驗。兩名志願者同時來到實驗室,一個人的角色是教師,另一個人的角色是學生。為了研究懲罰對學習效果的影響,扮演學生的人被領到一個房間,坐在椅子上,手臂被綁起來,一個電極和他的手腕相連。這名「學生」需要在試驗中學習一組單詞配對,每出現一次錯誤,就要受到一次電擊。如果錯誤反覆出現,電擊強度也會隨之不斷加大。而執行電擊命令的人就是扮演教師的志願者。這名「教師「在另一個房間里,坐在一個醒目的電擊器面前,面對著電擊器上水平排列的30個開關,從15伏特一直到450伏特,以15伏特遞增。開關邊上還有文字提示,從」輕度電擊「一直到」危險-強烈電擊「。「教師」的任務是對「學生」進行學習測試:如果回答正確,就繼續下一個問題;如果回答錯誤,要進行電擊懲罰。每答錯一個問題,電擊程度就會增加15伏特,依次類推。

實際上,只有扮演」教師「的志願者才是真正的受試者,而扮演「學生「的人是研究人員假扮的,他並不會真正受到電擊。但是他會按照著事先編寫好的台本進行表演,比如他會不停犯錯,這樣」教師「就不得不按照約定增加懲罰電擊強度。在75伏特時,」學生「會嘟囔;在120伏特,」學生「會口頭抱怨;在150伏特,他會要求停止實驗。如果電擊強度繼續增大,他也會進行持續的抗議和強烈的情緒表達。到了285伏特,他會發出」極度痛苦的尖叫「,從而讓整個實驗過程充滿了震撼性。

當面臨「學生「的痛苦表現時,受試者會猶豫不決,想要放棄電擊,而以心理學家身份出現的主試則會命令他繼續。如果受試者遵從人性良善的原則,他們本一開始就不該同意對陌生人進行電擊傷害,或者到了一定程度就應當放棄,與權威明確徹底的決裂。然而實驗結果令人震驚和沮喪,儘管很多受試者都向主試表達了抗議,但在主試的4次命令和堅持之內,大部分受試者放棄了自己的主張,堅持到了最後,對」學生「施加了電擊器上最強級別的電擊。這些受試者並不是魔鬼或者虐待狂,他們來自員工、管理者和專業人士三種不同的職業,這裡面近三分之二的人選擇了徹底服從權威。

米爾格拉姆實驗的結果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人們驚恐的發現,「那些只是做著分內事、內心並不帶有特別的敵意的普通人,可能會在可怕的毀滅性活動中充當幫凶「。反抗是一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抉擇會受到多種力量的衝突,而價值觀僅僅是這些力量中一股很小的力量。這些力量是什麼呢?

我們為什麼無法反抗?

米爾格拉姆認為,首先,有一系列的」綁定因素「把受試者鎖定在懲罰學生這種情境中,比如與實驗人員的約定,中途退出的尷尬等。其次,受試者的思維過程出現了一種調整,他們完全陷入任務的狹隘技術層面,電擊器開關上的數字對他們來說只是完成任務的工具,他們只想作出合格的表現,以至於無法看到任務所產生的更廣泛的後果——一個人受到了身體上的傷害。即使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後果,他們還可以進行進一步的思維調整:所有的主動權都在實驗主試這個法定權威身上,他們只是一個代理人,自己不必承擔自身行為的後果。他把道德關注點從」受害者「轉移到了」權威「身上,對他來說,達到權威對自己的期望才是最直接的目標。第三種起作用的心理力量叫做」反人類變體特性「,這種力量使得受試者把自己、」學生「、主試都看成了名為」實驗「的機器中的一個零件,而不再是獨立的人類個體。在他的思維中,人已經消失,實驗本身擁有了超越人類的力量,因此無論發生什麼事,實驗都必須繼續。除此之外,很多受試者也試圖對」受害者「進行非人化的詆毀,」他太愚蠢和頑固了,就應該被電擊「,通過貶低他人的存在價值,懲罰就變成了一種咎由自取的」必然「。而決定人們服從權威的最後一個因素,也就是社會因素。盲從權威並不是一個單純的心理問題,社會的形式、形態以及發展方式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和決定著人們的服從。當個體失去了獨立意識和反抗精神,將自己單純看作社會這個大機器中的小部件,那麼沒有來自權威部件的命令,他們就無法行動。

那麼,這是不是說個體和社會就是永遠對立的概念呢?毫無疑問是否定的。人類通過數百萬年的進化,以社會形態保存了基因和文明,這是因為組織化的社會生活為個體和群體提供了生存利益和穩定保障。因為個體的需求和利益是各不相同的,為了維持社會的運作,最普遍的需求,就是壓制個體使其接受來自更高一級的控制。進入了這種等級制度的個體,必須作出內在改變。米爾格拉姆將這種改變之後的狀態稱為「代理狀態「,即個體認為自己是執行他人意願的代理。當然,人們不會總是處於」代理狀態「中,但是一些特定的社會情境(例如電擊實驗)會觸發這種狀態,導致個體以他人(如權威)的意願來定義自我,同時也以他人(如權威)的意願來左右自己對他人的態度和行為。

如何堅持自我?

揭露人性的黑暗面並不是米爾格拉姆的真正目的,對他來說,研究服從權威的最終目的還是找到在什麼樣的條件下,人們更不容易進入「代理狀態「,人性的良善能夠讓他們對邪惡的權威大膽說不。

他設計了四組「角色轉換「實驗,想看看決定服從行為的最主要因素,是」說了什麼「,還是」誰在說「。

實驗1中,」學生「堅持要求被電擊,因為」退出有損他的男子氣概「,而」主試「以學生心臟不好為由禁止電擊」學生「;

實驗2中,以科學家身份出現的主試借故離開實驗房間,以記錄員身份出現的第二名偽受試者(普通人)代替主試發號施令;

實驗3中,在主試離席的情況下,」記錄員「提議代替受試者進行電擊;

實驗4中,主試為了鼓勵」怯場「的」學生「開始實驗,代替他成為被電擊的人,由」學生「來發號施令。

和預想的一致,在所有實驗中大部分人都拒絕了電擊的命令。這說明受試者服從的決定性因素,是因為發布命令的人是權威,而不是電擊命令本身。來自權威之外的所有命令都失去了效力。

如果權威自己陷入了衝突,會發生什麼事情呢?米爾格拉姆巧妙的設計了兩個「雙權威「實驗

實驗1中,兩名主試出現了完全矛盾的命令,一個要求繼續,一個要求停止;

實驗2中,因為預先約好的」另一名受試者「無法前來,兩名主試中的一名只能代替」那位受試者「擔任」學生「的角色。

結果顯示,當兩名權威的命令互相矛盾時,受試者在這個混亂的情況下沒有明確的服從方向,於是停止了服從行為;當一名權威成為受害者而另一名權威的權勢還在時,受試者服從了剩下的那位權威的命令,對曾經的權威進行了電擊

除了權威自己出現了問題,還有哪些因素可以讓人們更多的反抗而不是服從暴戾的權威呢?

米爾格拉姆首先設計了四組「距離「實驗,探查當受害者在受試者面前的存在越來越醒目,服從的現象會不會消失。

實驗1中」學生「在另一個房間,他的反抗只能通過捶打牆壁來表現(遠距離反饋);

實驗2中」學生「可以通過抱怨和尖叫來表達痛苦(聲音反饋);

實驗3中」學生「和」教師「在同一個房間里(接近);

實驗4中」教師「需要用力把」學生「的手壓在電擊盤上才能進行電擊(身體接觸)。

結果顯示,從實驗1到4,隨著與受害者距離的拉近,受試者反抗的比率也逐步增加,尤其當受試者能夠清晰看到受害者時,他們的反抗概率一下子從實驗2中的37.5%增加到了60%。

米爾格拉姆認為,親眼看到受害者能夠激發受試者心中的移情反應,讓他感同身受;同時距離的縮短讓受試者再也無法將受害者排除在意識之外。受害者親眼看著受試者對自己的加害行為,受試者親眼看到自己行為的直接後果,這件事本身也會讓受試者心存愧疚——還記得《權力的遊戲》里狼家的家訓么?處死一個人必須要城主親自動手,這樣能夠讓城主對自己的命令更加慎重。最重要的是,物理上的距離也會增進心理上的距離。當受害者在另一個房間時,受試者和作為權威的主試距離更近,更容易形成統一戰線;而當受害者和受試者的距離更接近時,這種和權威的」聯盟「就被打破了,受試者更容易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去進行抉擇。

這也就是說,如果你不幸成為了受害者,默默忍受絕對不是美德,只有不停的呼喊抗爭,拚命讓加害者意識到你的存在,你才有一線生機。那麼,如果你處在權威命令下不得不成為加害者的地位上,你該如何反抗呢?

米爾格拉姆認為,反抗惡意權威最有效的方法,不是進行個人行為,而是集合群體力量。他設計了一個實驗,讓受試者周圍多了兩個同伴,他們會按照預先設定好的台本反抗主試,拒絕進行更強的電擊懲罰。當有同伴奮起反抗權威時,主試的權威被大大削弱了,這次大部分人都反抗了主試,他們不再是孤身一人;他們也看到了反抗主試並沒有不良後果。更重要的是三分之二的人都選擇了反抗,所以反抗成為了主流,而且如果另外兩個人離開,懲罰傷害他人的責任會落在選擇服從的人一人肩頭,這種處境的改變也會激發人們的反抗。

在米爾格拉姆著名的19個電擊實驗中,他還探討了影響服從行為的其他因素。這裡面有一些讓人對人性失望的發現。比如「學生「即使聲稱自己有心臟病無法承受電擊,也不能影響受試者進行懲罰的決心。比如當」學生「在實驗開始之前和主試簽訂豁免書,寫明」只要他要求停止,實驗就必須停止「,受試者反抗的比率有所加大,但依然有接近一半的人選擇了懲罰到底。權威本身無論是威嚴肅穆還是和藹可親,都不會影響受試者的服從比例。當」教師「是女性時,她們的服從程度和男性受試者基本一致,即使她們事後報告說感受到了更多內心的衝突所造成的壓力。而讓人更加難以置信的是,當實驗發生的場所不再是一所世界聞名的權威大學,而是一個杜撰的組織,受試者的服從比率有所降低,但依然有接近一半的人選擇了完全服從權威,說明人們無需去判斷權威的真實性,只要威懾力足夠,即使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組織也能讓人完全服從。

不過,也有一些讓人可以對人性重拾信心的發現。例如當主試離開實驗室,只通過電話對實驗過程遠程操縱時,受試者表面上遵從權威的命令,實際上總是選擇用最小的電壓來懲罰「學生「。如果受試者獲得了自由選擇電擊級別的權力,絕大多數人只向學生施加了最低程度的電擊。這些都說明,服從行為並不是因為人類隱藏的攻擊性本能決定的,正常的人也不會在沒有權威強制命令時對其它人進行加害行為。

我們該如何看待米爾格拉姆實驗?

米爾格拉姆實驗作為社會心理學的一個拷問人性陰暗面的先驅性實驗,和其後的很多實驗一樣,甫一誕生就飽受爭議,直到現在也沒能逃過心理學界和社會的口誅筆伐。這主要是因為實驗的參與者在實驗過程中產生了一定程度的痛苦和負罪感,引發了對實驗道德問題的質疑;而它對於失去自我的「代理狀態「的描述和披露,也讓很多認為自己絕對自由的人膽戰心驚。幾個月前在國內社交媒體上引發爭論的因」斯坦福監獄實驗「而廣為人知的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曾經在給米爾格拉姆的書作序時戲稱,米爾格拉姆在」斯坦福監獄實驗「之後高興的對自己說:「你進行了一個更沒道德的研究,終於有人可以分擔我肩膀上的道德重負了!」

社會心理學的研究常常被人詬病,主要還是因為可重複性差的問題,然後這個問題在米爾格拉姆實驗和斯坦福監獄實驗中卻是例外。後者因為嚴重的道德倫理衝突而不得不中途停止,自後更無重複的可能;而前者正好相反,米爾格拉姆的團隊及合作者在美國、德國、義大利、南非和澳大利亞的很多城市都進行了相同實驗,受試者的群體特徵全無相同,但服從的程度依然達到了三分之二以上。實驗之後對受試者的多次訪談也能證明,大部分受試者都認為實驗是真實的,「學生」確實遭到了痛苦的傷害。還有一個更具體的問題:實驗室中的服從與現實生活中的服從之間,到底有多少可比性?米爾格拉姆認為,服從是一個心理程序,雖然實驗室中的服從情境遠沒有現實生活中那麼複雜,但是其本質是一樣的,那就是合法權威命令一個人去傷害另一個人。無論是實驗中臨時扮演教師角色的普通人,還是納粹時代的德國人,都是在這樣的場景下變成了加害者。

在米爾格拉姆的《對權威的服從——一次逼近人性真相的心理學實驗》一書的後記中,他寫了這樣一段話:「有一件事情始終讓我如鯁在喉。我曾在全國各大學中進行服從實驗演講,實驗受試者的行為令這些學生們非常震驚,他們表示,永遠都不會做出這種行為。但就在幾個月後,這些學生就走進了軍隊,被送上戰場。與他們在戰爭中的所作所為相比,電擊受害者的行為顯得如此微不足道,但他們沒有任何道德上的自責。無論在哪個時代,都會有人變成權威的代理,成為毀滅過程中的工具,這些年輕人與他們沒有任何區別。」

米爾格拉姆精心設計了一系列實驗,想要喚起人們對盲從權威的危險後果的重視。可他最終還是發現,在現實中人們需要更多的勇氣和智慧去擺脫權威的影響力。對利益的追求總是能夠找到機會淡化人們對道德的思考,但無論權威的勢力如何遮天蓋地,人性的善良和光輝卻不該被遺忘。正如哈羅德·拉斯基在《服從的危險》一書中所寫的:「……文明首先意味著不願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在這個定義的範圍內,不加任何思索就接受權威命令的人,不能稱之為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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