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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懷瑾老師:人際交往與禮尚往來的原則


南懷瑾老師:人際交往與禮尚往來的原則


人際交往與禮尚往來的原則

本文摘錄自 《孟子與萬章》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

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

萬章又問到交際問題,交際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友道、臣道的交往範圍較嚴謹,而交際的範圍則廣泛,是指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屬於一般普通性的,不一定是君臣、朋友之間的交往。

萬章問:一個人與他人交際,應該採取什麼樣的心理狀態?換言之,該以什麼心理去與人交往?

孟子說: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要有恭敬的心理,不要兒戲,不要馬虎,不只是表面打躬作揖的禮貌,要出自內心的恭敬誠懇。

萬章再問到:「卻之卻之為不恭」,這句話是什麼道理?

現在我們流行兩句成語,所謂「卻之不恭,受之有愧」,如果只講這兩句成語,是很有趣的。例如,你送食物來給我吃,我說:「受之有愧,卻之不恭」,吃你的,我難為情;不吃呢,對你不恭敬。還是吃掉吧!

卻之不恭的道理,就是這樣,有時過分的推辭,與輕易地接受一樣,都是不恭。我們生活在人類社會中,經常會遇到中國文化中「受之有愧,卻之不恭」的情形。每當收到人家東西的時候,接受嘛,心裡難過,為什麼又花錢買禮物送來?退回去吧,他又會多心。這種時候,就是「卻之不恭,受之有愧」。

孟子與萬章在這裡討論,不談「受之有愧」,只討論「卻之不恭」的問題。要看送來的東西,是否合理,是否合禮;如果不合禮儀或不合道理,就要「卻之」,不能接受。譬如一位女士,認識一位男士,見面一兩次,這位男士就送一枚戒指,硬拉女士的手指給她帶上。這時這位女士是「卻之不恭」呢?還是「受之有愧」呢?這就要慎重考慮了。如果既不合理,又不合禮,當然婉謝退回,甚至還拂袖而去,罵他魯莽。這種事,卻之才是恭,受之倒是不恭。所以恭,不只是外表的恭敬態度,更是內心的莊嚴,對自己重視,對朋友尊重。

孟子說交際的原則要「恭」,但是萬章馬上針對這個觀念提出一句「卻之不恭」來問老師,究竟是何道理。

孟子答覆他說,「卻之不恭」這句話是用在「尊者賜之」的場合,也就是當長輩、長上有賜贈時,不可拒收,所謂「尊者賜不敢辭」也,否則便是「不恭」。當然,應用這個原則,還要考慮兩點,一是對方是否為「尊者」長輩;二是在收受之前應在內心考慮一下:「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既如果我收受了,是合「義」、「理」呢,還是不合呢?經過考慮,如果認為不收受就是不恭敬,那麼就不可再推卻了。

其實,這第二個原則也是一般的收受原則,如果是合禮的尊者之賜,所謂「尊者賜,不敢辭」,就要收下。年輕人遇到伯、叔等父執長輩,送給東西,不能退回給他說:我不要,這樣東西我已經有了。如這樣說,多掃長輩的興,所以自己實在已經有了三件,還是不可以說出來,因為長輩是以為這是好東西才賜給你的,那就收下來,讓長輩高興一下也是好的。甚至可以學現代西方人的規矩,收到別人的禮物,當眾拆開來,讓大家都能欣賞,雖然自己已經有了,或者並不適用,也要表示自己正急需這樣東西,而且稱讚它的美好。

他們師生二人,就一直針鋒相對講下去,像在打機鋒。

萬章繼續說:拒絕收受別人的饋贈,似乎不太好做,自己心裡判斷著「其取諸民之不義也」,如果接受不合禮不合義,或是東西來路不明的話,那麼是否可以心中雖拒絕,口頭不說出拒絕的真正理由,以「他辭」,委婉地加以拒絕。是否可以這樣呢?

孟子對這疑問似乎沒做正面回答,只是提出孔子的做法「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來說明。事實上等於告訴他的學生,對於動機不純的交往,來路不明的東西,對於一切不義之財,都是不合「道」、不合「禮」的,那就斷然拒絕吧,何必扭扭捏捏以「他辭」去拒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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