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學教授鄧建鵬:根據刑法理論比特幣可以歸屬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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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近日發表文章表示,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多有爭議,並負面影響了相關司法實踐。根據刑法相關理論,比特幣可以被歸屬於刑法視野下的財產,並成為各類財產犯罪的客體。在司法解釋與司法實踐中,刑法中的「公眾存款」在現實中被等同於「社會資金」。比特幣當前日益具有金融屬性,可以涵蓋在「資金」的範疇之中。據此,通過ICO向公眾募集比特幣,將涉及非法集資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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