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小孩用藥不當,一生都聽不見了!醫生給你的孩子開這些葯,請主動說不!(小兒用藥八大注意)
最近,央視一則公益短片,讓觀者忍不住落淚。
短片取材於真實故事,關於一個愛笑的小女孩的故事。
「 五歲聾兒:我想對媽媽說 」
小女孩說:
吃完感冒藥後,我知道聲音都在我身邊,我很努力聽,不過就是聽不到!
這只不過是一次普通的發燒,用藥不當,便要以孩子的聽覺為代價。
兒童往往生理機能尚未發育成熟,服藥要慎之又慎。吃藥前,家長要認清成分,根據孩子的不同年齡階段區別使用。
而她只是上萬個不幸中的一個,每年大約有30000名兒童陷入無聲世界!
看了這個數字,你還敢隨便給寶寶用藥嗎?
為此,我們特地總結了「
兒童用藥慎用名單
」,
如果醫生給孩子開這些葯
請主動說不!
1. 感冒藥 | ||
品名 | 注意事項 | 原因 |
小兒氨酚黃那敏 | 美國 4 歲以下不推薦用 | 含有退熱成分「對乙醯氨基酚」,與退燒藥同吃,很容易用藥過量,造成肝損傷。 |
偽麻美芬滴劑、美敏偽麻溶液 | 4 歲以下不推薦用 | 含有偽麻黃鹼,神經興奮劑的一種;含有右美沙芬,有抑制呼吸的風險。 |
小兒氨酚烷胺顆粒 | 1 歲以下禁用 | 含有金剛烷胺、咖啡因,過量服用有興奮、胡言亂語、驚厥、心律失常等癥狀。 |
2. 止咳 葯 | ||
品名 | 注意事項 | 原因 |
含有可待因的止咳藥 (代表產品:強力枇杷露、復方甘草片、羚貝止咳糖漿) | 12 歲以下禁用 | 長期服用可引起依賴性和成癮性。 |
含有異丙嗪 (非那根) 的止咳藥(代表產品:傷風止咳糖漿、復方桔梗枇杷糖漿) | 2 歲以下禁用 | 副作用大,可能導致 2 歲以下孩子呼吸抑制甚至死亡。世界衛生組織更曾提出警告:非那根(異丙嗪)禁止作為2 歲以下兒童的鎮咳藥物來使用。 |
3. 退燒 葯 | ||
品名 | 注意事項 | 原因 |
尼美舒利 | 12歲以下禁用 | 可造成兒童肝臟和中樞神經系統損傷。 |
安乃近 | 美國已禁用 40 年 | 為氨基比林復方製劑,容易引起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自身免疫性溶血、再生障礙性貧血、過敏性休克,有致死風險。 |
安痛定 | 任何情況都不建議用 | 同為氨基比林復方製劑,容易引起白細胞減少症和過敏性休克。 |
賴氨匹林 | 任何情況都不建議用 | 可引起嚴重的腦部不良反應——瑞士綜合征,出現驚厥、嘔吐等癥狀,甚至會昏迷,嚴重時可能直接導致死亡。 |
柴胡注射液 | 14 歲以下禁用 | 不良反應不明,有肌注葯致死先例。 |
雙黃連注射液 | 14 歲以下禁用 | 不良反應不明,有肌注葯致死先例。 |
4 抗 過敏葯 | ||
品名 | 注意事項 | 原因 |
異丙嗪 | 小於 2 歲的兒童慎用 | 異丙嗪的不良反應包括煩躁、幻覺、肌張力異常等,甚至出現呼吸暫停、嬰兒猝死等。② |
氯苯那敏、賽庚啶、苯海拉明 | 2歲以下不宜使用 | 第一代抗組胺葯是親脂性的小分子化合物,易透過血腦屏障,從而抑制中樞、並有抗膽鹼能及微弱的局部麻醉作用,不良反應為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煩躁不安,也可引起胃腸功能紊亂,食慾亢進等。 |
鹽酸羥嗪 | 嬰幼兒禁用, 6 歲以下慎用 | 由於嬰幼兒臟器功能不全,所以肝腎功能不全者、肺功能不全者慎用。 |
酮替芬 | 3歲以下慎用 | 3歲以下兒童使用本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 |
5. 消化系統藥物 | ||
品名 | 注意事項 | 原因 |
柳氮磺吡啶 | 小於 2 歲的小兒禁用 | 嬰幼兒容易產生不良反應。 |
雷尼替丁 | 小於 8 歲的兒童禁用 | 嬰幼兒容易產生不良反應。 |
比沙可啶 | 小於 6 歲的兒童禁用 | 嬰幼兒容易產生不良反應。 |
奧美拉唑 | 嬰幼兒慎用 | 嬰幼兒容易產生不良反應。 |
東莨菪鹼 | 嬰幼兒慎用 | 嬰幼兒容易產生不良反應。 |
6. 抗生素類藥物 | ||
品名 | 注意事項 | 原因 |
慶大黴素 | 嬰幼兒及沒有做耳聾基因篩查的人群慎用 | 屬於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有致聾風險。 |
頭孢 、培南、黴素等多種抗生素 | 嬰幼兒慎用 | 抗生素用藥安全性及有效性未確定,嬰幼兒容易產生不良反應。 |
小兒的用藥及疾病的養護是一大問題,今日推文特附上
上世紀八十年代甘肅省中醫學校的周天心先生寫就的八大注意事項,望對醫生及家長都有所指導。
小兒時期,是人體發育最旺盛的階段。但因其臟腑嬌嫩,形氣未充,不耐邪襲,容易發病。既病之後,又變化迅速,治療上稍有不當,則易引起病情迅速惡化,急趨危重。
所以我們必須認識這些特點,尋找其治療用藥規律,方能提高療效,免遺後患。
1
吳鞠通的「解兒難」
吳鞠通在《解兒難·兒科總論》中強調指出:「其用藥也,稍呆則滯,稍重則傷,稍不對證,則莫知其鄉,捉風捕影,轉救轉劇,轉去轉遠。」
這就是說,治療兒科疾病,應當根據小兒的生理、病理特點,準確辨證,恰當用藥。在具體用藥時,又須以清、靈為貴。
二十餘年來,我通過臨床實踐,體會到吳氏的這些見解是很可貴的,但還應有所補充和完善。
總括起來說,小兒疾病的治療,應以及時、果斷和審慎為原則,用藥以精、輕、清、靈為特點。
此外,還需選擇合理的劑型,注意適當的的用法和劑量,才能收到較為滿意的效果。
2
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是臨證治病的重要原則之一。
由於小兒疾病變化迅速,往往輕病變重,重病轉危,故不失時機及時診治,比成人顯得更為重要。譬如,感冒、痢疾、腹瀉等病,在成人一般多無生命危險,而在小兒,如不及時診治,則有導致死亡的可能。
其他兒科疾病如麻疹、百日咳並發肺炎等病,這種情況更為多見。所以,一個兒科醫生,在臨證時,必須牢記及時診治這一原則。
3
「審慎」用藥
治療小兒疾病,要求在及時的基礎上做到果斷和審慎。
小兒屬「稚陰稚陽」之體,臟氣清靈,所謂「成而未全,全而未壯」是也。基於這種特點,小兒對藥物的反應比較敏感,用藥稍有不當,就會損傷臟腑功能,使病情加劇。所以,
小兒用藥,必須在及時的基礎上做到審慎,萬萬不可魯莽從事,對於危重小兒更應如此。
如龍膽草、大黃、苦參、甘遂、大戟、芫花之類,其味大苦,其性大寒,用之過量,則有害於中焦生髮之氣;
烏頭、附子、乾薑之類,其味大辛,其性大熱,雖能壯陽溫十二經,但用之太過,則有耗陰傷血之患;
有劇毒的砒霜、巴豆、馬錢子、輕粉之類,在應用時更要慎重。
然強調「審慎」用藥,絕不是優柔寡斷,畏縮不前,放棄必要的治療。「有故無殞」,有是證必用是葯,這是問題的又一個方面。
也就是說,
除了「審慎」的一面,還有「果斷」的一面。即患者倘有一線希望,就應急其所急,痛其所痛,果斷用藥,絕不可因審慎而坐以待斃。
4
小兒用藥以精、輕、清、靈為特點
根據小兒的病理特點,在用藥時,必須掌握「精、輕、清、靈」的原則,和其他有關問題。
所謂精,即選方用藥宜精,藥味宜少,以便藥力集中。
所謂輕,即藥量宜輕,中病即止,不可過劑。
所謂清,即取氣味輕清,以疏通氣機為要,且易於吞服。
所謂靈,即施治投方變通靈活,不能墨守成規,拘泥古方。
此外,治療小兒熱性病,應顧護津液;治療積乳停食,應當照顧脾胃;若疏風解表,需防辛散傷陰;補虛時,則需防滋膩生痰。
凡此種種,如用之不當,均可影響療效和健康的恢復。
還需補充的一點是,
治療應採用內外結合的方法,能外治收效的,可盡量用外治法,而不採用內服藥。
5
重視傳統療法
小兒疾病的治療方法頗多,其中以藥物治療最為常用。但小兒服藥較為困難,常常因不能保證服藥以致半途而廢。為此,還
需重視應用推拿、針灸、捏脊、割治等中醫的傳統療法
。這些方法不但可以彌補服藥困難造成的不足,而且對多種疾病,如高燒抽風、急慢性腹痛、腹瀉等,亦能收到迅速的療效。
6
不要濫施補藥
藥物的性能皆有偏盛,濫用或過用,都可產生不良後果。
小兒生機蓬勃,只要哺養得當,護理得宜,自然會正常發育生長。
所以,對於無病的小兒,不可妄投補劑。即使體弱有病的患兒,亦應辨證用藥、不宜濫施補藥。濫用或過用,非但無益,反而有害。
即使是大補元氣的大參,若用之不當,亦可使病情加重,甚至因此而喪生。古人云:「人蔘殺人無過」,此之謂也。
7
酌情選取劑型
小兒常用的藥物劑型,以湯劑為主,另外還有丸、散、膏,丹、錠、片、糖漿、沖劑、針劑等。
湯劑滌邪最快,能隨證加減,應用靈活,一般說來,療效較高,故臨床使用較多。
丸劑的作用比湯劑略緩,多用於慢性疾病。但有一種形如小米的丸劑,如六神丸、驚風丸、七珍丹等,用量少,見效速,也便於小兒服用。散、錠、膏、丹等劑型,內服與外用都較方便。
片劑、糖漿(如板藍根糖漿)、沖劑、針劑(如黃芪注射液、魚腥草注射液)等,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採用。
總之,小兒用藥,多種多樣,臨證時可根據證情和條件,酌情選取,不可膠柱鼓瑟。
小兒服藥方法與成人亦有不同,口服藥一般以少量多次為宜。
湯劑力求濃縮,還應適當加入矯味品,以免引起嘔吐。
丸、片劑不便患兒吞服,多需研末用開水沖服。有些藥劑,可混入乳汁、粥湯內,以便服食。
對一些輕證和慢性疾病,還可採用以葯代食的辦法,如用山藥、白扁豆、薏苡仁和大米同煮粥服,可治腹瀉;葶藶子、大棗同煮,棄葯食棗,可治痰鳴等。
昏迷患兒不能服藥者,可用鼻飼法給葯。
8
小兒用藥劑量宜輕
小兒用藥劑量,一般比成人為輕,但亦不宜過輕。
若病重葯輕,不但難收佳效,且易貽誤病機。當然亦不可病輕而葯重,如此則反傷正氣,同樣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我在臨床實踐中體會到,小兒用藥量的一般規律應該是:
新生兒用藥量小於成人量的三分之一;一月至一周歲的小兒用藥量大於成人量的三分之一;
一周歲至三周歲的小兒用藥量小於成人量的三分之二;三周歲至七周歲的小兒用藥量大於成人量的三分之二;
八周歲以上的用藥量相當於成人量或略小於成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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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
央視新聞《因葯致聾女孩的無聲訴說》;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讓兩歲以下幼兒遠離「異丙嗪」》;
冀連梅:2歲以下兒童禁用復方感冒藥;
丁香媽媽兒童用藥黑名單;
《中醫醫論醫案醫方選》,
由中醫思維+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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