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的清官聲譽也是有水分的,也是大吃大喝的官僚
原標題:曾國藩的清官聲譽也是有水分的,也是大吃大喝的官僚
稍微了解晚清歷史的都知道,曾國藩的生活很清苦,吃飯從來不講究,實際上衣服也不講究。例如,他有「夜飯不葷」的習慣,就是說晚飯的時候不吃葷菜。不僅如此,他對餐具也很簡單,只用一個瓦盆。由此看來也是一個清官。
曾國藩的資料中有一件有意思的功課表,這是他給總督府的女眷定的。因為曾國藩不允許在總督府內僱傭太多的僕人,人手不夠用,曾國藩要求自己的女眷自力更生,自己動手做家務活。同治七年,曾國藩給女兒、兒媳婦定了一個工作日程表。每天早飯之後要做小菜、做點心、做酒漿,叫食事。上午紡花或織麻,叫衣事。中飯之後做刺繡之類的細工。晚上還要做鞋,這是粗工。所以總督府的女眷從早上睜開眼到晚上休息,幾乎歇不了。如此的總督府家眷,我相信在大清王朝肯定找不到第二家。當時每天晚上,在南京的總督府里,曾國藩在一邊秉燭批閱公事,他的女眷在一邊點燈織布,應該說這是中國歷史上非常動人的畫面。這是曾國藩的清廉表現。
與此同時,他身上也有「濁」的一面。曾國藩也大吃大喝,在同治十年(1871年),曾國藩有一次到蘇州去檢查工作,他每天大部分的日程是請客吃飯。到臨走前,他也擺了兩桌請蘇州的官員。這種做派和晚清的任何一個官員的做派都是一樣。同時曾國藩晚年也要給在京的京官送冰敬、炭敬,總數達幾千兩白銀。
曾國藩在官場上最大的一筆應酬發生在同治七年(1868年),因為這一年他從兩江總督調任到直隸總督,他到北京去陛見慈禧太后和皇帝。出京的時候,按照當時官場的慣例,要給在京的官員送筆別敬,也就是分手禮。花了14000兩白銀,他覺得還不是很豐厚,和別人相比,錢數還不是很多。
總結曾國藩一生的經濟收入和支出,我認為曾國藩是一個非典型的清官。一方面,他確實是清得問心無愧,並沒有把一分錢納入自己的私囊。但另一方面,他的 「清」和中國傳統歷史上 的清官做法不一樣,他不像海瑞這些清官,清可見底,嚴格遵守國家的規定,國家規定不能拿一分錢,一分錢都不拿;國家規定不能辦的事兒,一點也不辦。如果一個官員清到這種程度,就會成為官場上的公敵,大家都不會認可你。因為你這種做法顯然暗示了別人都不清廉,你在官場上不可能有任何朋友,不可能有任何支持自己的力量。做官的人可能不喜歡。
曾國藩有一句話,他說「尤不願得清官之名」,就是說他不想讓別人認為自己是一個清官,他這種和光同塵、遵循官場的明規則和潛規則的做法,一定程度上緩和了他自己和官場的衝突,有利於他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各方面的資源,為社會辦一些大的事情。所以我認為曾國藩他是一個內清而外濁、內方而外圓的一個非典型的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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