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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書名考

原標題:太史公書名考



我少時讀漢執金吾丞武榮碑有云:「傳講《孝經》、《論語》、《漢書》、《史記》」,知西漢的《太史公書》,在東漢末已改稱《史記》,與今名符合,及讀王靜安先生《太史公行年考》,根據《三國·魏志·王肅傳》,謂《史記》名稱,始於王肅,心竊以為不然,憶餘一九四一年春間,旅客昆明,候車赴渝,日多閑暇,輒至翠湖公園溫理舊書,偶讀楊守敬《望堂金石記》,見摹刻東海廟殘碑碑陰,有秦東門闕事在《史記》一語,知《史記》名稱,在東漢桓帝永壽元年已經開始。年來閱楊明照先生《太史公書稱史記考》(見《燕京學報》第二十六卷),指出《史記》名稱,開始於東漢靈獻之世,列舉五證,確有獨到之見解,但楊氏所考,尚未具體,因搜羅材料共列九證,兼采楊氏之說,俾成定讞,其武榮碑一證,為余與楊氏及其師陳李皋先生所共知,其東海廟碑碑陰,延篤《史記音義》、《風俗通義》、高誘《戰國策注》四種,則余所發現,他如蔡邕《獨斷》、荀悅《漢紀》、穎容《春秋例序》、高誘《呂氏春秋訓解》等四證,則節采楊氏之原說;至於《太史公書》以前古史中早已有史記的名稱,與本篇無涉,不再商討。茲先論由《太史公書》轉變為《史記》名稱的過程。

《史記·太史公自序》;「幾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是司馬遷自定原名為《太史公書》,嗣後西漢諸儒多沿用此名稱,故《漢書·藝文志》列《太史公書》於春秋類。一變為《太史公記》,《漢書·楊惲傳》雲「惲母,司馬遷女也,惲始讀外祖《太史公記》」是也。再變為《太史記》,《風俗通義·正失篇》雲「謹案《太史記》,燕太子丹留秦,始皇遇之益不善,燕亦遂滅」是也。三變為今稱《史記》。其他有稱《太史公傳》者(見《史記·龜策列傳》褚先生補)及《太史公》者(見《揚子法言·問神篇》),均屬在演變中多種之名稱。


《史記》在東漢和帝永元以前,仍普遍稱為《太史公書》,王充《論衡》卷二十九《述作篇》云:「《太史公書》,劉子改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王充以章帝章和中卒;又《後漢書》卷四十八《楊終傳》雲,「後受詔刪《太史公書》為十餘萬言」,楊終以永元十二年卒,是其明證。


《史記》名稱,有介於擬似之間,而後人為從東漢初年即開始者,如《後漢書》卷四十《班彪傳》雲「彪既才高而好述作,遂專心史籍之間,武帝時司馬遷著史記,自太初以後,闕而不錄,後好事者,頗或綴集時事,然多鄙俗不足以踵繼其書」,後引班彪《後傳》略論曰:「夫百家之書,猶可法也,若《左氏》、《國語》、《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太史公書》,今之所以知古,後之所由觀前,聖人之耳目也』,《班彪傳》文所謂司馬遷著史記者,為范蔚宗當時敘事之文,《後傳》系班彪原文,仍稱為《太史公書》,可以證明。又《列仙傳》老子傳引《史記》雲,「老子之子名宗,仕魏為將軍,封於段干」;《西京雜記》雲,「司馬遷發憤作《史記》、百三十篇」,兩書經魏晉人附益者多,不能據為定論。


《史記》名稱,有謂始於班彪父子者,有謂始於王肅者,有謂始於兩晉者,有謂始於《隋書·經籍志》者,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今據東漢的碑刻,及其他可靠文獻材料,互參考證,決定開始於東漢桓帝之時,前後共羅列九證,分舉於下。

(一證)漢東海廟碑陰


《隸釋》卷二東海廟碑陰雲,「闕者秦始皇所立名之秦東門闕事在《史記》」。案《史記·秦始皇本紀》三十五年,「於是立石東海上朐界中以為秦東門」,碑文所謂「事在《史記》」,即指此事,東海廟碑為桓帝永壽元年立(公元159年),《史記》之名稱,當以此為最早,合下文武榮碑觀之,皆石刻中兩鐵證,故決定《史記》名稱的開始,在東漢桓帝之時。


(二證)漢執金吾丞武榮碑


《金石萃編》卷十二,漢執金吾丞武榮碑雲,「闕幘傳講《孝經》、《論語》、《漢書》、《史記》、《左氏》、《國語》,廣學甄微,靡不貫綜」。又雲,道「孝桓大憂,屯守玄武,戚哀悲切,加遇害氣,遭疾隕靈,君即吳郡府卿之中子,敦煌長史之次弟也」。碑無年月,以碑文辭考之,武榮之卒,當在靈帝初年,武榮年三十六,舉孝廉,研究《史記》、《漢書》,當在桓帝初年可知。另以武氏石闕銘其敦蝗長史武斑碑互考之,武榮為武開明之子,武斑之弟,武斑以永嘉元年死(公元105年),年二十五,碑以建和元年立(公元147年),武榮碑雖無年月,立在靈帝初年可知。


(三證)延篤《史記音義》

司馬貞《史記索隱·後序》雲,「古今為註解者絕鮮,音義亦希,始後漢延篤乃有《音義》一卷,又別有《音隱》五卷,不記作者何人,近代鮮有二家之本」。案《後漢書》卷五十四《延篤傳》,篤以桓帝永康元年卒(公元167年),不言著有《史記音義》,《隋書·經籍志》史部,亦不載此書,知在隋以前即已亡佚,章宗源《隋書經籍志考證》雲,裴駰《集解》中引有《史記音義》,司馬貞兩書並舉,足證延篤之書,標題可確定為《史記音義》,證之《隋書·經籍志》,著錄有宋徐廣《史記音義》十二卷,《索隱·後序》亦云,裴駰又有《史記音義》,可知徐、裴兩書的命名,皆摹仿延篤《史記音義》而來。又《顏氏家訓·書證篇》,引延篤《戰國策音義》,其命名與《史證音義》正同。


(四證)蔡邕《獨斷》


盪舀《獨斷》卷上「四代獄之別名唐虞曰士官,《史記》曰皋陶為理」,按《史記·五帝本紀》雲,皋陶為大理,蔡呂所引,殆此文也。又按《後漢書·蔡邕傳》雲,「及董卓被誅,邕在司徒王允坐,言之而嘆,允勃然叱之,即付廷尉治罪,邕遂死獄中」,卓之被誅,在獻帝初平三年四月(公元192年),蔡邕之死當略後數月,邕傳死時六十一歲,《獨斷》成書,當在靈帝末年。


(五證)荀悅《漢紀》


荀說《漢紀》卷三十雲,「班彪舉茂才為徐今,彪子固字孟堅,明帝時為郎,據太史公司馬遷《史記》,自高祖至於孝武,大功臣紹其後事,迄於孝平王莽之際,著帝紀表志傳以為《漢書》凡百篇」。荀說又有時兼稱為《太史公記》,《漢紀》卷四十雲,「司馬子長既道李陵之鍋,喟然而嘆,幽而發憤,遂著史記,始自黃帝,以及秦漢,為《太史公記》」,其體例與應劭《風俗通義》相同,又按《漢紀·序》雲「建安三年(公元198年)詔給事中秘書監荀悅,鈔撰漢書,略舉其要,其五年書成」,是荀悅此書,成於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比較《獨斷》為後。

(六證)應劭《風俗通義》


應劭《風俗通義》佚文(嚴可均輯《全後漢文》卷三十七)雲,「宮車晏駕,謹案《史記》曰王稽謂范睢曰,夫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奈何者,一旦官車晏駕,是事不可知也」。嚴氏本條佚文是從《文選》卷六十《竟陵王行狀》李善注輯出,案應劭系節用《史記·范睢傳》文。


《風俗通義》佚文(盧文強《群書拾補》第二十八種)雲,「由余秦相也,見《史記》,漢有由章至長沙太傅。」(引宋景文公筆記),由余秦相見《史記·秦本紀》,當為本書《姓氏篇》佚文。


又《風俗通義》有稱《太史公記》者,如卷一「謹案《戰國策》、《太史公記》,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戮力,以窺周室」云云。按所引為《史記·秦始皇本紀賛》,太史公又用賈誼《過秦論》上篇原文。又《風俗通義》有稱《太史記》備如卷二「謹案《太史記》燕太子丹與秦始皇,遇之益不善,丹恐而亡歸,歸求勇土荊軻秦武陽函樊於期之首,貢督亢之地團,秦王大悅,禮而見之,變起兩楹之間,事敗而荊軻立死」,按本條蓋節引《史記·刺客荊軻傳》文。又卷二「謹案《太史記》,秦始皇欺於徐市之屬,求三山于海中,而不免沙丘之禍」,本條節引《史記·泰始皇本紀》文。應劭對《史記》又兼稱《太史公記》及《太史記》者,蓋《史記》之名初經改變,故隨手漫書,並不一致。又案應劭當卒於建安九年(公元204年),見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漢書集解條,《風俗通義》成書,當在靈帝時代。

(七證)穎容《春秋例序》


顏容《春秋例序》雲(《太平御覽》卷六百二引)「漢興,博物洽聞著述之士,有司馬遷、揚雄,其所著作違義正者尤多闕略,舉一兩事以言之,遷《史記》不識畢公文王之子,而言與周同姓;揚雄《法言》不識六十四卦之所從來尚矣」。按《史記·魏世家》雲,「魏之先畢公高之後也,畢公高與周同姓」,穎容所譏,當即此文。又《後漢書·儒林潁容傳》雲,「容字子嚴,陳國長平人,博學多通,善《左氏春秋》,初平中避亂荊州,劉表以為武陵太守,不肯起,著《春秋左氏條例》五萬餘言,建安中卒。」


(八證)高誘《呂氏春秋訓解》


《呂氏春秋》卷十六《先識覽》雲,「晉太史屠黍,見晉之亂也,以其圖法歸周」,高誘訓解雲,「屠黍,晉出公之太史也;出公,頃公之孫、定公之子也,《史記》曰智伯攻出公,出公奔齊而道死焉」。按《史記·晉世家》雲,『智伯與韓、翅、趙共分范中行地,以為邑,出公怒告齊、魯欲以伐四卿,四卿怒,遂反攻出公,出公奔齊,道死」,高誘蓋節引此文。又按高誘,《後漢書》無傳,誘所撰《淮南子注》,自序謂成書於建安十七年(公元212年),《呂氏春秋訓解》成書,當亦在建安十七年前後。


(九證)高誘《戰國策注》


高誘《戰國策注》卷二《西周策》雲,「秦召周君,周君難往,或為周君謂魏王曰,秦召周君,將以使攻魏之南陽,王何不出於河南」,誘注「魏王,《史記》作韓王。,河南「《史記》作南陽」。


卷三《秦策》雲,「伍子胥橐載而出昭關,夜行而晝伏,至於蔆水」,高誘注「蔆水,《史記》作陵水」。


卷八《齊策》雲「盼子有功於國百姓為之用,嬰子不善,而用申縛」,高誘注,「申縛,《史記》作申紀」。


高誘《戰國策注》,據士禮居影宋剡川姚氏刊本寫錄,按《隋書·經籍志》高誘注《戰國策》二十一篇,《崇文總目》高誘注八篇,今存十篇(《四庫全書提要》雲,高誘注二至四卷,六至十卷,共存八卷,方符合《崇文總目》之數),經宋人又加續注及枝語,蕪雜不清,故有疑為依託者,其實決非偽書,上述三條,經審慎甄別,確為高氏之遺說,試舉《秦策》卷四,高誘注咸陽雲,「咸陽秦都也,今長安都渭橋西北咸陽城也」,自是漢人語氣。又卷九《齊策》,高誘所引《孟子》子噲不得與人燕一節,與今本亦異,高另著《孟子章句》,搜羅必有多本,其非偽托可知。


上述各證始於東漢桓帝永壽元年,終於獻帝建安十七年,武榮當卒於靈帝初年,傳習《史記》,必在早歲,桓帝初年即有《史記》名稱,灼然可信。其他如延篤之《史記音義》、應劭之《風俗通義》、潁容之《春秋例》,著者旨無成書年月可考,不得已只引用可考的卒年,是從最低的年限來估計的,他們著書引用《史記》,在桓、靈、獻三世,是毫無疑問的。東漢以後,《史記》名稱,即已普遍流傳,不再研究,唐顏真卿《東方朔畫像贊》,仍稱《史記》為《太史公書》,是魯公援用古稱,並非唐代的通稱。


(原載《文史哲》195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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