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占田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戶調製對於西晉政府財政收入有何影響?
原標題:作為占田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戶調製對於西晉政府財政收入有何影響?
作者: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賀清令
西晉的占田制是在借鑒井田制和漢代限田說以及曹魏孫吳等政權所推行的屯田制的合理成分基礎上,頒布的一項重要經濟措施,對於西晉政府影響深遠。占田制主要包含三項主要內容,其一是農民有權佔有一定的土地,並就其所佔有的土地繳納部分稅收,這就是我們所講的占田和課田;其二是世家大族享有占田和蔭客等方面的特權,這一點不難理解,畢竟占田制的本質是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其三便是針對賦稅方面所指定的戶調製。
曹操像
那麼戶調製到底指的是什麼呢?戶調製起始於東漢末年,曹操為解決物資缺少的困境,在建安五年徵收棉、帛之物,其中正式創立於建安九年,晉武帝統一全國後,又對曹魏政權時期的戶調製進行改良頒布。
西晉戶調製
《晉書·食貨志》中記載:「丁男之戶歲輸絹三匹、綿三斤,女及次丁男為戶者半輸。其諸邊郡或三分之二,遠者三分之一。夷人輸賨(cong,二聲)布戶一匹,遠者或一丈。」[1]根據《晉書》的規定,司馬炎將全國納調的人群分為漢族和夷族兩大類別,分別徵收戶調;其中漢人分又為兩類,即丁男戶和次丁男、丁女戶,享受不同的待遇;除了丁男的區別之外,還根據距離當時的中原地區遠近調整納調的比率,比較人性化的考慮到了不同地區的差異。
晉武帝像
許多讀者可能對「絹三匹、綿三斤」的概念並非十分清楚,或許可以通過和建安時期的戶調做一下對比,建安年間的戶調一直維持在「絹兩匹、綿兩斤」左右,對比之下,西晉政府和曹魏政府時期相比,自耕農在戶調方面的壓力增加了二分之一。這是否意味著西晉政府對百姓的壓榨更嚴重呢?或許不像表面數據反映的這樣簡單。歷史學者們普遍認為,占田制下的戶調製,雖然在戶調數額方面和曹魏時期相比增加不少,但是占田制的推行,大量流民墾占荒田,一方面解決了社會流民的問題,同時,所佔的荒田往往只需要繳納定額的戶調。所以和屯田制時期的戶調相比,百姓的壓力應該是緩解不少,反而從事生產的積極性也更加活躍。所以,西晉政府即便在徵收戶調數額上漲的情況下,社會的運作仍然穩定,西晉政府的財政收入在高額的戶調下,也逐漸豐盈。
參考文獻:
1.朱紹侯主編:《中國古代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
2.鄭欣:《兩晉賦稅制度的若干問題》,《文史哲》,1986年第1期。
3.鄭欣:《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戶籍制度》,《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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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胡一舟
[1] 房玄齡等著:《晉書·卷二十六·食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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