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戰爭中大顯神威的火箭筒:18萬發火箭彈打垮越軍陣地
在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中,50多萬解放軍部隊大舉殺入越南北部。因為這裡山地連綿、叢林茂密的特殊地理條件,加上越軍依託堅固支撐點式環形防禦分散守備的作戰特點,所以大量戰鬥形態表現為連排級的制高點爭奪戰。
通常來說,越軍會以連、排或加強班的形式配置兵力,在主要制高點上構築工事,形成陣地。這些工事除少量是鋼骨水泥的永備、半永備工事外,大多數為土木質結構的野戰工事,典型的如A型、Y型工事和T型壕、短洞等(我軍習慣性稱為暗堡)。越軍一般採用圓木或竹子做成骨架,用鐵釘鉚定,頂部鋪設數層圓木、鋼板、裝土麻包,然後再覆蓋1、2米厚的土層。工事的大小不等,根據任務不同可容納數人至1、20人。這樣的工事選擇隱蔽地形構建,多數不露出地面,少數分地上、地下兩層,射擊口開得很低,施加偽裝,極難發現。越軍工事的防禦能力較強,便於觀察和射擊,還可囤兵住宿。
戰爭開打後,越軍利用上述陣地工事頑強堅守,節節抵抗,竭力遲滯和殺傷我軍。戰爭初期,我軍的支援炮火常採取集群射擊方式,精確性不高,炮彈如果不是從正面直接命中敵人工事的射擊口、觀察口等薄弱部位,則很難將其摧毀。當我軍步兵發起衝擊時,就會被越軍工事的密集交叉火力所阻。由於當時步炮協同不是很好,通信聯絡也不及時,呼喚炮火有效摧毀越軍工事並不是容易的事。而戰場局勢瞬息萬變,稍有遲緩就可能延誤戰機。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依靠步兵的隨伴火器來摧毀敵人工事,消除其火力威脅。
當年我軍步兵的隨伴火器主要有輕重機槍、40火箭筒和100/82/60迫擊炮、82無坐力炮、火焰噴射器等。其中輕重機槍打步兵效果好,但對於暗堡工事很難奏效;100/82迫擊炮、82無坐力炮、火焰噴射器分屬師、團、營屬火器,需要戰前臨時向下加強,方便性不夠;步兵連屬隨伴火器中,60迫擊炮適宜打遠處的隱蔽目標和反斜面目標,打正面的暗堡不太行。能用直射方式攻擊暗堡工事,支援步兵最方便最及時的,就只剩下40火箭筒了。
我軍使用的40火箭筒全稱69式40毫米火箭筒(仿製於蘇制RPG-7火箭筒),口徑40毫米,發射筒重5.6千克,加單兵攜彈3發全重在13千克左右,有效直射距離300米,可打擊敵坦克裝甲車輛(垂直破甲350-380毫米)和堅固戰鬥工事。它具有重量輕、易攜帶、威力適中、適合大量裝備的特點,因而很受部隊歡迎。在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中,我軍甲種部隊步兵連火器排下轄兩個40火箭筒班(每班3具火箭筒,每具備彈8發),能及時支援步兵攻堅拔點,發揮了很大作用。
下面看兩個40火箭筒的成功戰例。
一、1979年2月21日,廣州軍區第55軍163師步兵489團7連奉命攻擊越軍的堅固堡壘鬼屯炮台。該連火箭筒班班長蔣榮偉肩扛40火箭筒抵近攻擊,連續發射10枚火箭彈,摧毀敵炮台上的9個火力點,有力支援了步兵的衝擊,於戰後榮立一等功。
二、1979年3月2日,廣州軍區第55軍163師步兵489團6連向諒山市奇窮河北岸發展進攻。衝到諒山大橋橋頭時,遇到越軍倉惶敗逃的幾輛坦克、裝甲車。該連一個火箭筒班發起勇猛攻擊,三發三中,擊毀擊傷越軍坦克2輛、裝甲車1輛。戰後,該班被廣州軍區授予「打坦克英雄班」光榮稱號。他們打傷的一輛越軍坦克後來被運回國內展覽,至今仍收藏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中。
據統計,在1979年28天作戰中,我軍使用40火箭筒發射18萬餘發火箭彈,摧毀敵堅固工事和裝甲目標數千個,取得了輝煌戰績。40火箭筒,不愧是我軍步兵交口讚譽的「常青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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