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二、序 王
佛學
09-16
序 王
XU WANG
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也。
所言「法」者,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也。
「蓮華」者,譬權實法也。
良以妙法難解,假喻易彰!
況意乃多,略擬前後,合成六也。
一
為蓮故華,譬為實施權。
文雲「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
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二
華敷譬開權,蓮現譬顯實。
文雲「開方便門,示真實相。」
三
華落譬廢權,蓮成譬立實。
文雲「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
又蓮譬於本,華譬於跡,
從本垂跡,跡依於本。
文雲「我實成佛來,久遠若斯。
但教化眾生,作如是說:
『我少出家,得三菩提。』」
二、華敷譬開跡,蓮現譬顯本。文雲「一切世間皆謂今始得道;我成佛來,無量無邊那由他劫。」
三、華落譬廢跡,蓮成譬立本。文雲「諸佛如來,法皆如是。為度眾生,皆實不虛。」
是以先標妙法,次喻蓮華:
盪化城之執教,廢草庵之滯情;
開方便之權門,示真實之妙理;
會眾善之小行,歸廣大之一乘;
上、中、下根,皆與記莂。
又發眾聖之權巧,顯本地之幽微,
故增道損生,位隣大覺。
一期化導,事理具圓,蓮華之譬,意在斯矣。
「經」者,外國稱修多羅,聖教之都名。
有翻、無翻,事如後釋。
記者釋曰:蓋「序王」者,敘經玄意。
玄意述於文心,文心莫過跡本。
仰觀斯旨,眾義冷然。
妙法蓮華,即敘名也;
示真實之妙理,敘體也;
歸廣大之一乘,敘宗也;
盪化城之執教,敘用也;
一期化圓,敘教也;
六譬,敘跡本也。文略意周矣。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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