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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政風須辨證施治

原標題:轉變政風須辨證施治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劉備入川,攻取成都,劉璋敗降,益州平定,魏蜀吳三足鼎立之勢初成。


亂局甫定,百廢待興,戰後重建問題便擺到台前,需要當政者認真考慮。身為股肱大臣,諸葛亮替劉備仔細清理了益州的「政治賬」,發現劉焉劉璋父子留下的是一個爛攤子。

具體而言,首先,當地派系林立,內鬥不已。劉氏父子任用東州人鎮壓益州人,一方專橫跋扈,一方怨恨深重,導致蜀地山頭主義盛行。其次,劉氏父子統治二十餘年,施政寬柔,法令廢弛,官員庸庸碌碌,賄賂公行。再次,就算頗具才華的幹吏,也深受不良政風熏染。比如法正,身兼統轄蜀郡、為劉備參謀等要職,性格刻薄,睚眥必報。據《資治通鑒》記載,旁人對他有過一餐飯的恩惠,他都予以報答;若旁人對他有一瞪眼的怨恨,他也無不報復。因缺乏有效法令約束,法正恣意妄為,不顧過失輕重,擅自殺害了不少曾經冒犯過自己的人。


幹部隊伍不團結、官員們要麼悶聲貪腐、要麼權力任性,一句話,劉備、諸葛亮所接盤的益州官場,政治風氣已然壞掉了!


想必此情形對於當前的不少黨員幹部而言,其實並不算太陌生。有一段時期,往往有些新任命到某地區、某部門主持工作的幹部,下車伊始,就發現當地或該部門問題很多,尤為突出的便是幹部隊伍的作風問題:有人不作為,有人亂作為,政府公信力不足,不少工作難以開展。這局面的形成,前幾任領導恐怕難辭其咎。


風氣關乎班子團結奮進,風氣影響地方長治久安。因此,新官上任,如果要點「三把火」,首要在於抓政風。

那麼政風難題究竟該怎麼破?倒不妨借鑒一下諸葛亮的「治蜀經驗」。入蜀不久,還是那位法正,主動向諸葛亮建言道:「當年漢高祖入函谷關,約法三章,秦地的百姓感恩戴德。如今,您藉助權勢的力量,佔據一州的地方,國家剛剛建立,應該對本地官民施加恩惠,進行安撫。況且從外來的客與本地的主這層關係考慮,客人的姿態應當降低,希望您能放寬刑律和禁令,以適應當地人的意願。」這番話於公來講,是法正給諸葛亮治理西蜀提供思路;然於私而言,或許隱有代表本土勢力希望丞相關照其集團利益之意。


為政以德,最忌不公。諸葛亮自然不會接招,他答曰:「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秦因為暴虐無道,政令苛刻,造成人民對它的怨恨,所以一介草民大呼一聲,天下就土崩瓦解。漢高祖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採用寬大的政策而獲得很大成功。劉璋糊塗軟弱,從其父劉焉那一輩起,劉家對蜀地的人兩世的恩惠,全靠典章和禮儀維繫上下的關係,互相奉承,德政不能施行,刑罰失掉效力。蜀地的人專權而為所欲為,君臣之道,漸漸破壞。給予高官表示寵愛,官位無法再高時,反而被臣下輕視;順從臣下的要求,施加恩惠,不能的時候,臣下便會輕狂怠慢。蜀地所以到了破敗的地步,實在是由於這樣的原因引起的。我現在要樹立法令的威嚴,法令被執行,人們便會知道我們的恩德。上下之間有了一定的規矩,治國之道,由此便清楚顯現了。」


簡言之,諸葛亮給出的方案即通過嚴肅法規來重建秩序,從而督促百官養成規矩意識,那麼良好政風自然逐漸隨之形成。


圍繞此理念,諸葛亮制定了蜀科,作為論獄斷案依據。有法可依後,他執法甚嚴,不徇私情,心腹馬謖失了街亭,揮淚斬之,重臣李嚴誤期失責,削爵為民,大將廖立搬弄是非,貶為庶民。再就是諸葛亮以身垂範,律己倡廉,強調「人君先正其身,然後行其令。身不正則令不從,令不從則生變亂」,因此終其一生,家產不過「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而已。


當然,諸葛亮在改變蜀地政風的過程中,也有其不足之處。如矯枉過正,產生新的冤屈,「自君子小人感懷怨嘆」;與此同時,對於法正、黃皓這樣的恣睢之徒,他又失之於寬,缺乏必要的警告與懲戒,身歿後終致宦官禍國。

如今的成都武侯祠大殿之上,有副對聯甚是醒目:


能攻心則反側自消,從古知兵非好戰。


不審勢即寬嚴皆誤,後來治蜀要深思。


此三十字,對諸葛亮治蜀得失之點評,可謂精闢。

如今思來,改變一地一部門之政風,自身過硬外,尚需審時度勢,辨證施治。風氣的變壞,非一朝一夕所致,扭轉起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這是一項考驗主政者真心、決心、耐心與細心的技術活,若沒有通盤的縝密考慮,難免再蹈「寬嚴皆誤」的覆轍!(王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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