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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被罵八百年「小人」 不算冤枉

文 | 蘭台

自1908年梁啟超著《王荊公》一書,將王安石評為「三代以下,第一完人」,至史學界普遍接受「王安石是『十一世紀時的改革家』」的說法,王安石成為歷史正面人物、「名垂青史」的時間,不過短短百年。

在更長的歷史時間段里,他是與秦檜並列的「小人」。

800年的「古今第一小人」

雖然在歷史研究領域,歷史事實比歷史評價更重要,但是如果我們把「歷代對王安石的評價」,當做一件歷史事實加以考察的話,就會發現一個有趣的事實:

從1127年南宋建立迄今的891年里,有約800年,王安石一直是和秦檜並列的反面教材。

當我們更進一步梳理800多年來關於王安石的負面言論時,還會發現,對王安石的批評主要是兩類:

一類是以朱元璋,張居正為代表的官方說辭。

主要觀點是王安石教壞了皇帝,不遵守「祖宗之法」。比如,朱元璋罵王安石是「小人競進」,張居正在給萬曆皇帝編纂的歷史教科書里說王安石變法是「擾害百姓,民不聊生」。

另一類則是宋元明清歷代的士大夫們的個人意見。

他們對王安石的批評,比之明太祖、清高宗要深刻得多。他們不否認王安石在道德上的操守和文學上的才華,但同時認為,王安石越是在道德上有操守,在文學上有才華,越是給宋朝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比如,南宋學者羅大經直接將王安石和秦檜並列:

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複合者,秦檜之罪也。渡江以前,王安石之說浸漬士大夫之肺腸不可得而洗滌;渡江以後,秦檜之說淪浹土大夫之骨髓不可得而針砭。」

朱熹則認為,王安石「惑亂神祖之聰明而變移其心術,使不能遂其大有為之志,而反為一世禍敗之原」,把神宗皇帝的心術給引導壞了,讓一代本可「大有為」的君主,變成了「禍敗」國家的罪人。朱熹尤其反對用「初心」這種東西來為王安石辯護

「正如醫者治病其心豈不欲活人卻將砒霜與人吃,及病者死卻雲我心本欲求其病,死非我之罪,可乎?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術足以殺人,豈可謂非其罪?」

相比羅大經和朱熹,南宋浙東學派代表人物陳亮,對王安石的批評則尤為沉痛。在《上孝宗皇帝第一書》里,陳亮如此說道:

「王安石以正法度之說,首合聖意。而其實則欲籍天下之兵盡歸於朝廷,別行教閱以為強也;括郡縣之利盡入於朝廷,別行封樁以為富也。青苗之政,惟恐富民之不困也;均輸之法,惟恐商賈之不折也。罪無大小,動輒興獄,而士大夫緘口畏事矣;西北兩邊,至使內臣經畫,而豪傑恥於為役矣。徒使神宗皇帝見兵財之數既多,銳然南征北伐,卒乖聖意,而天下之勢實未嘗振也。彼蓋不知朝廷立國之勢,正患文之太密,事權之太分,郡縣太輕於下而委瑣不足恃,兵財太關於上而重遲不易舉。祖宗惟用前四者以助其勢,而安石竭之不遺餘力。不知立國之本末者,真不足以謀國也。」

顯而易見,對於王安石破壞北宋前半期限制君權擴張的潛規則、通過變法把君主集權推向頂峰的做法,陳亮是十分反感的。

另一位中國思想史重要人物,南宋陸王心學的代表人物陸九淵,儘管被當今很多學者認為是「客觀公正讚賞王安石第一人」,但他對王安石的批評,也一點不比陳亮、朱熹少,某些具體問題上,甚至還更激烈。

在《與薛象先書》里,陸九淵稱:

「荊公之學,未得其正,而才宏志遠,適足以敗天下。

在《象山語錄》中,陸九淵又說:

「讀介甫書,見其凡事歸之法度,此是介甫敗壞天下處。堯舜三代雖有法度,亦何嘗專恃此。又未知戶馬、青苗等法果合堯舜三代否?惟韓魏公論青苗法雲『將欲利民,反以害民』甚切當。

這些評價,相當於既否定了王安石學術成就(所學不正),又否定了王安石的政治能力。

南宋之後,元朝自不必說。元朝編纂的《宋史》,對王安石做了全盤否定:

「王安石入相。安石為人,悻悻自信,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而數敗兵,帝奮然將雪數世之恥,未有所當,遂以偏見曲學起而乘之。青苗、保甲、均輸、市易、水利之法既立,而天下洶洶騷動,慟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終不覺悟,方斷然廢逐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卒致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自是邪佞日進,人心日離,禍亂日起。」(《宋史·神宗本紀》)

到了明朝,士大夫對王安石的批評,比南宋時還要激烈。

比如,明人楊慎將王安石評為「古今第一小人」:

「弘治中,餘杭有周德恭,評王安石為古今第一小人。又曰:『神宗之昏惑,合赧亥桓靈為一人者也;安石之姦邪,合莽操懿溫為一人者也。』此言最公最明矣。」又說:「一言喪邦,安石之謂也。慎按安石之惡,流禍後世有如此。宋之南遷,安石為罪之魁。求之前古奸臣,未有其比。

到了明末清初,顧炎武、王夫之這些思想家,對王安石的評價,依然極其負面。

比如,顧炎武認為:

「後之人但言其農田、水利、青苗、保甲諸法為百姓害,而不知其移人心、變士心為朝廷之害。其害於百姓者,可以一日而更,而其害於朝廷者曆數十百年,滔滔之勢一位而不可反矣。」

王夫之則認為,王安石比蔡京、賈似道這類奸臣的危害更大。理由是蔡京、賈似道這類人「黷貨擅權導淫迷亂」,神宗這種想要有所作為的皇帝不會喜歡,王安石則不然:

「安石而為小人,何以處夫黷貨擅權導淫迷亂之蔡京、賈似道者?夫京、似道能亂昏荒之主,而不能亂英察之君,使遇神宗,驅逐久矣。安石唯不如彼,而禍乃益烈。」

圖:王安石

天變不足畏,何事不可為?

為什麼800餘年來,諸多學者、思想家,均對王安石抱持一種否定、批判的立場?

這與儒學的政治理想有直接關係。

按照秦暉教授的觀點,先秦儒學是反大一統、主張小共同體本位的一種思想體系。儒家的小共同體概念,既高於個人,也高於天下,此即「為父絕君,不為君絕父」。按照這種觀點,為了孝道,可以不去服從國家,我要做孝子,可以不為國家去打仗。「大義滅親」的宏大敘事,在儒家看來乃是鬼話。儒家就是要「親親」高於「尊尊」。後來法家對儒家攻擊,也主要集中在這一點。

雖然自漢武帝起,儒家學說即被皇權利用,大玩「儒表法里」,使之稱為覆蓋在法家帝國身體上的一層裝飾性質的輕紗,但先秦儒學中的小共同本位思想,卻也並未滅絕。用秦暉教授的話說,直到宋明,理學中的程朱和陸王兩大學派,仍希望維持儒家的「天命」解釋權,想對皇權盡量做一些制約。儘管這種制約君權的努力絕大多數的時候沒有什麼用,但這類嘗試,使得儒家士大夫對「家天下」本質,能夠看得比較透徹。

以晚清在政治立場上極端保守的劉錫鴻為例。他曾作為郭嵩燾的副手,和郭一起出使英國。與開明的郭嵩燾不同,他一直在公開場合彈劾郭嵩燾「通夷」,並且表現出對英國政體和器物不屑一顧。然而,在私人日記里,卻顯示他對英國當時的政體非常讚賞,並且認為英國人納稅踴躍是因為英國「無代表不納稅」,他還嘆惋,說中國在先秦曾經有過這樣的制度,只可惜「中國天下為家已更數千載,政令統於一尊,財富歸諸一人」,「貴官愈多」、「百姓之生路乃盡絕而無可逃矣」。

劉錫鴻的思想與行為,是一種典型的兩面派。連這樣一個兩面派,私下仍可將英國政體的優點與中國帝制王朝的缺點,看得如此透徹,知道中國的弊病在於「政令統於一尊,財富歸諸一人」,其他更為真誠的儒家知識分子,自然也就不必說了。

回到兩宋,劉錫鴻能看清的問題,朱熹、陸九淵與陳亮這些大儒,自然看得更清。他們之所以痛批王安石,正是因為王的變法,直奔「政令統於一尊,財富歸諸一人」而去。

在王安石變法之前,北宋的政治體系中,確實存在過一些制約皇權的因素。此點,王安石在《本朝百年無事札子》曾有提及。

札子對宋仁宗一朝的政治頗多批評,但同時也承認,宋仁宗朝「非有良將以御之」,但可以做到「寇攘者輒得」——沒有良將,但可以消滅寇賊;「非有能吏以鉤考」,但可以做到「貪邪橫猾,雖間或見用,未嘗得久」——沒有能吏,但貪污腐敗的小人無法在官位上呆得長久。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宋仁宗朝的政治格局,是「立綱紀」與「召和氣」,依靠制度的設置對權力進行制衡和監督,同時精心維護一種和睦融洽的士風和政風,兩者互為依託。在這個體制里,皇帝和執政的宰相集團分享最高決策權和行政權,任何一方都無法擺脫另一方單獨做出決斷和推行政策。政策的決策和執行過程,會受到監察部門的監督和制衡,監察部門可以提出異議、干涉執行過程。這種架構的形成,杜絕了雄主自任聰明、躬親萬事,及其可能出現的失誤和偏頗。

當然,這種制衡本質上是脆弱的,因為它並非建立在牢固的制度之上(當然,是有一些制度建設的)。其一方面依賴皇帝的自覺,如史書所載,宋仁宗本人「守法度,事無大小,悉付外廷議」,有接受各種權力制衡和監督的自覺;另一方面則依賴「整個知識界的共識」,亦即顧炎武提到的「人心」、「士心」。

王安石和他的變法,改變了這一切。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王安石著名的「三不足」變法口號。所謂天變足畏,即天人感應理論,今人多視為迷信,但在中古時代,實是士大夫們用來合法制約皇權的「殺手鐧」。祖宗足法、人言足恤,亦是同樣的效用。

王安石的「三不足」口號,從根本上推翻了這種制約機制。試問,如果天變不足畏了,祖宗不足法了,人言也不足恤了,世上還有什麼能約束皇帝?故此,曾積極支持過范仲淹變法的三朝宰相富弼,聽聞該口號後,十分震驚,曾言道:

「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者!」

中唐以來直到北宋的改革思潮中,長期含有強烈的集權專制傾向。政治上所謂的「立制度」,實際上是希望強化中央權力,強化皇權。文化上所謂的「一道德」,實際上是希望用政治權力籠罩、改造文化思想。熙寧五年(1072)宋神宗鄭重提問「經術,令人人乖異,何以一道德」、並命王安石想辦法「令學者定於一」,即是這種集權專制傾向被明確付諸實施之時。

王安石的變法,在政治上的目標是「政令統於一尊」。這就勢必破壞已有的權力監督與制衡體系(儘管它是脆弱的),皇帝通過變法加強了個人獨斷專行,國家開始集中管制政治經濟與思想文化,相當於將宋仁宗時代營造出的相對開放與寬鬆的社會體制,又逆轉了回去。

王安石的變法,在經濟上的目標是「財富歸諸一人」。故而,其變法本質不在「均稅」,而在普遍增稅。雖然高舉著「方田均稅」的旗幟,但旗幟歸旗幟,付諸實踐又是另一碼事。「方田均稅法」1072年頒布,拖到1074年才開始實施,搞了一個月又以天旱為由停下來;此後干一陣停一陣,到1085年,朝廷乾脆取消了「方田均稅法」。「方田均稅」落實不下去的原因,其實很簡單:朝廷對「稅負公平」這種問題並無興趣,其興趣在於通過變法為國庫征斂到更多的財富。這也是為什麼在「方田均稅法」之外,變法的其他內容,如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都被執行得異常堅決。 因為後者全都可以增加國庫財富。

比如,青苗法,按官方說法,青黃不接時百姓可以向朝廷貸款「青苗錢」,這個貸款利率比民間的高利貸利率低,朝廷能多收些利息錢,百姓也少受些高利貸的盤剝。看起來似乎是很好的政策,但實際操作中,卻變成了「抑配」——挨家挨戶按資產多少進行攤派,無論缺或不缺糧食,都要向朝廷「借」青苗錢,越有錢的人家,必須「借」得越多。這實際上形同朝廷強行向民眾集體放高利貸;民間高利貸利率雖然高,民眾不到萬不得已不會去借,借貸者終究有限;青苗錢利率雖低,受禍者卻是全民。再如市易法,實是漢武帝當年消滅民營商業的「均輸法」的翻版。朝廷賤買貴賣,「盡收天下之貨,自作經營」,最後連水果之類的商品,都被朝廷「市易司」壟斷。

王安石的變法,開啟了北宋政治動蕩的閥門。就內政而言,元祐是一次折騰,紹聖是又一次折騰,崇寧則是一次更大的折騰,朝政混亂一發不可收拾。變法後,政治空氣迅速惡化,是非善惡的觀念日漸淪喪,人心風氣有一個明顯轉向。從王安石變法到蔡京專權,國家的管理層徹底分裂,正常的政策分歧變成了黨同伐異的政治鬥爭。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王安石被知識分子罵了八百年「小人」,並不算冤。

圖:宋神宗

參考資料:《大變法--宋神宗與十一世紀》、《中國思想史》、《走出新舊:北宋哲宗朝政治史研究(1086-1100)》、《王安石變法研究史》、《帝鑒圖說》、《象山語錄》、《淺論陸九淵對王安石的評價》、《宋史》、《太史升菴文集》、《日知錄:宋世風俗》、《宋論:卷六 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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