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民間家族親戚關係中的「五服」指的什麼?五服包括哪些人
所謂「五服」,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紹麻,五種「喪服」;它是我國古代的一種服喪制度,也說明了血緣之間親屬關係的遠近。因此,不同的「喪服」,則意味著沒的親屬關係。
由於我國向來以父宗為重,子女跟隨父親的姓氏,親屬的遠近也根據父宗來劃分,比如:
1、「斬衰」,是最重的喪服。這種衣服,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做成,斷口處外露不絞邊,喪服上衣叫「衰」,因而稱為「斬衰」。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喪期為三年。在古代有明確的規定:臣子為君王、男子及未嫁女為父親、長房長孫為祖父、妻妾為丈夫都需要服斬衰。
2、「齊衰」,這種衣服,是用粗麻布製作,因為斷口處絞邊,所以稱為「齊衰」。服喪期分為三年、一年、五月、三月四種,以三年為最重。古人規定:兒女為父母、兒媳為公婆需要服齊衰三年;丈夫為妻子、男子為庶母、為伯叔父母、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為父母,孫子孫女為祖父母,都要服齊衰一年。
3、「大功」,這種衣服,用粗熟麻布製作,服喪期為九個月。規定:男子為堂兄弟、未嫁堂姐妹、已嫁姑母及姐妹;已嫁女為伯父叔父及親兄弟,都要服大功。
4、「小功」,這種衣服,用稍粗熟麻布做成,服喪期為五個月。規定:男子為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嫁再從姐妹;外孫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都要服小功。
5、「紹麻」,是最輕的喪服。這種衣服,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工也較細,現在民間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服喪期為三個月。規定:男子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都要服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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