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店長暴打女員工,事後女員工還被辭退,店長:話不能這麼說!
在大多數企業裡面,員工對待領導都是畢恭畢敬的,在領導面前也是少說話多做事,生怕一不小心就被開除了,或者領導找自己的麻煩。可是在餐廳工作的周女士,和領導開了句玩笑,結果人被打了還被開除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來了解一下。
周女士在杭州的一家飯店上班,做的是服務員,她說9號那天自己去吧台拿客人的飲料,看到店長在吃西瓜就和店長隨便聊了一下。
周女士:你吃就是嘗,我們吃就是偷吃。
店長:等你做了店長你就想吃了。
周女士:我做了店長也不敢,我怕我會撐死。
說完話後周女士便上了二樓,結果店長追到二樓的走廊里把她給打了。周女士說當時很多員工在場,也有監控拍下了這一幕。那麼事情真的就是這樣的嗎?陳店長說當時周女士的話很嗆人哪有這麼說話的,說他雞毛當令箭,但最讓他惱火的是這句話「你吃吧,你什麼時候吃死都不知道。」
陳店長說自己並沒有要打她,只是把胳膊搭在周女士的肩上,要詢問她那句話的意思,結果卻被抓了一下,然後兩人就推來推去,反手打了周女士一下,結果兩人就扭打在了一起。周女士說陳店長有189的個子,還是一個男的,自己根本就打不過他。事後,周女士想如果陳店長給自己道歉,這件事情就這麼算了。
可是兩天過去了,對方一直沒有反映,於是周女士就報了警。經過警方的協調,對方賠償了1000元,但是拒絕道歉。周女士也不想再深究此事了,第二天就正常的去上班,可是來到店裡,卻被告知自己被勸退了。周女士不明白為何兩個人打架,自己一個人要受到這樣的處罰。
對此,陳店長的說法是:酒店不允許打架,事情發生了就必須要勸退一個員工,這是用人單位的事情。既然雙方都有責任,那為何只勸退周女士而不勸退陳店長呢?這家店的詹經理表示這屬於兩個人的私人恩怨,而且店裡也是經過開會才協商的。
現在周女士的工作沒有了,被勸退是否會給予一些補貼呢?周女士說自己是5月1日來上班的,中間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突然就被辭退這一定是不合理的,於是周女士就把這一情況反饋給了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的工作人員說像周女士這種沒有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首先要收集相關的證據,比如:工作服,考勤記錄,微信聊天記錄,還有銀行的轉賬記錄,列印成書面的東西提交給他們。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把員工辭退的後果就是,從第31天以後開始計算雙倍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最高支付11個月。這件事情的發生讓很多網友的觀點發生了改變,當然店長打人是不對的,但大多數網友認為周女士的做法更不對,情商太低,也只能用「禍從口出」來形容了。
你對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呢?你認為餐廳對周女士勸退的做法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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