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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戰場中,用槍射擊一個人是不是只要一發子彈?

用槍打死或打倒一個人,理論上只需要一顆子彈就夠了,然而槍械的殺傷力與很多因素有關,比如高射機槍彈與低速手槍彈就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前者能一槍兩段,後者可能費勁的多。多個真實案例告訴我們小威力手槍彈不是那麼牢靠,相關資料很多老王就不贅述了,總之一把小威力手槍和小砸炮手槍彈能說明許多問題:1.威力過小的手槍想一槍放倒人很難,甚至不具備行為停止能力。2.打中頭部不見得致命,但絕對是放倒人最有效的方式。3.內臟、顱腦等重要器官是致命的關鍵,可迅速造成失能和喪命。4.想要靠一發子彈就擊中要害很難。

當然,參照物是小手槍,還是威力比較弱的那種,如果換成現代小口徑步槍彈、全威力槍彈、機槍彈以及達姆彈空尖彈等等,一槍打出碗大個洞,要麼子彈在身體內亂滾,想不跪都難。即便如此,戰場上仍然出現了許多就是沒打死的命硬者。槍彈的威力是個複合問題,子彈型號、彈頭外形、發射的槍械、射擊的角度、入射的角度、命中的距離等等都會影響到一顆子彈能不能放倒對手。

人體各要害是擊倒人的關鍵之一,例如脆弱的大腦很容易被子彈重創,即便子彈堪堪穿透頭骨,內部的大出血和振動也能輕易帶走生命。子彈威力越大,破壞的組織越多,人就越危險。只是想擊中腦袋難度頗大,美國一些地區的警察訓練都強調放棄頭部打軀幹,後者的命中率高得多。打也要打前額橫向再往下的T型區,否則面頰、下巴等部位是無法致命的。心臟也是不弱於頭部的要害部位,子彈可以輕易的粉碎心臟,即便只是從心臟旁擦過也會直接造成休克。如果心臟被打碎,生物會失去所有血液循環的脈動,已經可以被宣判死亡。 但心臟的位置比大腦還小,想要一槍命中心臟難度不小。肺部中彈則容易造成這一側的肺泡破裂,即便痊癒,也會影響人一生的呼吸功能。相對而言,單純子彈貫穿傷反而對此處傷害不大,但造成的氣胸得不到有效救治百分百致命。

肝臟絕對是個悲慘的器官,通常肝臟中彈並不會有別的什麼功能性影響,但這個東西靠衛生員那點手段根本無法處理,也來不及拖到具有資格的野戰醫院中去,肝破裂造成的大出血根本無法止住。《拯救大兵瑞恩》中的醫生,就是在攻擊雷達站時被擊中了肝臟而痛苦死去。同類的器官還有脾臟和腎臟,在得不到有效醫務施救的情況下根本當不起子彈一擊。脾臟和腎臟唯一的好處是如果能迅速送醫還能搶救切除。

一些動脈管在遭遇子彈擊破時也會迅速致命,幾十秒到幾分鐘內就會因失血過多迅速死亡。《兄弟連》中念念不忘繳獲一把魯格手槍的胡伯特就是因為褲袋中的手槍走火,打斷了腿部動脈而死,整個過程快的令人回不過神。《拯救大兵瑞恩》中的漢克斯也是失血過多死亡,逐漸灰白的面孔令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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