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男友送來一份「還錢清單」,如何是好?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勇敢說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明一悅讀的友情依然支持你!
明一悅讀:你好。我今年26歲,談過一個前男友,在一起三年,分手快兩個月了,真是說不清的糾結!他比我大4歲,工作一直不穩定,人也不上進,一個月收入三兩千就感覺「吃喝夠了」,從來不想買房買車這些現實問題,跟他在一起三年,我承認房租和生活費他是出的,可我也出了錢的,他實在也沒賺多少啊!從今年開始因為買房和結婚的事,我倆就開始吵架,他想「結婚以後再買房」,我不同意,最後吵到了分手。分手以後他找過我很多回,想挽回,但我心死了,堅決不給他機會,結果昨天他託人轉交給我一份「還錢清單」!上面清楚地寫著交往這三年,我花了他多少錢,房租跟我平攤,要我還他3萬房租錢。生活費跟我平攤,要我給他4萬塊。最氣人的是,連之前他給我買過的小物件或是便宜衣服之類的也算上了,說這些加起來再給他3萬,總共讓我還他10萬,不然這輩子就纏著我!他是瘋了嗎?我該如何面對前男友這份「還錢清單」?難道真要給他錢才能不糾纏我嗎?
明一悅讀:分手後前男友送來一份「還錢清單」,如何是好?往小了說,這叫「恩斷義絕」,往大了說,這叫「勒索」。當一段感情走向結束時,就算不能讓它好好的去,至少也該給它留存一份美好回憶,最厭煩的就是糾纏,甚至拿經濟糾紛來施壓,還試圖挽回?姑娘,這樣的男人,離開他是對的!明一悅讀建議:通過你的描述可以看出,這個男人有三個致命缺點:一,胸無大志。不上進不努力不思考未來,沒出息。二,分手後糾纏。分了就是分了,天天上門糾纏,人品堪憂。三,經濟糾纏。拿還錢還說事,說明錢在他心裡比你重要。而你應該做的應對只有一種:法律武器。再糾纏就報警。想要錢可以,讓他去法院。法律是專門用來對付無恥之徒的,你越怕他越糾纏,勇敢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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