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如何判斷挽回的最佳時間?
原標題:分手後,如何判斷挽回的最佳時間?
戀愛,是人生的一大命題,分手後的挽回,亦是。
能夠理解每一個挽回者分手後的所作所為,糾纏也好,苦苦哀求也罷,因為愛情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人生中重要的事情。
那挽回前任是否有最佳時間呢?
假如你們只是小吵小鬧,還「堅決落實」斷聯、改變,你反而把對方越推越遠,因為明明對方只是想讓你更愛他一點,不要不在乎他。後知後覺意識到了,才發現更難把對方拉回來了,於是畏難心理的作用下,你一下就放棄了,豈不可惜?
所以第一個最適宜時間:分手後馬上挽回——適用於小打小鬧
分手原因:不過就是我剛剛提到的,想你更在意對方一點。
挽回方式:道歉/認錯/你甚至可以給對方一個么么噠,總之核心就是哄。
第二個「最適宜時間」:分手後的一周到半個月——適用於矛盾不深
如果錯過了立即挽回的關鍵節點,沒關係,你們分手的矛盾如果並非原則性,之前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礎,那在一周到半個月的時間裡,對方分手的意願可能會有所動搖,那隻要對方有一星半點的複合想法,你要做的就是接住,怎麼接呢?
不要衝動去主動刪對方的聯繫方式,包括各種社交軟體去解除情侶關係。
小孩子才這麼意氣用事,成年人知道要去解決問題,「巨嬰」心態只會拖垮一段親密關係。
比如分手後你發現對方在朋友圈高頻率更新動態,包括惆悵傷感的文字、個簽、行為舉止/故意展示和異性的互動等等,這些都表明對方在暴露自己的需求感,分手給他帶來的痛苦、沒有人陪伴。
那你是不是可以敏感地捕捉到而後順勢複合呢?
所以你應該明白,挽回前任,很大程度上是一場心理的博弈,需要通過言辭和行動,慢慢接近並適當抽離。而不是持續逼近,或是持續推遠的極端,逼迫對方跟你複合。
如果分手已經超過了一個月呢,情況是不是很糟糕了,還有挽回機會嗎?
當然有,但是需要一個過程了。
因為你們分手本身可能就是積怨已久,包括總是吵架、情緒化、一方的情感忽視等,又或是出現了不能忍受的第三者,這個時候需要的是一個逆轉局勢的過程,等到你自身有了明顯改變再去尋求複合,才能引導對方對你們的感情重新有信念。
一旦進入了挽回前任的隊列,你就要知道,感情上的裂痕雖然不是一方造成,但是因為不能強行讓對方回頭,必須只有先把自己所存在的問題解決了,這是接納自己的方法之一,承認每個人都不是完人,才能有力量去引導對方一起改變。
以後複合了,也不會容易再次分手,因為分手是審視你們感情的契機之一,如果共同成長了,也是為你們感情負責的做法。
只想完成一個複合的最終動作,而忽略解決之前在一起時的各種矛盾,那即使對方心軟或是動搖分手的想法,這段感情最終也不會走得很長遠,除非對方對你的包容度達到最大化,選擇自行忘記,否則都會擔心和好後又故態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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