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不能生起慈悲,也不要產生憤怒
佛學
09-20
主講 | 雪歌仁寶齊
《入行論》第六品第三十八偈頌:
故於害我者,心應懷慈憫。
慈悲縱不起,生嗔應非當。
第三十五、三十六偈開示傷害自己的人如何失控;第三十七偈將這個人最愛的自身與外人作比較。 我們在思維這兩方面之後,會覺得他太可憐了! 現在他對我有一個小小的損害,實在沒什麼可生氣的。 我們對他應該生起的是:慈悲。
如果沒有生起慈悲,最起碼不應該生起嗔恨心。
「故」指的是,把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偈的內容當作理由,得出結論就是,「於害我者,心應懷慈憫」。 連自己都會傷害的人,我們對他應該生起的是慈悲;如果慈憫無法生起——「慈悲縱不起」,「生嗔應非當」,起碼無法生起嗔恨心,也不應該生起嗔恨心。
※就因為我們謀求這個,才走在了修行的顛倒路上
※是佛教徒不一定能說宗義,說宗義者不一定是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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