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妻四妾,除了傳宗接代,還有揭露了人性醜陋的一個作用
有的人說還是古代好啊,但凡說這種話的肯定有個理由,比如說喜歡古代清新少污染的空氣,喜歡古代少科技的那種神秘。還有的男人說我喜歡古代的三妻四妾。但是,大家知道嗎?古代家庭三妻四妾,除了為了傳宗接代,還有揭露了人性醜惡的一個作用。
所謂三妻四妾如果做形容解釋的話是妻妾成群,一個丈夫不止一個女人的意思,如果按歷史術語解釋的話,一般指的嫡、偏、下為三妻,而妾也是有解釋的,但是歷史典籍記載的並不是太一致,有的典籍記載,把下妻也稱為妾,可見,不同的時代或者時期對三妻四妾的解釋也是不一樣的。
但是還有一個詞,叫做「一夫多妻」,所謂的一夫多妻中的「妻」,如果從概念上解釋,是包含妾的,意思如同三妻四妾形容式的解釋,即一個丈夫可以有多個女人。三妻四妾這樣的制度可以追溯到遙遠的遠古時期,但是古代有的朝代明確規定,只允許娶一妻,而這一妻就常被人稱為正妻,更有甚者古代不是想納妾就納妾的。
如果不夠資格,也是不允許的,那麼什麼資格呢?那就是家族必須是稱為士的才允許納妾,不然的話就會收到國家的嚴厲懲罰。如果具備了納妾的資格,也不是想納幾位妾就納幾位的,在清朝時期,一位身份尊貴的王爺,也只允許娶納四個女人。如果不嚴格遵守甚至要殺頭的。
但是有句話說的巧上邊有政策,下邊有對策。有些時候,這些法律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說到這裡,確實有個奇怪的現象,很多事或者法律規定的,可以所謂的可大可小,如果朝廷或者官府想追究你的責任,那這種事就大了,如果不想追究,那就是個屁大點的事。
在古代如果男性沒有後人,妻妾又不能生養的話,還是可以再納妾的,擔負起傳宗接代的重任。從這個角度,其實古代的大部分正妻是提倡自己的丈夫納妾的,因為這樣丈夫的後人就有充分的保障,作為正妻就完全不會再有因為不能生養而被休的擔心。
男人納妾除了有擔負傳宗接代的莫大重任,其實還有一個作用,這個作用充分的表現了人性的醜陋。那麼是什麼呢?那就是納妾男人把自己的妾用來買賣交易,甚至可以作為禮物隨便送人,這種醜惡的習俗竟然一直到了清末民初還有,女性深受其毒害。
可見,古代家庭,男人三妻四妾不僅僅是為了所謂的傳宗接代,納妾還有一個醜惡的作用,那就是買賣交易,作為禮品物件互贈,真是毒害。
※古代為何不判重犯死刑,而是費時費力發配邊疆?其實古人很聰明
※朱元璋臨死囑咐:要善待此功臣後人,朱允炆:將此人兒子給我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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