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用棺材做陪嫁品,婆家竟然比收到錢還高興?
原標題:古代女子用棺材做陪嫁品,婆家竟然比收到錢還高興?
在清朝末年的南方地區,新娘的陪嫁品中有兩樣東西必不可少,一個是棺材,另一個是嫁衣。雖然聽起來不可思議,但這個風俗習慣確實是存在的。這項在如今看來十分為人所不能接受的陪嫁品,在清朝末年的人看來,卻有著很好的寓意。
結婚對於每個人而言都是一件大事,現代人只需要男女雙方看對眼,領一張結婚證,再聚集親朋好友辦一場浪漫難忘的婚禮也就算是結婚了。可以裸婚也可以蝸居,可有禮金嫁妝也可以沒有,甚至因為父母不同意私奔的也大有人在。但在古代,結婚這件事和如今可是大相徑庭。
中國有著幾千年的歷史,同時它也是一個禮儀之邦。因此,古人在結婚這件事上,可是有很多講究的。中國古代結婚有「三書六禮」之說,其實也就是一些繁文縟節。大家都或多或少地了解古代婚姻大多是由男女雙方父母包辦的,還要講究門當戶對,因此免不了要有很多禮節。
我們看現在電視里很多古裝劇里演的都是男女雙方「三叩九拜」,之後就正式成為夫妻了。看似好像並沒有什麼憑證,但其實不是這樣的。據《周禮》記載,在周朝時期國度就設立特地管理婚姻註銷事務的部門,從事這一職務的人叫做「媒氏」。特地擔任給締結婚姻的男女雙方頒發「婚書」。婚書不只有官方的,還有民間的,民間婚書指的是經過媒人私自簽署的婚約,被稱為「私約」。在歷朝歷代都有專門的機構擔任婚姻註銷,不然就不受法律保護。
領完「婚書」之後,就到了最為重要的時候,新娘出嫁。從古至今新娘出嫁都有陪嫁一說。她們的陪嫁品分這樣幾個種類。
第一是生活用品,包括衣服鞋子,金銀首飾,幾乎一切可以帶走的東西都能作為陪嫁品。還有一些必不可少的東西,像新娘子的嫁衣,鴛鴦枕巾、被子等床上用品,還有一些就是送給男方家長的禮物,如鞋子和衣服等等東西,用來孝順公婆。第二是牲畜,生活條件有限一般會陪嫁一些牲畜如豬、牛、羊等,另外新郎上門迎親時必須要帶一隻大雁,稱之為「執雁禮」。第三是陪嫁丫鬟,從春秋時期開始,但凡是貴族女子出嫁都會帶一個陪嫁丫鬟跟到男方家裡繼續侍奉,這些陪嫁丫鬟後來有很多都成了男方的小妾。第四個就是喪事用品了,這些東西公婆見了不但不覺得喪氣,還會認為女方家裡想的周全。
在古代,有一項不成文的規定,結婚的時候女方的陪嫁品越多,日後地位才會顯得越高。所以即便是窮人家的女兒,父母也會為女兒準備豐厚的嫁妝。古代的陪嫁品在當今人看來有些實在是令人無法接受,但其實,無論陪嫁什麼,陪嫁多少,它都飽含了父母對女兒的愛。因此嫁妝不僅僅是一種禮儀用品,它也是寄託了父母對女兒的關心與愛護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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